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0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1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03月11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涉及问题开展回复工作。公司已于2021年03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由于公司尚未完成回复的全部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03月25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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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