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问询函〔2021〕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21年3月19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问询函回复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履行的决策程序;
2、在“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员工情况及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3、在“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中补充披露了SK海力士、MTK联发科等供应商的主要销售模式及标的公司代理销售额占其在中国市场销售额的比例;
4、在“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业务流程及模式介绍”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备货采购流程、具体决策过程和考虑的因素;
5、在“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之“(四)报告期内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报告期标的公司销售的细分产品类型、按细分产品类别价格变化情况、标的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以及标的公司自主定价的产品范围;
6、在“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联合创泰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中补充披露了2020年8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具体情况;
7、在“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联合创泰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中补充披露了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具体情况;
8、在“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中“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并相应修订草案中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