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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0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2020年10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18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2月11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注销数量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故注销数量无需调整。注销数量为4000股。

(2)注销价格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故注销价格无需调整。注销价格为18.18元。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公司需支付的总金额为72,72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证券类别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回购数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67,654,972.0013.78%400067,650,972.0013.78%
二、无限售流通股423,347,227.0086.22%0423,347,227.0086.22%
三、股份总数491,002,199.00100.00%4000490,998,199.00100%

注: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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