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14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约担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拓普波兰有限公司提供厂房租约的履约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保函。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