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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3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戴先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参会监事5人。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06)。

(二)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4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长期

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议案》,参会监事4人,监事李雨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托监事任伟代为表决。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17)。

(三)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5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参会监事4人,监事李雨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托监事任伟代为表决。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35)。

(四)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6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参会监事5人。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63)。

(五)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7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参会监事5人,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78)。

(六)2020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8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参会监事5人。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1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84)。

(七)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39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参会监事5人。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0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89)。

(八)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40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莲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参会监事5人。会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1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98)。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现场会议,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履职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合规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经营和风险情况进行了监控,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内控制度和审计监督机制较为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2、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报告期内,无新增担保事项。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覆盖了本部及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保障,《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并签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2021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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