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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代表董事会所做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地总结了董事会于2020年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管理层激励与监督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离任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傅江先生、邹寿彬先生、赵泽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先生、江才先生、徐锐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610,524.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0,638,466.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6,295,786.82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063,846.67元后,公司 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870,406.83 元。

鉴于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同时为抓住行业机遇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结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2021年内审工作计划》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3.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6,000万元,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有效期均为12个月。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晓宇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4.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翼电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国翼电子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国翼电子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5.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在海南省琼海市投资设立振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南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及现有业务板块的经营需求。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5,734.00万股的10%,即5,573.4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规定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其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含18,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北斗三号多功能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3,500.0013,500.00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18,500.0018,500.00

若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自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全部到账,距今已满5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制定了《成都振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2023年)》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如国家对于以简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发行申报事宜;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6)批准并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重大文件;

(7)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拾贰万元整(税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按年度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拾伍万元整(税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按年度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内容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号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截至2021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

一、本计划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计划使用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2021年公司的董事薪酬政策为: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在职董事单独支付董事薪酬。

(二)2021年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政策及标准为:

1、薪酬结构

公司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激励薪酬”共同组成,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分管部门的业绩达成情况,以及公司整体年度业绩目标达标情况进行共同考量。考核标准为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公司业绩100%,董事/副总/财务总监按照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部门业绩*60%进行年度考评。

2、薪酬标准

薪资等级职务薪酬标准(万元)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激励薪酬考核标准
1级1档董事长25~6020~40公司业绩*100%
1级2档60~20040~80公司业绩*100%
2级1档副董事长、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408~16公司业绩*100%
2级2档40~9016~36公司业绩*100%
3级1档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0~204~8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部门业绩*60%
3级2档20~408~16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部门业绩*60%
3级3档40~6016~24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部门业绩*60%

3、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与公司签订《任务书》,于每年末上报《年度述职报告》。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内部调岗或工作内容调整,应及时调整并重新签订《任务书》。《任务书》和《年度述职报告》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4、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具体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绩效年薪和激励薪酬的考核具体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由公司人力行政部组织执行。

5、上述人员涉及兼任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五、发放办法

1、根据公司年度业绩目标达标情况及分管业务板块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后发放绩效年薪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及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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