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843,266.0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4,326.6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58,939.43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822,071,548.04元,减去2020年派发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53,260,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5,870,487.47元。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共计53,26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