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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暨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暨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91;2020-097)。公司拟在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投资建设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

本项目分两宗地供地,首宗供地约68.59亩,第二宗供地约124.91亩,供地总用地面积约193.5亩,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品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021年3月,公司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系统竞得了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首宗供地68.5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用地编号为2021WT021;并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确认书》。其后,公司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启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署流程,并于2021年3月18日正式签署完成。

二、土地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出让宗地编号:2021WT021出让宗地面积:45724.64平方米

坐落: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出让年限:50年用途:工业用地出让价款 :人民币61,730,000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建设周期:2021年10月8日之前开工,2023年10月8日之前竣工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投资建设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的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 作用,为公司新产品线的生产经营和新战略的落地实施提供产能保障。

本次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

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后续与该项目有关事项如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协议终止、协议履行出现重大变化、协议履行完毕等事项,公司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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