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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13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议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名,代表股份1,451,823,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9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每项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1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42,322,0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3455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9,501,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5445%。
  4、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84,347,6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338,434,765.00 元。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1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2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2    6.03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4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5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6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7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8  审议通过了《为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09  审议通过了《为安徽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3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0  审议通过了《为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1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2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市美的材料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3  审议通过了《为安徽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4  审议通过了《为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5  审议通过了《为小天鹅(荆州)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4    6.16  审议通过了《为中国雪柜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7 审议通过了《为广州华凌冰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8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19  审议通过了《为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20  审议通过了《为美的电器(BVI)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21  审议通过了《为美的电器(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22  审议通过了《为美的制冷设备(越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
  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23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6.24  审议通过了《为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1,447,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0781%;反对4,241,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92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7、审议通过《2011年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专项报告》
  同意1,447,068,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7249%;反对4,213,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9025%;弃权540,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726%。
  8、审议通过《2011年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报告》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
  原为: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蓬莱路
  修订为: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2)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265,276元。
  6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84,347,650元。
  (3)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120,265,276元,公司股本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384,347,650股,公司股本全部为普通股。
  (4)原《公司章程》相关内容条款中“董事局”,均修订为“董事会”;“董事局主席”,均修订为“董事长”; “董事局副主席”,均修订为“副董事长”,“董事局秘书”均修订为“董事会秘书”;“首席执行官(CEO)”均修订为“总裁”。
  (5)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原为:本章程自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修订为:本章程自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451,82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林映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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