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095)
2021年3月
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
2、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3、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本次会议的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26日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3月26日14时30分会议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主 持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会议议程:
一、律师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核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三、主持人公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四、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六、审议议案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 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
7 | 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
8.00 |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8.01 | 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日常关联交易 |
8.02 | 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
9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 |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议案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1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的相关内容。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议案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启动了购买大智慧股份以及非公开发行工作。此外,公司还完成了对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浩韵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出售。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企业效益显著增长,资产结构得到优化,主营业务转型证券服务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生产经营方面,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主要业务保持了良性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3,668.35万元,利润总额47,974.64万元,净利润35,71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631.8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66,878.49万元,净资产1,063,75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59,951.43万元。
二、2020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99.7273%股权
2019年公司正式启动了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于2020年6月4日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于2020年8月6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及新增股份登记,重组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公司业务实现转型升级。
(二)购买大智慧15%股份
为构建金融科技平台,赋能公司证券业务,发挥协同效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购买新湖集团持有的大智慧15%股份事项。大智慧股票已于2021年1月14日完成协议转让过户登记。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为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证券业务转型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公司决定启动股票非公开发行工作。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先后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3日正式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四)变更公司名称和股票简称
为适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湘财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公司业务调整和发展需要,为了与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相匹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简称由“哈高科”变更为“湘财股份”。截至目前,变更公司名称和股票简称相关内外部审批程序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的第九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内部董事、一名非独立外部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并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六)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361,263,56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1,372.09元。
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股东实施了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6月5日。
三、2020年度,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0年度共召开14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史建明 | 否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6 |
蒋军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许长安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0 |
程华
程华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周昆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0 |
黄海伦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4 |
马昆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4 |
何慧梅 | 是 | 5 | 5 | 3 | 0 | 0 | 否 | 4 |
韩东平 | 是 | 5 | 5 | 3 | 0 | 0 | 否 | 3 |
2、信息披露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通过接待股东来访与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股东的交流,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使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3、三会运作
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选举程序、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各位董事、监事能够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本公司
各位董事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通过对可能存在控制风险的有关方面进行自我评估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在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时,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仍然存在出现风险与错误的可能,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以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5、避免同业竞争
为避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于2010年5月共同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哈高科(即本公司)将不再新增住宅地产项目,在现有的住宅地产项目完成开发及销售后,哈高科将不再在中国境内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销售。本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就该事项发布了公告。
为严格履行承诺,在已有住宅地产项目已基本完成开发销售,并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内注销了全资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将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处理债权债务”。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将从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围
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回报全体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议案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对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8、《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于2020年7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五)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六)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2020年度未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经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状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
2021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议案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主要财务指标已编制完成,且已经审计机构审定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总收入 | 2,636,683,522.69 | 1,943,761,155.18 | 459,493,788.74 | 35.65 | 1,639,003,709.14 | 299,404,615.70 |
营业收入 | 730,866,643.17 | 467,479,024.79 | 459,493,788.74 | 56.34 | 306,194,918.95 | 299,404,615.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6,318,683.48 | 324,031,717.64 | 10,723,910.58 | 9.96 | 71,104,690.16 | 15,136,624.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2,699,860.74 | 305,157,372.93 | -5,274,025.15 | -13.91 | 61,082,818.03 | 14,925,95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972,482.05 | 3,241,929,133.41 | -816,184.10 | -92.14 | 1,176,383,013.12 | 30,833,741.32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18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99,514,284.18 | 9,253,959,982.76 | 853,282,648.33 | 14.54 | 7,617,371,764.84 | 744,361,701.76 |
总资产 | 31,668,784,851.01 | 28,365,225,792.57 | 1,113,980,818.22 | 11.65 | 22,580,738,684.15 | 1,001,559,747.40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60 | 0.1258 | 0.0297 | 8.11 | 0.0276 | 0.04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60 | 0.1258 | 0.0297 | 8.11 | 0.0276 | 0.04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48 | 0.1185 | -0.0146 | 30.63 | 0.0237 | 0.04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3.6178 | 4.2533 | 1.4364 | 减少0.6355个百分点 | 0.9183 | 2.04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212 | 4.0056 | -0.7064 | 减少0.0844个百分点 | 0.7889 | 2.0169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总收入 | 573,561,025.46 | 576,708,925.31 | 786,397,998.72 | 700,015,573.20 |
营业收入 | 123,522,948.45 | 170,318,972.09 | 202,857,904.98 | 234,166,817.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352,100.71 | 95,111,930.33 | 145,736,492.18 | -881,83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858,956.68 | 84,711,660.64 | 91,856,504.44 | 96,990,652.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1,428,873.01 | 1,361,811,605.73 | -2,735,920,819.40 | -322,347,177.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2,374.41 | -261,940.72 | 17,382.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86,735.77 | 36,521,207.54 | 25,247,973.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252,997.05 | 向浩韵控股收取的利息 | 3,038,556.6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76,471,589.91 | 湘财证券2020年5月合并前产生的净利润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93,069.13 | -6,595,204.55 | 277,144.7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9,612,049.92 | 主要是所持温州银行股权公允价值下降 | 7,110,000.00 | 248,840.54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370,828.47 | 247,218.9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54,800.99 | 主要是捐赠支出 | -5,424,696.49 | -12,494,797.3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57,984.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34,675.80 | -7,194,071.59 | 206,399.86 | |
所得税影响额 | 286,485.81 | -8,690,334.58 | -3,728,290.11 | |
合计 | 93,618,822.74 | - | 18,874,344.71 | 10,021,872.13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 | 本期期末金额 | 情况说明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融出资金 | 7,696,891,735.96 | 24.3 | 5,771,687,322.88 | 20.35 | 33.36 | 主要是融出资金规模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00,000.00 | 0 | 1,284,974.00 | 0 | -92.22 | 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
应收账款 | 95,662,020.30 | 0.3 | 50,309,870.69 | 0.18 | 90.15 | 主要是期末应收清算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56,541,846.23 | 0.18 | 38,069,005.18 | 0.13 | 48.52 | 主要是子公司预付货款及软件集成工程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69,964,823.79 | 0.85 | 117,788,702.86 | 0.42 | 129.19 | 主要是本期公司股权转让款未到约定付款期限暂计入其他应收款和原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股权被出售后对其其他应收款并表所致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66,848,502.38 | 1.16 | 897,023,844.94 | 3.16 | -59.1 | 主要是债券融券回购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规模减小所致 |
存货 | 17,567,194.37 | 0.06 | 198,021,772.89 | 0.7 | -91.13 | 主要是期末存货量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7,385,322.29 | 0.09 | 123,511,928.16 | 0.44 | -77.83 | 主要是期末预缴税金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94,860,558.55 | 0.3 | 268,411,495.19 | 0.95 | -64.66 | 主要是本期出售股权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091,447.20 | 0.31 | 76,011,621.48 | 0.27 | 30.36 | 主要是英大证券股权置换为国网英大,期末公允价值回升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3,990,000.00 | 0.45 | 235,420,000.00 | 0.83 | -38.84 | 主要是所持温州银行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64,337,178.70 | 0.2 | 28,112,253.00 | 0.1 | 128.86 | 主要是子公司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2,177,608.64 | 0.01 | 7,852,280.16 | 0.03 | -72.27 | 主要是非织造布生产线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7,854,600.00 | 1.19 | 主要是预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 |||
短期借款 | 193,541,000.00 | 0.61 | 127,000,000.00 | 0.45 | 52.39 | 主要是新增借款所致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2,545,026,760.90 | 8.04 | 826,156,735.78 | 2.91 | 208.06 | 主要是本期发行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规模增加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991,941.15 | 0.31 | 8,518,761.27 | 0.03 | 1,050.31 | 主要是本期增加合并结构化主体导致其他投资者享有份额增加 |
应付账款 | 110,775,846.77 | 0.35 | 416,282,741.91 | 1.47 | -73.39 | 主要是应付经纪业务往来减 |
少所致
少所致 | ||||||
预收款项 | 1,784,024.49 | 0.01 | 17,365,014.27 | 0.06 | -89.73 | 主要是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所致 |
合同负债 | 14,506,155.68 | 0.05 | 主要是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所致 | |||
应交税费 | 45,226,134.73 | 0.14 | 79,477,521.61 | 0.28 | -43.1 | 本期个人所得税等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37,471,359.05 | 0.43 | 55,108,718.62 | 0.19 | 149.45 | 主要是应付往来款余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16,492.15 | 0 | 1,506.60 | 7,632.12 | 主要是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
应付债券 | 1,709,209,504.39 | 6.03 | -100 | 主要是本期部分公司债券和次级债券到期兑付所致 | ||
预计负债 | 5,761,042.13 | 0.02 | 17,529,088.85 | 0.06 | -67.13 | 主要是未决诉讼结案及预计回购支出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263,806.43 | 0.04 | 36,121,306.43 | 0.13 | -63.28 | 主要是所持温州银行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
股本 | 2,681,990,294.00 | 8.47 | 361,263,565.00 | 1.27 | 642.39 | 主要是本期发行新股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459,684.17 | 0.01 | -36,348,355.15 | -0.13 | -106.77 | 主要是以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38,002,687.52 | 0.12 | 56,112,849.34 | 0.2 | -32.27 | 主要是本期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92,926,180.43 | 666,291,813.51 | 34.01% | 主要是本期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90.00% | 主要是转融通新增融入资金减少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36,743,275.97 | 3,260,910,916.93 | -65.14% | 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8,852.44 | 26,440,622.60 | -96.79% | 主要是上期收到税收返还款较多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139,470.35 | 134,314,344.94 | 105.59% | 主要是收到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投资者投入及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1,933,282,015.42 | 1,240,574,505.11 | 55.84% | 主要是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406,061,077.05 | 266,252,943.76 | 52.51% | 主要是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0,777,264.66 | 269,248,558.74 | -32.86% | 主要是上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部分退回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0,205,665.97 | 84,666,688.00 | -40.70% | 主要是本期收回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32,876.38 | 12,237,704.39 | -89.11% | 主要是上期收到浩韵控股分红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2,697.32 | 73,681.74 | 419.39% | 主要是处置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8,343,824.51 | 0.00 | 主要是本期收到转让联营企业及子公司款所致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12,330.55 | 51,201,846.43 | -32.99% | 主要是本期收回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8,632,777.36 | 91,085,461.28 | 392.54% | 主要是本期支付购买大智慧股权转让款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112,000,000.00 | -91.07% | 主要是上期向浩韵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所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9,999,938.49 | 0.00 | 主要是本期收到投资款所致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31,541,000.00 | 627,000,000.00 | 64.52% | 主要是收益权转让融入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0.00 | 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发行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75,446,000.00 | 1,699,509,000.00 | 75.08% | 主要是短期收益凭证发行较上年同期增加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97,500,000.00 | 661,849,700.00 | 398.22% | 主要是本期债券兑付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7,664,310.53 | 640,542,679.62 | -51.97% | 主要是湘财证券在本年度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导致其现金分红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内部抵消所致 |
议案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318,683.4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4,242,961.74元。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5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1,990,29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96,016.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6.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议案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本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史建明 | 董事长 | 2018-9-12 | 2023-8-12 | 206.68 |
蒋军 | 董事 | 2020-8-12 | 2023-8-12 | 95.04 |
许长安 | 董事 | 2020-8-12 | 2023-8-12 | 0 |
程华 | 独立董事 | 2020-8-12 | 2023-8-12 | 5 |
周昆 | 独立董事 | 2020-8-12 | 2023-8-12 | 5 |
黄海伦 | 董事 | 2018-1-15 | 2020-8-12 | 129.08 |
马昆 | 董事 | 2018-9-12 | 2020-8-12 | 0 |
何慧梅 | 独立董事 | 2018-1-15 | 2020-8-12 | 8 |
韩东平 | 独立董事 | 2018-1-15 | 2020-8-12 | 8 |
合计 | / | / | / | 456.8 |
议案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本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汪勤 | 监事会主席 | 2020-8-12 | 2023-8-12 | 0 |
李景生 | 监事 | 2020-8-12 | 2023-8-12 | 0 |
王锦岐 | 监事 | 2018-1-15 | 2023-8-12 | 17.31 |
叶正猛 | 监事会主席 | 2018-1-15 | 2020-8-12 | 0 |
钟赟 | 监事 | 2018-1-15 | 2020-8-12 | 0 |
合计 | / | / | / | 17.31 |
议案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9-2021年度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每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业务需要现将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还在执行中,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二、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总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房屋租赁支出费用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 | 100 | 2.17 | 79.46 | 1.73 | 不适用 |
有限公司
(简称“新湖集
团”)
有限公司 (简称“新湖集团”) | ||||||
向关联法人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中介服务 | 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200 | 250.56 | 79.82 | 100 | 不适用 |
向关联法人提供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的中介服务 | 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规模不确定,支出暂时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总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关联法人提供的软件开发及服务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及其控股子公司 | 2,000 | 24.85 | 665.31 | 8.27 | 预计增加与大智慧的业务合作 |
在关联方存款利息取得收入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规模不确定,收入暂时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不适用 | 0.04 | 0 | 预计未来开展业务合作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销服务支出费用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销服务支出费用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规模不确定,支出暂时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不适用 | 0 | 0 | 预计未来开展业务合作 |
关联方直接投资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公募基金产品或投顾产品,委托湘财证券或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规模不确定,收入暂时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不适用 | 0 | 0 | 预计未来开展业务合作 |
合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议案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目前,公司担保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担保余额为
354.10万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公司拟为子公司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被担保人和担保额度的分类对应情况如下:
(1)为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
(2)为浙江链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
(3)为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
(4)为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
(5)为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3,000万元。
(6)为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
2、公司可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批准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3、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4、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年,担保的期限为自担保义务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议案1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2、外部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
4、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发放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股东利益相结合,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与公司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与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与所在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体系与标准第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薪酬共同组成。基本年薪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等确定,每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和个人绩效考评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对特别事项的贡献可设立专项奖励。
第六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外部董事、内部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
第三章 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大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第九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司规定的各项扣减支出、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发展战略服务,随着公司发展变化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
1、同行业薪酬水平;
2、社会通胀水平;
3、公司盈利状况;
4、个人业绩及能力。
第四章 约束条件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声誉损害的;
5、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6、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资本运作摊薄即期回报时,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未能切实执行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