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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项目

? 新项目名称: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

? 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人民币88,577.1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预计:人民币67,968.17万元及其利息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29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4,670,2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6,29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883,919.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

子公司Fenglin Wood Industry (New Zealand) Co., Limited(以下简称“新西兰丰林”)、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China (New Zealand) Limited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3月19日止,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79,681,734.9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人民币46,797,815.73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外币折算差额及外币汇兑损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币种余额(原币)余额(人民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2102106019300424314活期人民币74,218.4774,218.47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Zealand) Limited10-5168-0709235-31定期新西兰元145,629,141.89679,607,516.46
10-5168-0047235-00活期新西兰元--
10-5168-0047235-00活期美元--
10-5168-0047235-00活期欧元--
合计679,681,734.93

(一)世界形势不确定性加剧,疫情影响短期难以消除

在国家鼓励林业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的背景下,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2015年9月决定启动新西兰投资项目调研,并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主要领导的项目团队,前后多次到新西兰当地考察调研,并组建新西兰当地工作团队。但是,公司自决定开展新西兰木材加工项目以后,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两国文化差异、工作效率存在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严重冲击世界经济,各种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公司与新西兰无法开展正常的人员往来,募投项目相关谈判及审批工作进展缓慢,项目进度未达到公司及投资者预期,导致募集资金长期无法产生效益,严重拖累公司整体净资产收益率及市场形象。

(二)积极融入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进公司临港战略

公司作为人造板行业龙头企业,也是广西自治区政府重点项目企业,为了加快公司发展速度,牢牢把握国内人造板需求升级转换的机遇期,积极融入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用活各种政策红利,弥补近几年新西兰停滞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加快扩充公司的产能规模和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公司拟在广西北海市合浦工业园区乌家产业园建设“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同时终止实施“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项目”,将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

四、 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

线”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系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项目第一期实施的项目。具体情况下:

1、项目名称: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广西北海丰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丰林”)

3、项目建设地址:广西合浦工业园区乌家产业园

4、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原材料主要为三剩物(速生林的枝桠材、锯末和废单板),采用先进成熟的刨花板生产工艺,引进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国家超级筛、连续平压制板系统设备、宽带砂光机、砂光裁切线等,配套国内先进生产设备,新建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的生产能力。

5、项目建设周期:2年

6、项目投资构成:项目总投资88,577.1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7,397.80万元,设备购置44,889.00万元,安装工程4,840.80万元,其他费用5,066.20万元,预备费3,609.70万元,建设期利息707.70万元,流动资金12,066.00万元。本次新西兰吉斯伯恩项目终止后拟将募集资金变更全部投入本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

中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中国人造板产品产量占全球人造板总产量的50%~60%,多年来以规模扩张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亟需转变发展方式,向满足人民群众生态消费需求的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变。

超强刨花板是以细刨花、碎料及超大刨花为原料加工而成的轻质高强度人造板材,其强度接近甚至达到细木工板或胶合板的强度水平,可用于家具或室内装饰装修,满足高端功能性人造板的旺盛需求。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超强刨花板生产工艺研究,编制超强刨花板企业标准,并提交超强刨花板制造工艺专利申请,极大地推动了人造板行业特别是刨花板产业的转型升级。2018年3月15日,公司下属南宁工厂年产4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首板下线,2020年在受一季度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全年预计实现净利润7,300万元(未经审计),显示了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复制南宁工厂生产线的成功模式,依托北部湾的区位优势,在广西北海建设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并于第一期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

刨花板生产线”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产品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建成后,加上已在钦州开工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公司人造板产品结构大大优化,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专业市场,形成差异化的产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1、积极推进临港产业战略,助力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公司作为品牌家居行业的高端板材供应商,大力推进临港产业,有利于公司壮大经营实力,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赢利水平。拟建项目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工业园区乌家产业园,地理位置沿边靠海,加之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生产设备,高附加值产品将进一步满足高端功能性人造板的旺盛需求。公司将充分利用北部湾经济区的区位优势,利用当地丰富的速生林资源,或引进海外优质的木材资源,全面提高产品品质;同时,公司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工业企业,获得政府大力支持,建设效率更高,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内人造板需求升级转换的机遇期,大力提升公司规模实力。预计至2025年,公司人造板总产能规模将达到255万m?/a(含钦州在建项目),较现有产能规模130万m?/a扩充近一倍,对巩固和加强丰林集团的行业、品牌地位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丰富木材加工产品种类,符合木材消费市场新趋势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民收入不断提升,城镇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对相配套的生活、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间的建设需求更广阔,带动了家具、室内装饰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定制家居行业近年来的爆发式增长,带来了家具、装修用优质板材的巨大需求,对上游板材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家具、装修的主材料之一,刨花板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较大。超强刨花板质量性能远优于欧洲定向刨花板《EN300:2006?OSB》及《T/CTWPDA03?2017可饰面刨花板》的标准,其强度接近甚至达到细木工板或胶合板的强度水平,且产品结构均匀密实使其机械力学性能得到极大提高。因此,超强刨花板具有尺寸稳定不变形、厚度公差小等优点,能很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丰富了木材加工产品种类,在品质与环保上具有优势,符合木材消费市场新趋势,极大地推动

了人造板行业特别是刨花板产业的转型升级。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钦州5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产能基础上,再新增5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产能,合计新增10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产能,公司的业务规模得以进一步扩张,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升级。

3、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木材综合利用

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木材需求国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木制品作为低碳、绿色、唯一可再生的家居产品,对木材的需求量在不断加大。近年来,中国木材消费总量从2007年的3.8亿m?增长到2017年的6亿m?,年均增长4.7%,预计未来几年木材消费量将突破8亿m? 。目前,中国人均消费木材水平约是0.4m?,而世界人均水平为0.7m?,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无甲醛添加木制品制造技术日益完善,无论是以满足人类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还是基于国民经济绿色转型的内在需要,木材加工产业将是我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品质环保安全木制品内需市场潜力巨大。

提高木材综合利用水平,既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又可满足人民对木制品需求的问题。人造板是高效利用木材资源的主要途径之一,人造板工业是中国基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人造板的生产与消费对于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日益紧张的木材资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效益测算

公司已聘请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一期项目建设期2年,投资回收期7.7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4.3%(税后)。

(五)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已成立北

海丰林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但尚需取得项目用地,并完成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经营风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得以进一步扩张。虽然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运转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大幅扩张,在经营决策、运作实施和风险控制方面的难度将有所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3、市场风险

项目主要生产超强刨花板,如果未来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本项目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4、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可能性。本次对外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其他风险

本项目实施期间,存在受疫情、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项目无法如期实施的风险。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并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已经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 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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