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8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全部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出现部分差错,现在2010年度财务报告中更正如下:
2008年5月,本公司"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已在"其他应付款―增发费用"科目预留的律师费1,300,000元,2010年对此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追溯调整期初应交税费325,000元,该项调整增加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留存收益975,000元。
2010年1月,本公司付南京市财政局南京仙林"2007G84"地块延期支付出让金应付利息22,888,750元,在2010年3月31日(2009年报报告日后)计入"存货―开发成本",未调整计入2009年度资产,2010年对此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该项调整增加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资产总额22,888,750元,负债总额22,888,75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0年度企业公民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