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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善兵
提议理由: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中国“新基建”等将长期推动功率半导体产业成长和公司产品结构与应用领域日趋优化等可持续发展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送红股(股)派息(元)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01.65
分配总额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91,002,199股变更为490,998,199股。本次利润分配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490,998,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559,711.84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736,497,298股。注: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
提示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2020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486,201.59元,较上年增长了49.45%。公司2020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报告》。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前3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向215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62.15万股。该事项经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2020年12月11日办理完成。

公司董监高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颜呈祥董事、副总经理6.002.09%
黎重林董事6.002.09%
晏长春副总经理2.6750.93%
周祥瑞副总经理6.102.13%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前3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存在以下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解禁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8,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24%。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张超副总经理273,600109,4400
孙家训副总经理273,600109,4400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5人)3,959,9041,609,4980
合计4,507,1041,828,3780

注:张超、孙家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0年9月25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全资子公司任职。

3、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后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接到黄善兵先生提交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通知各位董事并对该预案进行讨论,公司董事黄善兵、黄健、沈欣欣、张祖蕾、黎重林、颜呈祥、陈良华、袁秀国、刘志耕参与讨论,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黄善兵先生提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并且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全体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全票通过该议案,持有股票的董事还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议案时投赞成票。

2、在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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