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 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6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2点整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百顺路666号7楼会议室出席人员:1、2021年3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
委托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聘任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三、审议下列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
1.02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1.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5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1.06 | 本次回购的价格 |
1.07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8 |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
1.09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股东发言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尊重股东发言的权利,充分听取发言股东的意见。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本会议须知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一、本次大会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议案共一项,属于特别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可以在2021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凡是2021年3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手续或委托手续的股东,今天出席大会并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应逐项表决,“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
一项,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四、本次大会审议议案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五、本次大会监票人由公司监事担任,计票人由两名股东担任,并由律师当场见证并公布表决结果。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前景,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序号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1 | 股权激励 | 411.7647万股 ~ 823.5294万股 | 0.60% ~ 1.20%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