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976,5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截至2020年12月2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976,5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32.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983,12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016,809.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01Z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7,574.18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67,501.68万元的差额72.50万元,系因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在年底(2020年12月25日),发行费用未支付完毕。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1月11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088010000943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05017182380000135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1007880190000197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17400997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810880100009430 | 23,786.7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 | 44050171823800001353 | 14,135.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40010078801900001971 | 10,078.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 | 630174009972 | 19,574.19 |
合 计 | - | 67,574.18 |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通过获取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硕贝德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硕贝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为本核查意见附表)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501.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23,786.74 | 23,786.74 | - | - | - | 2022-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 | 否 | 14,135.18 | 14,135.18 | - | - | - | 2022-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5G散热组件建设 项目 | 否 | 10,078.08 | 10,078.08 | - | - | - | 2022-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501.68 | 19,501.68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7,501.68 | 67,501.68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无此情况。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4,748.24万元。2021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748.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容诚专字(2020)201Z0211号《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计玲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