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9)。
一、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任晓英、杨三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作为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容诚会计师事务内部工作调整,杨三生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容诚会计师事务现指派注册会计师吴亚亚接替杨三生继续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任晓英、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蒋玉芳。
二、本次变更的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4年的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深振业、雷柏科技、科瑞技术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