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仕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通电子”)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相关情况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32005233
发证时间:2020年12月2日
有 效 期:三年
2、苏州仕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仕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32007233
发证时间:2020年12月2日
有 效 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及仕通电子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仕通电子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当年起三年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公司及仕通电子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再次认定不影响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