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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股票代码:002152 股票简称:广电运通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黄跃珍 钱 喆 杨文峰

陈建良 罗攀峰 林耀军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4,388,947股

2、发行价格:9.4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1.27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4,583,447.45元

5、上市日期:2021年3月26日

二、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广州城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发行对象广州城发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4,388,947股将于2021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四、发行对象的情况 ...... 9

五、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1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第四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2

释 义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广电运通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无线电集团、无线电集团、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电运通控股股东
广州城发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RG Banking Equipment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240,899.3951万元人民币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证券代码002152
成立时间1999年7月8日
上市日期2007年8月13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跃珍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1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63404737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62878517
传真020-62878517
公司网站http://www.grgbanking.com
电子邮箱securities@grgbanking.com
经营范围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技术进出口;自动售货机、售票机、柜员机及零配件的批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年6月28日,广电运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0年6月29日公告。

2、2020年9月7日,广州市国资委审议批准了广电运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9月9日公告。

3、2020年9月17日,广电运通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0年9月18日公告。

4、2020年11月18日,广电运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0年11月19日公告。

5、2020年12月4日,广电运通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修订;同日,广电运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已于2020年12月5日公告。

6、2020年12月21日,广电运通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0年12月22日公告。

7、2021年1月8日,广电运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1月9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021年2月9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0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5日,广州城发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3月5日止,中信建投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特定投资者广州城发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699,999,991.27元。

2021年3月8日,中信建投已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划转至广电运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3月9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60号”《验资报告》,确认中信建投扣除承销保荐费4,433,962.2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收到中信建投转入募集资金695,566,029.05元。截至2021年3月8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1.2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5,416,543.82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4,905,660.33元、律师费188,679.25元、会计师费141,509.43元、其他发行费用180,694.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4,583,447.45元,其中增加股本74,388,947.00元,增加资本公积620,194,500.45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获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本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为74,388,947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9.4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6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1.27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543.8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4,583,447.45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已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广州城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广州城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广州城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94100730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编码P1001234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001房A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耀军
注册资本1,250,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9日
经营期限2014年3月19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广州城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广州城发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广州城发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广州城发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认购数量:74,388,947股

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广州城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广州城发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包括广州城发及广州城发的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有关核查工作。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

类投资的投资者。本次广电运通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广州城发属Ⅱ类专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74,388,947股,均为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获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证券代码:00215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广州城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龚建伟、李少杰项目协办人:梅超项目组成员:钟秋松、蒋南航、杨展鹏、涂博超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0楼电话:020-38381065传真:020-3838107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利国经办律师:陈军、李丹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电话:0755-23993388传真:0755-86186205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民、滕海军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电话:020-38396233传真:020-383962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广州无线电集团1,275,770,16952.96%
2梅州敬基实业有限公司50,220,1342.08%
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4,881,4581.03%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3,101,9220.96%
5曾文17,730,8510.74%
6叶子瑜15,725,9400.65%
7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105,7000.59%
8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11,225,2550.47%
9陈振光8,400,0000.35%
10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6,600,0000.27%
合计1,447,761,42960.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广州无线电集团1,275,770,16951.37%
2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388,9473.00%
3梅州敬基实业有限公司50,220,1342.02%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606,9191.11%
5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4,881,4581.00%
6曾文17,730,8510.71%
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13,877,6550.56%
7叶子瑜11,794,5400.47%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8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10,350,0760.42%
10陈振光8,400,0000.34%
合计1,515,020,74961.0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74,388,947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2,394,240,26399.392,394,240,26396.41
有限售条件股份14,753,6880.6189,142,6353.59
合计2,408,993,951100.002,483,382,898100.00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持有公司1,275,770,16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2.96%;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无线电集团100%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为74,388,947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无线电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275,770,169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37%,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或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和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广州城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以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七)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总额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同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指标升高,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2、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满足公司主业快速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

3、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未来随着公

司盈利能力的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将得到改善。

(八)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9年末、2020年9月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20年1-9月/2020-09-302019年度/2019-12-312020年1-9月/2020-09-302019年度/2019-12-31
基本每股收益0.19360.31460.18780.3052
每股净资产4.06203.75804.22223.9273

注: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的股本、资本溢价增加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审计,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144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11号和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9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1,014,363.22970,527.88935,049.72896,910.80
非流动资产508,214.58448,193.07408,972.13372,211.20
资产总计1,522,577.801,418,720.941,344,021.851,269,122.00
流动负债合计435,627.13418,936.25382,061.87308,999.82
非流动负债合计11,870.618,627.9610,999.7811,698.27
负债合计447,497.75427,564.21393,061.65320,698.0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78,537.05905,292.71868,698.94889,090.93
少数股东权益96,543.0085,864.0382,261.2659,332.98
所有者权益合计1,075,080.05991,156.74950,960.20948,423.91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391,842.54649,626.51545,898.18438,357.70
营业总成本339,260.79560,029.57464,677.84384,131.50
营业利润66,469.44103,611.0690,700.36113,126.29
利润总额67,373.20103,395.0589,968.52112,199.81
净利润57,896.9588,337.6978,400.5396,399.9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640.6075,797.5767,029.7089,948.50
少数股东损益11,256.3512,540.1211,370.826,451.49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 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52.2392,865.2596,693.3867,245.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20.33-26,669.9010,133.76408.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3.18-45,658.69-54,755.68-16,408.0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673.101,260.171,216.68-1,639.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48.1721,796.8353,288.1449,606.03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0年 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流动比率2.332.322.452.90
速动比率1.851.861.962.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9.0730.3624.5323.75
资产负债率(合并)(%)29.3930.1429.2525.27
利息保障倍数65.99276.71279.52494.74
毛利率(%)40.8238.9841.384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28.597.481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17.266.004.72
基本每股收益(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90.310.28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50.270.220.17
总资产周转率(次)0.270.470.420.3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14.324.905.43
存货周转率(次)1.112.001.621.3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基本每股收益=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期初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增普通股股数×新增普通股时间/报告期时间);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期初股份总数+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缩股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它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它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78,819.4631.45448,291.6131.60424,978.8531.62370,134.8829.16
交易性金融资产89,873.005.90139,185.009.81----
应收票据1,179.910.085,366.970.384,188.220.311,262.810.10
应收账款195,970.3012.87151,807.1310.70131,154.609.7680,026.266.31
应收款项融资7,049.470.468,457.500.60----
预付款项12,323.700.817,619.470.546,850.790.511,676.970.13
其他应收款12,344.660.8110,634.990.7510,969.180.829,555.260.75
存货207,502.0413.63191,803.3213.52186,496.1113.88193,494.7815.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5,493.230.41--
其他流动资产9,300.680.617,361.880.52164,918.7512.27240,759.8418.97
流动资产合计1,014,363.2266.62970,527.8868.41935,049.7269.57896,910.8070.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657.076.75113,353.208.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6,652.498.98122,929.768.66----
长期应收款729.720.05778.790.05----
长期股权投资60,141.573.9563,989.614.5162,646.464.6668,677.005.41
投资性房地产4,884.470.324,930.350.355,289.220.395,097.950.40
固定资产160,503.2410.54111,617.087.87108,904.978.1096,631.657.61
项目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在建工程2,934.190.191,546.890.114,828.850.365,735.680.45
无形资产21,101.821.3921,449.021.5115,180.071.1314,569.571.15
商誉100,650.946.6197,869.686.90101,442.767.5553,062.354.18
长期待摊费用3,986.680.265,264.040.371,856.370.141,929.41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073.270.8616,418.551.1616,357.241.229,812.820.77
其他非流动资产3,556.190.231,399.300.101,809.130.133,341.560.26
非流动资产合计508,214.5833.38448,193.0731.59408,972.1330.43372,211.2029.33
资产总计1,522,577.80100.001,418,720.94100.001,344,021.85100.001,269,122.00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269,122.00万元、1,344,021.85万元、1,418,720.94万元和1,522,577.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0.67%、69.57%、68.41%和66.62%,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以及流动资产规模均随着业务规模扩张和对外并购增加而呈现增长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375.0611.26%8,004.891.87%2,333.100.59%3,587.011.12%
应付票据24,953.065.58%17,828.814.17%10,668.132.71%6,944.582.17%
应付账款89,677.9620.04%103,180.4524.13%82,355.5320.95%43,776.1113.65%
预收款项--161,470.6737.77%181,116.0446.08%172,479.4753.78%
合同负债164,903.3036.85%------
应付职工薪酬42,004.819.39%54,277.6412.69%52,054.7013.24%43,054.5713.43%
应交税费12,228.902.73%22,136.975.18%17,871.954.55%17,036.245.31%
其他应付款51,484.0411.50%52,036.8212.17%35,662.439.07%22,121.846.9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35,627.1397.35%418,936.2597.98%382,061.8797.20%308,999.8296.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0.000.05%--
递延所得税负债6,541.141.46%3,516.230.82%3,691.540.94%4,686.541.46%
递延收益5,329.471.19%5,111.731.20%7,108.231.81%7,011.732.19%
项目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负债合计11,870.622.65%8,627.962.02%10,999.782.80%11,698.273.65%
负债合计447,497.75100.00%427,564.21100.00%393,061.65100.00%320,698.09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20,698.09万元、393,061.65万元、427,564.21万元和447,497.75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6.35%、

97.20%、97.98%和97.35%,占比较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指标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2.332.322.452.90
速动比率(倍)1.851.861.962.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9.07%30.36%24.53%23.75%
资产负债率(合并)29.39%30.14%29.25%25.27%
主要指标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0,912,01121,428.41106,618.41127,003.98
利息保障倍数(倍)65.99276.71279.52494.7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利息支出(不含资本化支出)+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含资本化支出)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经营性负债增速较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2020年9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与2019年末相比保持相对稳定。

(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0.270.470.420.3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14.324.905.43
存货周转率(次)1.112.001.621.30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管理水平,经营风格稳健、效率优势凸显,最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呈现增长趋势。相比之下,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智能交通、智能安全等业务发展较快,该等业务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和国企客户,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周转率相对较低。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同比 增长金额同比 增长金额同比 增长金额
营业收入391,842.54-3.77%649,626.5119.00%545,898.1824.53%438,357.70
营业成本231,886.53-5.71%396,378.0423.87%319,991.5225.46%255,046.53
投资收益6,359.4346.11%7,532.46-27.55%10,397.32-79.65%51,095.12
营业利润66,469.44-7.51%103,611.0614.23%90,700.36-19.82%113,126.29
利润总额67,373.20-6.55%103,395.0514.92%89,968.52-19.81%112,199.81
净利润57,896.95-4.31%88,337.6912.67%78,400.53-18.67%96,399.99
扣非后净利润47,843.11-9.45%76,558.4517.60%65,103.1736.43%47,717.68

最近三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现较快速度的增长趋势。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较高,主要是由于当年股权投资带来的投资收益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保持增长趋势。2020年1-9月,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同比有所减少。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52.2392,865.2596,693.3867,245.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20.33-26,669.9010,133.76408.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3.18-45,658.69-54,755.68-16,408.0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673.101,260.171,216.68-1,639.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48.1721,796.8353,288.1449,606.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5,351.92445,203.74423,406.91370,118.7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245.01万元、

96,693.38万元、92,865.25万元和-28,152.23万元,分别是当期净利润的0.70倍、

1.23倍、1.05倍和-0.49倍,最近三年匹配性良好。其中,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少于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当年投资收益金额较大所致;2020年1-9月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下游客户以银行、政府单位为主,收款较集中于第四季度,受季节性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主要包括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部分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8.69万元、10,133.76万元、-26,669.90万元和41,520.33万元。2019年度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继续增加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情况良好,每年根据利润情况向股东发放现金股利,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408.09万元、-54,755.68万元、-45,658.69万元和8,453.1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流出。

第四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严格按照《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发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广州城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包括广州城发及广州城发的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及《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0号)以及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保荐机构指定龚建伟、李少杰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梅 超

保荐代表人签名:

龚建伟 李少杰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 军 李 丹

责任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1年3月23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

王建民 滕海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23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王建民 滕海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及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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