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就2020年度我们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大会及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 董事会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燕飞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黎文靖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王怀兵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安寿辉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郑丽惠 | 7 | 0 | 7 | 0 | 0 | 否 | 0 |
注:2020年10月22日,郑丽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黄燕飞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6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均参加了各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报告期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时间 | 会议名称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类型 |
2020年 1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签订办公区装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 3月23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报废的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会 次数 | 实际参加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会 | 备注 |
黄燕飞 | 0 | 0 | 0 | 0 | 否 | 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 任主任委员 |
黎文靖 | 1 | 1 | 0 | 0 | 否 | 现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 任主任委员 |
王怀兵 | 8 | 8 | 0 | 0 | 否 | 现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安寿辉 | 1 | 1 | 0 | 0 | 否 | 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郑丽惠 | 8 | 8 | 0 | 0 | 否 | 曾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
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口罩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管理协议》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2020年 4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 6月30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 8月17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签署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 9月4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 10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 11月2日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下属子公司厂房项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社会状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0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认真查阅公司董事会每一项议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编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确保了2020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认识和理解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五、其它事项
1、2020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2020年度我们未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度我们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20年度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5、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情况。
以上为我们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我们将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燕飞 王怀兵
黎文靖 安寿辉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