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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同意选举许鸿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存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2.本次选举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任职条件。

3.本次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4.本次选举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均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同意续聘朱晓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周水良先生、王艳军先生、杨珂女士、刘贻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张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续聘陈宏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公司本次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2.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其中,拟任董事会秘书张晖先生履历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无异议。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4.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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