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方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方”或“中国能建”)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合并方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中本合并方财务顾问及中国能建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华泰联合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过程中,中国能建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担任合并方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境内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香港法律顾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友扬企业形象策划(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财经公关,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担任中国香港独立财务顾问。除上述情形外,中国能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二、合并方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能建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扬企业形象策划(上海)有限公司、嘉林资本有限公司的行为合法合规,华泰联合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左迪 骆毅平
黄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