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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变更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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