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约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拓普波兰有限公司提供厂房租约的履约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保函。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赁履约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3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