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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1-034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

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后升,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硕贝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斌, 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硕贝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后升、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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