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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钟作杰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钟作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意聘任钟作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真审阅了拟增补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钟作杰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认为钟作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条件及工作经验。

我们同意将钟作杰先生作为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树国 SONG DONG JIN 谢秋平

2021 年 3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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