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1]002670号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7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2670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力合科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力合科创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力合科创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21] 002670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力合科创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力合科创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力合科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力合科创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周珊珊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周灵芝 | ||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号)核准,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5,998,16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87元。截至2020年6月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9,999.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18,721.71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4,881,277.49元。截止2020年6月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 ]0002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48,008,430.9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5,691,300.07元,除置换资金外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317,130.8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48,008,430.93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收入为人民币955,984.83元,募集资金账户短期理财收益人民币999,550.6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3,947,103.78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17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600.00万元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600.00万元向惠
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 主体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1832970 | 本公司 | 495,114,154.21 | 295,362.26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 8110301012600535577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 | 23,084.16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 | 717273337694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133,628,657.36 | 活期 |
合计 | 495,114,154.21 | 133,947,103.78 |
银行名称 |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277H | 120,000,000.00 | 2020年 9月11日 | 2021年 3月11日 | 1.5%-3.52%,保本浮动收益 |
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4、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800.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800.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力合仲恺创新基地 | 否 | 34,600.00 | 34,600.00 | 9,400.84 | 9,400.84 | 27.17% | 2021.11.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1) | 否 | 13,000.00 | 13,522.72 | 13,522.72 | 13,522.7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注1) | 否 | 2,400.00 | 1,877.28 | 1,877.28 | 1,877.2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24,800.84 | 24,800.8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24,800.84 | 24,800.8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569.13万元,其中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项目人民币2,200.43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人民币1,368.7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力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闲置的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外,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