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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加。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号),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晓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194,41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24.69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票登记,新增股份登记至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名下,公司总股本由214,574,377股增加至219,768,787股。新增股票将于2021年3月24日上市。

二、信息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合计持有蓝晓科技股票78,900,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6.77%。本次发行完成后,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合计持有蓝晓科技股票增加至84,094,4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8.26%。

1.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时间增持股数 (股)增持比例 (%)
寇晓康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2021.3.163,397,1050.98
高月静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2021.3.161,797,3050.52
合计5,194,410-

注:2021年3月16日,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5,194,410股完成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2.36%(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寇晓康51,600,00024.0554,997,10525.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900,000-12,9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8,700,000-42,097,105-
高月静27,300,00012.7229,097,30513.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25,000-6,825,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20,475,000-22,272,305-
合计78,900,00036.7784,094,41038.26

上述权益变动前,寇晓康先生持有公司51,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05%,高月静女士持有公司27,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2%,二人合计持有78,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77%。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寇晓康先生持有蓝晓科技54,997,1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2%,高月静女士持有公司29,097,3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二人合计持有公司84,094,4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发行股票特定对象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上述增持的资金均来自于自有资金。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的情况。

3.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不存在被限制行使表决权的股份,不存在表决权让渡的情况。

4.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承诺认购的蓝晓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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