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购买资产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