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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会计师回复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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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33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01074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电池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0〕1894号)。因恒威电池公司补充了2020年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问询函》之15、关于信息披露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全面核查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和执业质量,并对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一)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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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披露了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41,764.2435,415.1632,852.8429,112.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5,107.8530,358.0229,109.6825,393.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2114.3611.4212.72
营业收入(万元)48,573.3532,201.3931,635.4931,889.05
净利润(万元)9,584.116,484.575,939.154,820.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584.116,484.575,939.154,82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015.095,877.505,736.234,822.08
基本每股收益(元)1.270.860.79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1.270.860.79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1720.3222.101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9,313.206,591.326,130.755,435.53
现金分红(万元)5,850.005,250.002,250.0013,5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43.723.7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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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31,432.55万元、31,925.49万元和18,147.78万元。其中,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27,849.12万元、27,564.93万元、27,196.43万元及14,002.4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8%、87.70%、85.19%及77.16%,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3,710.36万元、3,724.68万元、4,521.91万元及3,893.2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69%、11.85%、14.16%及

21.45%。(2)发行人主要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贴牌生产服务,由贸易部门业务人员通过展会、网络、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进行产品推广,客户进行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签署相关合作框架协议。发行人主要以FOB模式进行外销,国外客户主要为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品牌运营商及大型贸易商;国内客户主要为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该等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主要用于对外出口。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存在少量佣金。请发行人:(1)对比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2)披露报告期内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变动不大,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3)披露主要产品锌锰电池的销售模式认为直销还是经销,披露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贸易商等不同类别客户的客户获取方式、获取成本、与报告期新增客户匹配关系;(4)披露报告期内销售佣金的交易模式,包括涉及的主要客户名称、客户类型、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及其占比的合理性、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的背景、与发行人、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区分国内、国外,披露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的收入金额、占比;(6)披露国内贸易商客户相关销售模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结合与贸易商签署的相关合同,披露与贸易商的交易认定为买断还是代理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未将与贸易商之间交易认定为经销商模式的主要依据;(8)对比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交易模式,披露贸易商模式下发行人与贸易商在客户获取、价格约定、产品交付、资金结算、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交易模式存在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是否存在贸易商客户交易定价低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情形;(9)披露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交易模式和贸易商交易模式下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及其合理性;(10)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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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碱性电池生产线成新率较低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超过100%的合理性;(11)披露主要产品碳性电池2017年到2019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12)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报告期内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背景、金额、外购单价及其合理性、外购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及其结存情况、外购产品主要的交易对手名称、交易金额、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的具体情况 ,是否存在报告期末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一) 对比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

1. 锌锰电池市场分析

(1) 锌锰电池总体市场情况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锌锰电池制造国,近年来锌锰电池总产量保持了小幅波动、总体平稳增长的态势。根据工信部数据,2019年度全国原电池及原电池组(锌锰电池为主)产量400.6亿支,同比增长3.7%。

(2) 锌锰电池出口市场分析

受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欧洲、美国、日韩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目前保留了部分碱性电池的原产地生产,主要向中国进行锌锰电池的采购。国内企业凭借不断提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与国际著名品牌制造商的产品质量差距越来越小,部分研发和制造能力较强的国内电池生产企业已经与世界先进电池生产企业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统计,1999年以来我国二氧化锰原电池(主要为锌锰电池)的出口金额与出口量均保持全球第一,2018年我国二氧化锰原电池出口金额为18.08亿美元,占全球出口金额的44.49%,出口数量282.59亿支,占全球出口数量的76.21%。目前,海外市场已经是中国锌锰电池制造企业最重要的市场。

1)碱性电池出口市场分析

近年来,我国碱性电池年出口量和出口额基本保持增长。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碱性电池出口金额为9.91亿美元,出口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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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7亿支。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2)碳性电池出口市场分析近年来,我国碳性电池年出口量和出口额基本保持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碳性电池出口金额为8.03亿美元,出口数量为174.06亿支。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相较于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价格相对较低,因此在低功耗、低电流电子产品中碳性电池有着长期稳定的需求。同时,在非洲、南美等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市场,价格更具优势的碳性电池存在着更大的市场需求。因此,我国碳性电池出口目的地整体较为均衡。

20 40 60 80 100 120 4 6 8 10 12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金额数量
金额(亿美元)数量(亿支)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 4 6 8 10 12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
金额
金额(亿美元)数量(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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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141,681.62107,073.0481,426.74
力王股份-33,172.1928,642.8128,489.41
亚锦科技-284,794.31276,003.19237,455.88
野马电池-99,062.45105,198.09107,789.66
平均值-139,677.64129,229.28113,790.42
公司48,573.3532,201.3931,635.4931,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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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Dollar Tree、Bexel等向公司增加采购量,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 披露报告期内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变动不大,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36,002.3574.43%27,196.4385.19%27,564.9387.70%27,849.1287.78%
碳性电池11,723.2824.23%4,521.9114.16%3,724.6811.85%3,710.3611.69%
其他电池646.991.34%207.150.65%142.940.45%167.080.53%
合 计48,372.62100.00%31,925.49100.00%31,432.55100.00%31,726.5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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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锌锰电池的销售均属于直销。根据客户类别区分,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其获客方式、获客成本、是否属于新增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类别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获取方式获取成本是否为新增客户
商业连锁企业Greenbrier/Dollar Tree Stores Canada, Inc(简称Dollar Tree)商业竞标2018年新增
Daiso Industries Co., Ltd(简称Daiso)展会
ICA Sverige AB(简称ICA)互联网平台
Migros互联网平台
Modelo Continente International Trade, S.A. /Modelo Distribuicao Materiais Constucao, S.A.(简称Modelo)展会
CVS/Pharmacy(简称CVS)合作伙伴介绍支付佣金
品牌运营商Bexel互联网平台支付佣金2017年新增
Strand Europe Limited(简称Strand)合作伙伴介绍
浙江中拉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拉物流公司)展会
Go Power Co. Ltd(简称Go Power)互联网平台支付佣金
M/S William Electric And Battery Co., Ltd.(简称M/S William)合作伙伴介绍
Beteria Slany CZ s.r.o.(简称Beteria)展会
Eveready Industries India Ltd.(简称Eveready)互联网平台
贸易商Hengwei Battery USA LLC(HW.USA)合作伙伴介绍
Kanematsu合作伙伴介绍
Li&Fung(Trading) Limited/GoodWest Enterprises Ltd(简称利丰集团)互联网平台2017年新增
Kapa Asia Limited(简称Kapa)合作伙伴介绍支付佣金
Hep Well Trading Co., Ltd.(简称Hep Well)合作伙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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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及其占比的合理性、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的背景、与公司、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少量销售涉及销售佣金,佣金支付模式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及具体产品品类确定,佣金率在3%以下。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佣金分别为43.47万元、69.31万元、60.13万元及80.84万元,主要支付对象包括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RFI (China) Co., Ltd以及HW.USA,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5,324.05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66.501.25%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1,488.99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14.340.96%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合 计80.84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2,228.66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50.592.27%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1,224.54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9.540.78%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合 计60.13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2,755.48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43.511.58%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1,383.63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26.371.91%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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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CVS佣金开票与上期计提差异-0.57
合 计69.31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3,373.22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28.920.86%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CVS商业连锁企业732.51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14.551.99%现汇HW.USA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
合 计43.47
客户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
外销内销外销内销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商业连锁企业19,999.4644.34%253.097.74%10,669.3536.71%208.697.30%
品牌运营商12,300.3727.27%2,260.2269.10%7,944.5327.33%1,817.1563.54%
贸易商12,801.7028.39%640.0519.57%10,438.3335.91%519.6018.17%
其他117.733.60%13.460.05%314.3810.99%
合 计45,101.53100.00%3,271.09100.00%29,065.67100.00%2,859.8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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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客户分类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内销外销内销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商业连锁企业8,365.4928.79%61.272.58%7,142.7724.87%24.240.81%
品牌运营商9,282.1731.95%1,676.4570.55%9,638.2733.56%2,238.0974.37%
贸易商11,397.6639.23%575.3524.21%11,916.4841.50%682.2122.67%
其他11.030.03%63.132.66%19.530.07%64.972.15%
合 计29,056.35100.00%2,376.20100.00%28,717.05100.00%3,009.51100.00%
客户名称与公司开始合作的年份客户的获取方式终端客户名称终端客户性质终端客户所属地区
义乌市雷川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年合作伙伴介绍Aydin Hajiyev. Mehdi.贸易商中东
宁波海曙威宝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合作伙伴介绍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美国
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0年合作伙伴介绍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中东
义乌市智韬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年广交会O,BEST SYI商业连锁企业欧洲
深圳金瑞沣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合作伙伴介绍青岛模本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得立实业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国内
嘉兴市莱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互联网平台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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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及其依据选取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合同查看其相关合同条款,其中主要贸易商除HW.USA.、GoodWest Enterprises Ltd (简称GoodWest)、Kapa和Li&Fung(Trading)Limited (简称Li&Fung)有框架协议外,其他主要贸易商客户均为销售订单,就主要贸易商框架协议及订单相关条款列示如下:

主要贸易商框架协议相关条款
HW.USA(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由HW.USA负责将产品从指定的离岸价港口运至其客户指定区域,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至中国的离岸港口; (2)付款条件:船期后75天或12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 HW.USA直接向产品采购方负责产品保修事宜,HW.USA收到产品采购方保修范围内产品应联系公司,由公司对瑕疵产品进行认定,并安排退货或者记录瑕疵产品;
Kanematsu(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后3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未约定
Goodwest(1) 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后6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当买方所在地任意公共当局命令或建议停止销售公司提供的任一产品,公司应承担产品召回的相关成本以及买方因产品召回而遭受的相关成本和损失;公司应承担主动召回产品的成本及损失;若买方无正当理由召回产品,买方负责支付召回产品货款,以赔偿对供应商造成的成本及相关损失
Kapa(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次月起35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未约定
Li&Fung(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后120天付款;(3)退换货条款: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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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可以将未销售的货物退回公司的情形。因此公司与贸易商的交易为买断式的。

2. 贸易商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

项 目新准则旧准则
核心条件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相关商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
一般条件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销售商品收入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项 目交货方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具体分析
境外销售采用FOB和CIF 交货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境内销售采用货送客户仓库和指定地点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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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将与贸易商之间交易认定为经销商模式的主要依据

如上所述,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是买断式的销售。除与贸易商客户签署相关的产品购销合同外,公司未与贸易商客户签署过经销协议,也不参与对贸易商客户销售和库存的管理。此外,公司在返利机制、销售回款机制及退换货机制(除产品质量因素引起)等经销商管理中常用事项均未在公司的贸易商客户上体现。因此,公司与贸易商之间的销售模式与经销模式存在重大差异。为避免概念混淆,公司认定该等客户为贸易商,而非经销商。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模式与经销商销售模式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公司的贸易商客户销售模式市场上存在的经销商模式
收入确认为买断式销售,内销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外销收入确认时点为办妥货物报关出口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及提单(1)代理式销售,在经销商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2)买断式销售,根据经销商签收记录确认销售收入
选取标准根据公司定价模式确定的双方认可的价格,不对贸易商主体资质、销售能力、销售区域进行筛选通常根据经销商合作意愿、经营业务、资金实力、商业信誉、销售能力、销售区域等方面筛选经销商
客户管理除签订框架协议及订单外,不签署经销协议等合同,不对贸易商进行层级管理、定期考核通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对经销商进行层级管理、定期考核,关注经销商库存及销售情况
信用政策与向终端客户的信用政策管理一致,根据贸易商的规模、资金实力、市场地位等给予不同信用期限通常与直销模式的客户信用政策不同,会根据经销商的不同层级、主体资质等方面确定信用期限
返利政策公司不存在因贸易商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或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其进行返利的情形经销协议中一般会约定达到一定销售量或销售金额情况下,对经销商进行返利
退换货机制除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外,通常不会在销售合同中约定允许退换货事项经销协议中一般会约定除产品质量问题外的退换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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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
主要获取方式互联网平台、合作伙伴介绍互联网、合作伙伴介绍、展会、商业竞标互联网、合作伙伴介绍、展会
定价模式成本+毛利成本+毛利成本+毛利
产品交付外销完成报关,内销对方签收外销完成报关,内销对方签收外销完成报关,内销对方签收
资金结算现汇为主现汇为主,部分信用证现汇为主,部分承兑汇票
质保期/售后服务约定不良率,对质量问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约定不良率,对质量问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约定不良率,对质量问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项 目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
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
2020年度
碱性电池0.6832.41%0.6134.49%0.5525.34%
其中:LR030.5345.08%0.5346.00%0.4734.78%
LR60.5926.22%0.5927.11%0.5420.38%
LR141.9527.86%1.9426.79%1.8122.82%
LR202.8517.38%2.9723.55%2.7411.40%
6LR613.1248.86%3.0043.10%2.9540.35%
2019年度
碱性电池0.6831.83%0.6634.54%0.5828.03%
其中:LR030.5344.64%0.5647.70%0.4939.47%
LR60.5823.36%0.6026.43%0.5620.58%
LR141.9732.27%1.9730.76%1.8428.70%
LR202.8422.65%2.9623.98%2.8321.95%
6LR613.1548.92%3.0245.60%3.1047.47%
2018年度
碱性电池0.7229.45%0.6733.80%0.5626.25%
其中:LR030.5443.03%0.5646.97%0.4938.14%

8-2-1-16

LR60.5821.92%0.6025.07%0.5519.42%
LR141.9029.14%1.9629.23%1.8226.96%
LR202.7418.89%2.9722.57%2.8020.13%
6LR613.1847.90%3.0945.01%3.0443.89%
2017年度
碱性电池0.7233.78%0.7436.84%0.5628.57%
其中:LR030.5345.32%0.5748.44%0.4839.79%
LR60.5824.95%0.6129.31%0.5422.18%
LR141.9633.61%1.9733.12%1.8228.51%
LR202.8325.64%2.9526.16%2.7623.63%
6LR612.9549.70%3.1151.86%2.9749.25%
项 目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
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
2020年度
碳性电池0.2826.55%0.3127.89%0.2730.03%
其中:R030.2237.41%0.2235.18%0.2137.66%
R60.2723.55%0.2929.28%0.2629.02%
R140.7516.65%0.7613.83%0.7824.98%
R201.105.80%1.1814.30%1.1516.55%
6F221.1023.44%1.1220.91%1.0824.68%
2019年度
碳性电池0.2727.02%0.2931.26%0.2830.71%
其中:R030.2336.74%0.2336.55%0.2136.29%
R60.2723.25%0.3030.69%0.2729.36%
R140.7013.19%0.7319.28%0.7829.64%
R201.0911.37%1.1716.37%1.1621.17%
6F221.0927.40%1.0115.92%1.0626.87%
2018年度
碳性电池0.2824.70%0.2828.41%0.2624.81%
其中:R030.2435.62%0.2432.54%0.2131.41%
R60.2719.55%0.3125.84%0.2622.13%

8-2-1-17

R140.7720.48%0.9020.60%0.6819.36%
R201.1213.66%1.3915.75%1.1119.00%
6F221.0729.37%1.2527.07%1.1132.99%
2017年度
碳性电池0.2924.47%0.3627.61%0.2521.16%
其中:R030.2333.94%0.2535.18%0.2027.71%
R60.2719.60%0.3225.39%0.2517.21%
R140.6720.26%0.7922.09%0.6620.40%
R201.1016.13%1.2416.05%1.0512.95%
6F221.1032.14%1.2435.76%1.0529.62%
资产名称数量(台/套)原值净值成新率
LR03电池生产线32,789.311,413.1350.66%
LR6电池生产线32,904.521,394.6548.02%
LR14电池生产线151.385.1410.00%
LR61电池生产线2160.2416.0210.0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产能(万支)54,470.0043,640.0043,640.0043,640.00
产量(万支)53,552.6244,921.7841,309.8441,783.81
产能利用率98.32%102.94%94.66%95.75%

8-2-1-18

用率超过100%具有合理性。

(十一) 披露主要产品碳性电池2017年到2019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1. 主要产品碳性电池2017年到2019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碳性电池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3.95%、57.22%、48.43%和

78.82%。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碳性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主要受订单的影响。2017-2019年度,公司碳性电池订单相对较少,整体产销量较低,因而产能利用率较低;2020年度,随着公司碳性电池订单量逐步增加,产能利用率相应提高。

2. 不存在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1) 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2)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现象

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3) 报告期各期碳性电池资产的收益及监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碳性电池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2.11%、25.29%、30.32%和28.26%;实现的收入为3,710.36万元、3,724.68万元、4,521.91万元和11,723.28万元;实现利润为820.21万元、942.14万元、1,371.17万元和2,965.26万元。

8-2-1-19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碳性电池实现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经营所处的市场环境较好,未出现对经营发展的不利因素,碳性电池资产整体的盈利状况和营运状况较好。此外,报告期各期末通过对碳性主要专用设备进行监盘,除少量已提足折旧的设备存在闲置情况外,设备均正常运行,其中已提足折旧的设备的残值金额较低,按照较为谨慎的市场报废处置价格亦与残值差异不大。

因此公司碳性电池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十二) 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报告期内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背景、金额、外购单价及其合理性、外购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及其结存情况、外购产品主要的交易对手名称、交易金额、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外购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背景

对于碱性电池,公司为解决在生产旺季时产能不足的问题,会临时对外采购部分碱性电池,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

公司各型号碳性电池均有外购,对于R03、R6电池,公司为解决在生产旺季时产能不足的问题,会临时对外采购部分光身电池,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对于R14、R20电池,2020年由于生产线改造,公司临时对外采购;对于6F22电池,公司销量较小,对于小批量的订单公司直接外购更为经济。

2. 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金额、单价、数量及结存情况

报告期内外购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主要产品的金额、单价、数量及结存情况如下:

型 号采购数量(万支)采购金额(万元)单价(元/支)对外销售数量(万支)期末结存(万支)
2020年度
LR032,400.00787.610.332,398.851.15
LR62,000.00876.110.441,984.2315.77
LR14306.63447.741.46271.7034.93
LR20290.00731.422.56238.9651.04
6LR6140.0084.252.1139.950.05
R03563.5686.380.15563.56
R61,801.75355.980.201,801.710.04

8-2-1-20

R14954.19514.610.54881.2689.54
R20986.46854.910.87916.4880.00
6F22557.07397.720.71512.1179.41
合 计9,899.665,136.720.529,608.81351.93
2019年
LR03279.7291.630.33346.59
LR6540.03236.560.44539.79
R14101.8854.980.5485.1516.39
R20128.84113.200.88118.7810.02
6F22210.00145.850.69188.4334.46
合 计1,260.47642.220.511,278.7460.87
2018年
LR03380.28124.570.33312.7067.57
6F2240.0025.860.6555.9712.90
合 计420.28150.430.36368.6780.47
2017年
6F22202.50129.810.64185.1229.45
合 计202.50129.810.64185.1229.45
项 目型号外购电池采购单价自产光身电池单位成本
2020年度LR030.330.25
LR60.440.38
LR141.461.14
LR202.561.91
6LR612.111.23
R030.150.11
R60.200.16
R140.540.50
R200.870.86
2019年度LR030.330.26
LR60.440.40

8-2-1-21

项 目型号外购电池采购单价自产光身电池单位成本
R140.540.48
R200.880.83
2018年度LR030.330.26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
2020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2,111.47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661.81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815.66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369.40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150.07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28.31
合 计5,136.72
2019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328.19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68.18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119.99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25.86
合 计642.22
2018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7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25.86
合 计150.43
2017年度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102.57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27.24
合 计129.81
项 目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2-1-22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30日3,000万元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1111号吴敏吉吴敏吉、石春阳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999年4月28日500万元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前石路顾永彦顾永彦、李洁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2006年4月18日3,847.8073万元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朝晖路268号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王跃、马顿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1993年7月3日812万港币广东省四会市新风路四巷17号许奕坛许奕坛、许嘉欣、简凤群、简凤萍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2013年1月24日100万元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新凤村居委会石龙村小组(肇庆市海能松香制桶有限公司旁)谢欢厂房之一吴志明、吴颖雯吴志明、吴颖雯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2001年1月10日500万元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严路139号2幢张新荣张新荣、钱彩虹
项 目境内销售境外销售
收入确认类型客户签收入库FOB、CIF和FCA(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保税区仓库并承担报关费用)模式
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编制生产通知单,生产部门根据经审核的生产通知单启动生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出货计划装货并创建出货单,由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在销售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公司根据客户销售签收单确认收入。FOB、CIF和FCA(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保税区仓库并承担报关费用)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或保税区仓库,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销售部门开具出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出货计划装货并创建销售出库单,由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港口装船或保税区仓库。公司在办妥报关手续,以出口报关单、提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具体截止测试过程内销抽取报告期各期期前及期后一个月收入发生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以账簿记录为起点,从销售明细台账截止日期前后发生追查至记账凭外销抽取报告期各期期前及期后一个月收入发生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以账簿记录为起点,从销售明细台账截止日期前后发生追查至出口报关单、提运单,检查

8-2-1-23

证和销售出库签收单,检查是否在同一期开具,检查有无多计收入,并就存在的销售跨期进行调整; 2. 以发运凭证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客户签收的销售出库签收单查至销售明细台账,获取公司的连续编号的销售出库签收单据查至销售明细台账,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销售跨期; 3.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是否在同一期开具,检查有无多计收入,并对存在的跨期销售进行调整; 2.以发运凭证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出口报关单和提运单查至销售明细台账,获取公司的出口报关单和提运单查至销售明细账,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销售跨期; 3.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在资产负债表日多计或少计收入的情况。

8-2-1-24

商客户的情形;比对分析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交易模式和贸易商交易模式下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7) 获取并查阅与贸易商签署的相关合同条款,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价贸易商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8) 获取公司报告期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产能产量数据,比对分析其变动原因,并结合资产减值的相关准则规定,判断碳性电池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9) 获取公司不同客户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其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的合理性;

(10) 对公司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各类销售模式下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获取检查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了解主要客户交易相关条款,对比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析判断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获取销售流程中的实物物流单据,进一步了解实物流转过程;核查银行流水,了解资金流转过程;

(11)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记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12)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13)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内销售额;对主要客户实施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等核查程序;

(14) 取得公司报告期外购产品明细表和公司自产产品统计表,比对分析外购主要产品的金额、单价的合理性;结合对主要外购电池供应商的访谈,确认外购电池的背景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5)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是合理的;报告期内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变动不大,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要产品锌锰电池的销售均属于直销,公司主要客户的获取渠道包括展会、互联网平台、商

8-2-1-25

业竞标以及合作伙伴介绍等方式,除支付销售佣金外,公司获客不存在其他成本的情况;佣金支付对象中,除HW.USA为公司报告期内贸易商客户外,佣金支付对象与公司及佣金服务涉及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国内贸易商客户委托公司为其提供电池贴牌生产,并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后,由客户独立进行对外销售,终端客户包括海外商业连锁企业、电池品牌商、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相关销售模式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与贸易商的交易认定为买断销售具有合理性,贸易商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未将与贸易商之间交易认定为经销商模式具有合理性;公司与各类客户在获客方式、定价模式、产品交付、资金结算、质量保证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交易模式和贸易商交易模式下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碱性电池生产线成新率较低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超过100%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要产品碳性电池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外购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系光身电池,采购单价基于同行业成本加适当利润确定,采购定价具有合理性。外购电池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营业收入均已确认在恰当期间,不存在报告期末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问询函》之17、关于前五大客户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53.99%、

59.63%、53.23%和59.69%。其中,Greenbrier International Inc.和Li &Fung(Trading) Limited系报告期内新增客户。

请发行人:(1)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披露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前5大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新增客户、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披露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披露主要新增客户的名称、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2)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披露同一控制下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3)披露报告期内前5大贸易商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贸易商客户涉及的最终客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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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披露最终客户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4)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与保修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报告期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收入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一) 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披露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前5大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新增客户、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披露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披露主要新增客户的名称、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

1. 报告期内分类型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

(1) 商业连锁企业

单位:万元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20年度Dollar Tree10,648.2022.01%R6、R03
Daiso4,040.638.35%LR6、LR03
ICA1,775.133.67%LR6、LR03
Migros800.681.66%LR6、LR03
Modelo760.021.57%LR6、LR03
小 计18,024.6637.26%
2019年度Daiso4,002.7812.54%LR6、LR03
ICA2,149.156.73%LR6、LR03
Dollar Tree1,842.435.77%R6、R03
Migros649.982.04%LR6、LR03
Modelo623.261.95%LR6、LR03
小 计9,267.6029.03%
2018年度Daiso3,636.9011.57%LR6、LR03
ICA1,535.854.89%LR6、LR03

8-2-1-27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Modelo762.722.43%LR6、LR03
Migros581.841.85%LR6、LR03
Dollar Tree464.761.48%R6、R03
小 计6,982.0722.22%
2017年度ICA1,743.785.50%LR6、LR03
Daiso1,631.075.14%LR6、LR03
CVS732.512.31%LR20、LR14
Modelo591.001.86%LR6、LR03
Migros569.601.80%LR6、LR03
小 计5,267.9616.61%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20年度Strand5,639.2611.66%LR6、LR03
Bexel4,853.6210.03%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2,234.774.62%R6、R03
Go Power470.420.97%LR03、LR6
Eveready460.610.95%LR03、LR6
小 计13,658.6828.23%
2019年度Strand4,572.9614.32%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1,785.885.59%R6、R03
Bexel1,654.765.18%LR6、LR03
Go Power573.901.80%LR03、LR6
Beteria346.511.09%R6、R03
小 计8,934.0127.98%
2018年度Strand5,165.9816.44%LR6、LR03
Bexel2,231.877.10%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1,637.465.21%R6、R03
M/S William538.291.71%R6、R20
Go Power523.611.67%LR03、LR6
小 计10,097.2132.13%
2017年度Strand4,914.3015.49%LR6、LR03

8-2-1-28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Bexel2,829.258.92%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2,194.686.92%R6、R03
Go Power543.971.71%LR03、LR6
M/S William391.351.23%R6、R20
小 计10,873.5534.27%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20年度Kanematsu4,057.098.39%LR6、LR03
HW.USA3,935.148.14%LR6、LR03
利丰集团2,695.195.57%LR6、LR03
Kapa1,488.993.08%LR6、LR03
Hep Well379.040.78%R6、R03
小 计12,555.4525.96%
2019年度Kanematsu3,159.809.90%LR6、LR03
利丰集团2,750.208.61%LR6、LR03
HW.USA2,655.128.32%LR6、LR03
Kapa1,224.543.84%LR6、LR03
Hep Well338.391.06%R6、R03
小 计10,128.0531.73%
2018年度Kanematsu4,146.4813.19%LR6、LR03
HW.USA3,683.7411.72%LR6、LR03
利丰集团1,505.084.79%LR6、LR03
Kapa1,383.634.40%LR6、LR03
Hep Well355.811.13%R6、R03
小 计11,074.7435.23%
2017年度HW.USA3,748.6011.82%LR6、LR03
Kanematsu3,090.299.74%LR6、LR03
利丰集团2,634.498.30%LR6、LR03
Kapa1,389.914.38%LR6、LR03
Hep Well469.451.48%R6、R03
小 计11,332.7435.72%

8-2-1-29

上述分客户类型的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中仅Dollar Tree、利丰集团、Bexel系报告期内新增客户。

2.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

(1) 报告期各期同比上期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期 间项目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贸易商合计
2020年度新增客户数量4-48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298.78-39.78338.56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62%-0.08%0.70%
2019年度新增客户数量7119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473.32239.2351.65764.20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48%0.75%0.16%2.39%
2018年度新增客户数量82616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541.7865.7687.37694.91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72%0.21%0.28%2.21%
2017年度新增客户数量75921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491.402,923.582,848.026,263.00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55%9.21%8.98%19.74%
期 间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主要型号客户类型
2020年度嘉兴倍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4.810.32%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HD STAR SRL67.600.14%LR03、LR6、R03商业连锁企业
宁波鼎晨电子有限公司58.460.12%LR03商业连锁企业
康泰电气有限公司17.930.04%LR6商业连锁企业
Fabrik Corporation Limited16.160.03%LR03、LR6、R03、R6贸易商
合 计314.960.65%
2019年度Salling Group436.711.37%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Innovent Gmbh&Co.KG239.230.75%LR03、LR6品牌运营商
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650.16%LR03、LR6、R03、R6贸易商
宁海县西店洁凯电器厂19.100.06%LR03商业连锁企业

8-2-1-30

期 间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主要型号客户类型
Home Product Import GmbH4.780.01%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合 计751.472.35%
2018年度Dollar Tree464.761.48%R03、R6商业连锁企业
HIMKorea Co., Ltd.63.370.20%LR03、LR6品牌运营商
Transcend Aero Services50.310.16%LR20贸易商
RWA Raiffeisen Ware Austria AG27.220.09%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余姚市双新电器有限公司24.970.08%LR03商业连锁企业
合 计630.632.01%
2017年度Bexel2,829.258.92%LR03、LR6品牌运营商
利丰集团2,634.498.30%LR03、LR6贸易商
Dagab Inkop & Logistik AB170.180.54%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Cainz Corporation108.270.34%LR03、LR6、LR14、LR20商业连锁企业
HD STAR SRL84.370.26%其他电池商业连锁企业
合 计5,826.5618.36%

8-2-1-31

1. 商业连锁企业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Greenbrier主要客户/2018年新增美国2003年240万美元从事家庭日用品以及食品等产品的销售,系美国知名连锁杂货商店Dollar Tree的子公司Dollar Tree Inc 100%E-CIRCUIT2018年Dollar Tree Inc.2019年营业收入236亿美元
Dollar Tree Stores Canada, Inc.加拿大2010年-Five&Dime international,S.a.r.l.2020年
Daiso主要客户日本1977年12月27亿日元日本百元店,从事百货商品的贸易销售K.K. Daiso Holdings 100%D&H2011年2018年营业收入4,757亿日元
ICA主要客户瑞典1922年8月2,688万瑞典克朗瑞典大型零售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公众公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CA HOME2008年816.43亿瑞典克朗
Migros主要客户瑞士1941年11月-瑞士大型零售公司,主要经营食品、药品以及百货的批发、零售GMA15.45%、GMO13.51%、SMNF8.18%、SMV7.27%、SCMT7.21%M-POWER2010年1-5亿瑞士法郎
Modelo主要客户西班牙2007年12月8万欧元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葡萄牙零售商Sonae集团的采购公司MODELO CONTINENTE HIPERMERCADOS S.A. S.E.E. 100%BOOST2012年2018营业收入5.66亿欧元
CVS主要客户美国1963年-美国的大型连锁药店,从事药品的零售CVS HEALTH CORPORATION 100%CVS2016年2019年营业收入107.75亿美元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Bexel主要客户/2017年新增韩国2010年6月30亿韩元从事电池制造与销售客户未透露BEXEL2017年623.69亿韩元
Strand主要客户英国1992年4月89.80万英镑从事磁带、光介质等相关产品的营销,运营Kodak品牌电池ANITA SURI、RISHI SURI、NEVEEN SURI等Kodak2013年4,038.80万英镑

8-2-1-32

浙江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客户中国2009年6月2000万人民币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尹宵敏、尹相丛等ALFACELL2010年3.5亿元人民币左右
浙江中拉物流有限公司主要客户中国2012年8月3000万人民币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尹宵敏、尹相丛等ALFACELL2010年2.1亿元人民币左右
Go Power主要客户韩国2010年11月2.63 亿韩元从事电池和电缆批发客户未透露Go POWER2016年30.21亿韩元
M/S William.主要客户中国台湾1955年10月8,000万新台币从事制造电池和蓄电池客户未透露MAGICELL2008年400-500万美元
Beteria主要客户捷克1919年客户未透露从事电池和蓄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客户未透露ULTRA2016年客户未透露
Eveready主要客户印度1934年3.63亿印度卢比电池,手电筒外壳,电解二氧化锰和电弧碳的制造和销售M B Finmart Pvt Ltd、Puran Associates Pvt Ltd、VIC Enterprises Pvt Ltd等Eveready2012年121亿印度卢比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Li&Fung主要客户/2017年新增中国香港1973年6月10,00.02万港元从事消费品贸易活动Li&Fung (B.V.I.) Ltd 100%A-FORCE2017年114.13亿美元
GoodWest主要客户/2017新增中国香港2001年6月1万港元从事商品外贸出口活动Appleton Holdings Ltd 100%COOP2017年
HW.USA主要客户美国2007年10月-从事进口、销售干电池业务SCB International,Inc.c/o 50%、J.V. Powell Inc. c/o50%WEGMANS 7-Eleven2008年客户未透露
Kanematsu主要客户日本1889年8月277.81亿日元从事商业贸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Japan Trustee Services Bank Trust Acc. (current Custody Bank of Japan)等Matsukiyo Kiyosh 、Iris Ohyama2013年7,218.02亿日元
Kapa主要客户中国香港2006年4月154.02万港元照明工具、充电器等产品的贸易Kapa Reynolds S.A. 100%Domedia2016年2,000-2,500欧元
Hep Well主要客户中国台湾2004年3月300万新台币从事电池、五金及家庭用品等进口销售业务庄旺财100%HENGWEI2008年1亿人民币

8-2-1-33

新增年度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2020年度嘉兴倍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3年9月800万美元各类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及技术服务永光科技有限公司100%A-FORCE2020年客户未透露
HD STAR SRL商业连锁企业意大利2017年2月3万欧元从事家用电器、珠宝、五金等非食品类产品的贸易活动Liu Heng 51% Ji Suqin 49%Electrodi2017年客户未透露
宁波鼎晨电子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7年1月100万人民币各类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黎国军80% 吕静20%A-FORCE2020年客户未透露
Fabrik Corporation Limited贸易商中国香港2012年3月客户未透露从事进出口业务客户未透露Grand Power2020年客户未透露
康泰电气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00年3月5,000万人民币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及货物进出口业务陈耀华50% 陈佩华20%A-FORCE2020年1.5亿人民币
2019年度Salling Group商业连锁企业丹麦1960年5.24亿丹麦克朗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F. Salling Holding A/S 51% F. Salling Invest A/S 49%Power Maker2019年424.40亿丹麦克朗
Innovent Gmbh&Co.KG品牌运营商德国2008年10月100欧元从事电子和电信设备及零部件等贸易服务KHB Holding GmbH & Co.KGMarklin2019年客户未透露
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商中国2000年6月261.8万元人民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沈晓麟53.51% 沈雅婷20% 沈泽琛20%GIL SUN2008年客户未透露
宁海县西店洁凯电器厂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1年11月-电器配件、五金件、塑料件制造与加工俞为耀100%A-FORCE2019年客户未透露
Home Product Import GmbH商业连锁企业德国2000年6月2.5万欧元提供家具、地毯和照明设备等贸易服务Begros Bedarfsguter 100%CASA NOVA2019年405.15万欧元
2018年度HIMKorea Co., Ltd.品牌运营商韩国2016年5月-电池等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客户未透露HIM2018年客户未透露
Transcend Aero Services贸易商新加坡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TNI2018年客户未透露
RWA Raiffeisen Ware Austria AG商业连锁企业奥地利1997年6月3011.4096万欧元提供农产品、建筑材料和产品等贸易服务RWA Raiffeisen Ware Austria Handel 50% BayWaIMPOS2018年12.03亿欧元

8-2-1-34

新增年度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Aktiengesellschaft 46.53%
余姚市双新电器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1年10月10万元人民币小家电、汽车配件、充气泵、灯具、塑料制品的制造与加工赵中富60% 周正容40%A-FORCE2018年客户未透露
2017年度Dagab Inkop & Logistik AB商业连锁企业瑞典1902年8月8,586.64万瑞典克朗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未公开FUNC2017年424.46亿瑞典克朗
Cainz Corporation商业连锁企业日本1963年11月32.60亿日元提供家装产品、建筑产品、农产品、体育用品、日用品等贸易服务Hiromasa Tsuchiya 35.6% Yoshio Tsuchiya 15.1%CAINZ2017年2017年营业收入3,762.36亿日元
序号客户名称最终客户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主要型号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1KanematsuMatsukiyo4,057.098.39%3,159.809.90%4,146.4813.19%3,090.299.74%LR6、LR03
2HW.USAWEGMANS FOOD MARKETS, INC. 7-ELEVEN, INC3,935.148.14%2,655.128.32%3,683.7411.72%3,748.6011.82%LR6、LR03

8-2-1-35

序号客户名称最终客户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主要型号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3利丰集团客户禁止透露2,695.195.57%2,750.208.61%1,505.084.79%2,634.498.30%LR6、LR03
4Kapa客户禁止透露1,488.993.08%1,224.543.84%1,383.634.40%1,389.914.38%LR6、LR03
5Hep WellFar Eastern A.Mart379.040.78%338.391.06%355.811.13%469.451.48%R6、R03
6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客户未透露51.140.11%51.650.16%----LR03、LR6、R03、R6
7Transcend Aero Services客户未透露----50.310.16%--LR20
8Fabrik Corporation Limited客户未透露16.160.03%------LR03、LR6、R03、R6
合 计12,622.7526.10%10,179.7031.89%11,125.0535.39%11,332.7435.72%-
最终客户最终客户类型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Matsukiyo药妆连锁店日本1932年未披露即松本清,日本大型药妆连锁店,从事化妆品、日用品、医药品、零食、饮料的销售未披露Matsukiyo Kiyosh2013年未披露
Wegmans连锁超市美国1916年30.002万美元提供超市贸易服务Wegman Enterprises Inc. 100%WEGMANS2008年2019年营业收入97亿美元
7-Eleven连锁超市美国1961年11月未披露主要从事超市零售业务Seven Eleven Japan Co Ltd.7-Eleven2008年未披露
Far Eastern A.Mart连锁超市中国台湾1990年8.7亿新台币日常用品、超级市场、一般百货业等远东集团歌林2010年未披露

8-2-1-36

(四)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与保修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1. 报告期内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换货、退货、召回的情况,但存在少数因运输不当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均通过销售折让方式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因运输过程中包装损坏而造成的销售折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包装毁坏2.275.320.921.14
合 计2.275.320.921.14
占营业收入比例0.00%0.02%0.00%0.00%
客 户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相关条款
Strand供应商应免费使用合格产品替换不合格产品,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其中包括运输、保险和损失风险;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的产品均符合规范,并且自接收日期起至不同保证期届满前发现不合格质保产品,有权退回或由供应商提供维修部件,由供应商承担退回或维修的相关费用
HW.USAHW.USA直接向产品采购方负责产品保修事宜。根据产品保修规定,产品采购方应直接联系HW.USA,由HW.USA安排产品维修、退货或更换瑕疵产品。就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维修、退货或换货,HW.USA有权据此与客户打交道。一旦收到保修范围内的产品,HW.USA应联系公

8-2-1-37

司,由公司安排退货或者记录瑕疵产品。瑕疵产品的确认和更换记录等事宜由公司全权决定
Bexel合同约定保证电池从制造日期起24个月内符合或者超过质量规范所规定的相关属性
Dollar Tree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Daiso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Kanematsu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ICA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客户类型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商业连锁访谈数量5446

8-2-1-38

企业访谈确认收入6,730.586,775.185,935.464,791.86
占比33.23%62.28%70.44%66.86%
品牌运营商客户访谈数量5558
访谈确认收入13,330.968,324.639,862.1510,989.18
占比91.56%85.28%89.99%92.53%
贸易商客户访谈数量6668
访谈确认收入12,555.4610,128.0611,074.7411,595.03
占比93.41%92.43%92.50%92.03%
汇总访谈数量16151522
访谈确认收入32,617.0025,227.8826,872.3527,376.06
占比67.43%79.02%85.49%86.29%
客户类型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贸易商发函数量7786
发函收入金额12,801.1510,335.6711,436.1511,332.73
占贸易商比95.23%94.32%95.52%89.95%
品牌运营商发函数量6778
发函收入金额14,050.279,297.1310,438.3711,476.33
占品牌运营商比96.50%95.24%95.25%96.63%
商业连锁企业发函数量9878
发函收入金额19,613.8610,147.677,491.676,131.35
占商业连锁企业比96.85%93.29%88.90%85.55%
汇总发函数量22222222
发函收入金额46,465.2829,780.4629,366.1928,940.42

8-2-1-39

客户类型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占收入比96.06%93.28%93.43%91.22%
客户类型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贸易商回函数量6676
回函确认收入11,647.089,047.8011,046.5910,923.57
占比86.65%82.57%92.26%86.70%
品牌运营商回函数量7678
回函确认收入14,192.979,057.9010,438.3711,476.33
占比97.48%92.79%95.25%96.63%
商业连锁企业回函数量3435
回函确认收入6,331.336,841.975,398.224,485.46
占比31.26%62.90%64.06%62.58%
汇总回函数量16161719
回函确认收入32,171.3824,947.6726,883.1826,885.36
占比66.51%78.14%84.98%84.74%
客户类型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商业连锁企业数量17171717
客户收入19,386.4510,142.547,826.485,831.63
占比95.72%93.24%92.88%81.37%
品牌运营商客户数量6666
客户收入11,669.307,351.888,748.308,918.52

8-2-1-40

占比80.14%75.31%79.83%75.09%
贸易商客户数量6666
客户收入12,555.4610,128.0611,074.7411,332.73
占比93.41%92.43%92.50%89.95%
汇总数量29292929
客户收入43,611.2027,622.4827,649.5126,082.88
占比90.16%86.52%87.96%82.21%

8-2-1-41

(2) 获取公司报告期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明细表并检查其账务处理,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关于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合同中相关保修条款涉及公司保修义务的判断;

(3) 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独立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主要客户回函;

(4) 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实施现场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

(5) 通过中信保公司获取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的资信报告;

(6) 向公司所在地海关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数据并将海关出具的出口数据相关证明与公司外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7)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收入实施细节测试和期后回款测试;

(8) 网络查询客户以及终端客户的公开信息资料。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的前五大客户中,仅Dollar Tree、Li&Fung、Bexel系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公司2017年度较2016年度新增客户销售收入金额较多,主要系2017年度增加了Bexel与Li&Fung两大客户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客户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贸易商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贸易商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良好,涉及的最终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换货、退货、召回的情况,但存在少数因运输不当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均通过销售折让方式进行处理,公司与保修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公司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收入是真实的。

四、《问询函》之18、关于境外销售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外销为主,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0.05%、91.85%、90.26%和92.82%;发行人国内客户主要为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该等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主要用于对外出口。发行人外销产品主要采用

8-2-1-42

FOB方式出口,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销、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外销业务汇率变动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及其变动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结论的合理性及其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2)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披露主要产品锌锰电池销售涉及交付、验收的具体要求,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取得的主要证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披露贸易商模式模式下发行人是否与最终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最终客户是否实施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相关产品贴标由贸易商还是发行人实施,是否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1)对发行人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及其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国、进口国的报关情况、关税等相关税费缴纳情况、外汇收支情况、出口退税等;(2)贸易商模式下相关产品的最终实现销售情况,包括核查的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核查结论。

(一) 结合报告期内销、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外销业务汇率变动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及其变动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结论的合理性及其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

1. 报告期内销、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

公司内外销均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公司对外销客户在报价时还会考虑当期及预期汇率走势、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等因素,外销客户的具体报价方式如下:

若某型号电池的单位成本为人民币A,公司单位电池预期要获取的利润为人民币B,公司的美元报价公式计算如下:报价美元金额=[ (人民币A+人民币B)/(1+增值税税率)]/预期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及客户的降价诉求酌情调整价格;对新客户,即根据上述报价公式计算并报价,并在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时重新协商调整价格。

8-2-1-43

因此,从上述定价策略和定价公式上来看,公司外销单价已基本考虑汇率变动情况,应与内销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2. 外销业务汇率变动影响分析

由上述定价方式可知,公司承接销售订单至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之间的汇率波动将主要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自确认销售收入至收回货款结汇成人民币期间的汇率波动则主要影响公司的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以美元结算的外销收入占公司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的比重高达90%以上,因此主要分析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报告期各期外销单价、外销收入和外销毛利率的影响。

若其他因素不变,报告期各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分别上涨1%、5%和下降1%、5%对公司各期外销单价、外销收入和外销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期间销售单价变动(元)营业收入变动额(万元)毛利率变动
汇率上升1%2020年度0.0050428.580.69%
2019年度0.0057273.300.72%
2018年度0.0059276.670.74%
2017年度0.0062271.980.71%
汇率上升5%2020年度0.02522,142.893.34%
2019年度0.02871,366.503.48%
2018年度0.02961,383.353.54%
2017年度0.03101,359.903.42%
汇率下降1%2020年度-0.0050-428.58-0.69%
2019年度-0.0057-273.30-0.74%
2018年度-0.0059-276.67-0.75%
2017年度-0.0062-271.98-0.72%
汇率下降5%2020年度-0.0252-2,142.89-3.34%
2019年度-0.0287-1,366.50-3.85%
2018年度-0.0296-1,383.35-3.92%
2017年度-0.0310-1,359.90-3.77%

8-2-1-44

[注] 销售单价变动=以美元结算的外销单价*汇率变动率;营业收入变动=以美元结算的外销收入*汇率变动率;毛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后的毛利率-汇率变动前的毛利率由上表可知,报告期的汇率波动对公司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影响,但结合公司销售定价策略,公司在对部分外销客户报价时已考虑了当期及预期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因此汇率变动会对公司外销产品的单价和毛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说影响不大。

3.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对主要产品外销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

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增值税征收率与退税率无差异,账面无进项税转出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十八(二)之说明,其中2017-2018年度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对主要产品外销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单位成本进项税转出对单位成本的影响金额进项税转出对毛利率的影响外销单位成本进项税转出对单位成本的影响金额进项税转出对毛利率的影响
碱性主要电池
LR030.30250.0071-1.34%0.29110.0087-1.67%
LR60.44840.0080-1.40%0.42840.0098-1.72%
LR141.35540.0259-1.36%1.30580.0318-1.65%
LR202.24430.0374-1.34%2.12800.0475-1.66%
6LR611.67950.0422-1.36%1.49030.0507-1.70%
碳性主要电池
R030.15280.0026-1.17%0.14780.0037-1.78%
R60.21170.0040-1.48%0.21290.0049-1.93%
R140.56530.0087-1.26%0.53290.0123-1.87%
R200.91340.0152-1.38%0.93280.0201-1.89%
6F220.74780.0158-1.43%0.74460.0187-1.74%

8-2-1-45

司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

4. 公司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差异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碱性电池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毛利率,主要系其内销碱性电池以工业配套为主,且工业配套的电池销售单价较低。野马电池的碳性电池的内外销毛利率的差异主要系其部分碳性电池也以工业配套销售为主,且2017-2019年度其对主要客户L'Image销售单价和销售量的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之间各型号电池销售单价及销售毛利率的比较详见本专项说明十一(二)之说明。

(二) 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披露主要产品锌锰电池销售涉及交付、验收的具体要求,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取得的主要证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根据报告期内公司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各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框架销售合同或者销售订单,关于锌锰电池销售涉及交付、验收的具体条款统计如下:

项 目合同/订单具体条款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收入确认的时点取得的主要证据
商业连锁企业
Dollar Tree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Daiso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装运前卖方应检查产品的质量,且在检查完成后告知买方,若检查结果表明产品不符合标准货存在瑕疵,买方可取消装运并不承任何成本
ICA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Migros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Modelo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CVS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品牌运营商
Bexel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供应商负责对每个批次产品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8-2-1-46

进行随机抽查检验,每个批次的检验和测试均为供应商的责任,Bexel有权重新进行检测,交付给Bexel的每个批次均需附带合格证书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
StrandFOB(船上交货,上海或宁波)方式出口;客户可选择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或存在瑕疵,不合格产品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其中包括运输、保险和损失风险)
中拉物流公司汽车运输至上海指定码头,经客户验货员到厂检验合格后出货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客户签收日期客户签收单
Go Power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M/S William按照指定转船日期进行装运,以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Beteria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Eveready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贸易商
HW.USA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至离岸港口,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Kanematsu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Goodwest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Kapa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Li&Fung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对所有的订单进行最终检查,供应商应在要求检验日期前至少7个工作日内向利丰业务员提交检验预约申请,建议在商品出货日前7天完成检验
Hep Well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类 别内外销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具体分析

8-2-1-47

商业连锁企业外销FOB方式(船上交货)以产品的报关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FCA方式(货交承运人,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保税区仓库并承担报关费用)
内销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品牌运营商外销FOB方式(船上交货)以产品的报关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内销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贸易商外销FOB方式(船上交货)、CIF方式(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以产品的报关出口日期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内销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8-2-1-48

(三) 披露贸易商模式下发行人是否与最终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最终客户是否实施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相关产品贴标由贸易商还是发行人实施,是否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通过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017年初,公司存在直接向CVS进行销售并向HW.USA支付佣金的情形,后由于CVS款项支付问题,调整为向HW.USA销售CVS相关产品。公司已于2017年停止与CVS及通过HW.USA与CVS的合作。除前述情况,公司与主要贸易商的终端客户未发生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存在公司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对公司实施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验厂情况,其中Kanematsu与其最终客户一同对公司进行验厂,Kapa由其最终客户进行验厂。公司对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产品均由公司负责贴标。

根据本专项说明四(二)之说明,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业务均按照销售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不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四) 对公司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实施的核查

1. 公司出口报关情况核查

(1) 抽样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对应的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和提单等原始单据,并将上述原始单据与公司账面外销记录核对;

(2)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查询公司报告期内的电子口岸出口数据或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公司账面的外销记录进行核对。

2. 外汇收汇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收汇情况如下:

币 种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原币本位币原币本位币原币本位币原币本位币
欧元(万欧元)76.54598.9224.57189.85
美元(万美元)5,936.9440,923.604,064.9828,034.834,149.5327,529.483,669.2524,804.66
人民币(万元)1,434.021,434.021,292.441,292.441,352.751,352.751,554.711,554.71
日元(万日元)2,425.61146.99
小 计42,956.5429,517.1228,882.2326,506.36

8-2-1-49

占当期外销收入比例95.24%101.55%99.40%92.30%
项 目计算过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出口应退税额A4,270.842,615.752,562.842,209.92
出口免抵税额B687.531,721.491,824.252,359.52
出口免抵退税额C=A+B4,958.374,337.244,387.094,569.44
当期单证齐全申报免抵退税收入金额D38,141.2829,753.4829,152.9630,462.92
实际出口退税率E=C/D13.00%14.58%15.05%15.00%

8-2-1-50

(5)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海关查询数据证明文件、出口退税银行回单、免抵退税申报表等,并将上述单据与公司账面会计记录核对;

(6) 对境外主要客户执行访谈程序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境外客户执行了访谈程序,通过访谈确认的外销收入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访谈境外客户数量14141419
访谈确认的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重67.02%80.65%85.85%87.56%
客户名称核查方式核查时间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情况
HW.USA视频访谈/函证视频访谈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发函日期:2021年2月24日 回函日期:2021年2月25日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在报告期各期末均无库存
Kanematsu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0日/2021年3月1日
Li&Fung函证发函日期:2021年2月24日 回函日期:2021年2月26日
Goodwest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3日/2021

8-2-1-51

年2月24日
Kapa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0日/2021年2月24日
Hep Well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0日/2021年2月24日

8-2-1-52

(4) 向公司的管理层以及主要贸易商客户确认公司对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产品的终端客户及品牌、验厂事项的约定、以及公司是否与终端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等内容;

(5) 对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实施的核查程序详见本专项说明四(四)之说明;

(6) 对贸易商模式下相关产品的最终实现销售情况实施的核查程序详见本专项说明四(五)之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对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出口收入真实;公司贸易商模式下的相关产品已实现最终销售。

五、《问询函》之19、关于产品价格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碱性电池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3LR12碱性电池价格波动较大,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单价呈上升趋势,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1)区分境内外客户,披露报告期内交易定价方式、结算货币,量化披露以外币交易定价的产品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主要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及其计算过程,并与内销产品进行比较;(2)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的原因,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重点分析并披露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的原因;披露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3)披露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及其变动原因分析;(4)披露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变动分析,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单价、销量变动对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影响;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以及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1-53

(一) 区分境内外客户,披露报告期内交易定价方式、结算货币,量化披露以外币交易定价的产品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主要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及其计算过程,并与内销产品进行比较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货币结算的境内外销售收入情况

类 别交易定价模式币种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
境外销售成本加成定价USD (万美元)6,195.213,962.284,194.724,028.60
RMB(万人民币)1,583.101,309.301,384.531,497.35
EUR(万欧元)85.0956.78
JPY (万日元)335.52
境内销售成本加成定价RMB(万人民币)3,271.092,859.822,376.203,009.51
币 种2020年度2019年
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
美元6.91796.89760.29%6.89766.8985-0.01%
欧元7.84607.8755-0.38%7.69097.7255-0.45%
日元
币 种2018年2017年
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
美元6.59576.6174-0.33%6.75126.7518-0.01%
欧元

8-2-1-54

日元0.06450.06027.09%
主要产品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LR03平均销售单价0.51610.53150.53170.5241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270.0024-0.0010-0.0003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53%0.45%-0.19%-0.05%
LR6平均销售单价0.56980.58430.57380.5689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300.0010-0.0019-0.0001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52%0.16%-0.32%-0.02%
R03平均销售单价0.22090.22210.22150.2047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10-0.00320.0039-0.0006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47%-1.48%1.74%-0.31%
R6平均销售单价0.28190.28530.27000.2539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11-0.00360.00040.0014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40%-1.28%0.14%0.53%

8-2-1-55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平均销售单价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汇率的变动对上述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较小。

3. 上述主要产品内、外销销售单价比较

单位:元/支

产品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LR03外销单价0.51610.53150.53170.5241
内销单价0.49790.54780.53960.5577
差异率3.66%-2.98%-1.46%-6.02%
LR6外销单价0.56980.58430.57380.5689
内销单价0.58490.61670.60270.6102
差异率-2.58%-5.25%-4.80%-6.77%
R03外销单价0.22090.22210.22150.2047
内销单价0.21570.21960.21730.2084
差异率2.39%1.14%1.93%-1.78%
R6外销单价0.28190.28530.27000.2539
内销单价0.26450.27360.27290.2585
差异率6.57%4.28%-1.06%-1.78%

8-2-1-56

在120天内,且需采用现汇或信用证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LR03的销售收入占公司LR03内销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79%、41.13%、37.09%和34.92%,2017-2019年度销售占比虽持续下滑,但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的平均销售单价仍高于该型号电池的外销平均单价。2020年度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LR03电池销售单价的下降导致LR03电池内销平均单价低于外销。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LR6的销售收入占公司LR6内销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45%、35.63%、49.94%和41.26%,占比较高,且报告期各期的平均销售单价均高于该型号电池的外销平均单价。

(2) R03和R6电池内外销平均销售单价差异的原因

2017-2018年度R03和R6电池内外销的平均销售单价较为接近,2019-2020年度R03和R6电池的外销单价逐渐高于内销,主要系2019年起公司对外销客户Dollar Tree碳性电池的销售额大幅上涨,由于Dollar Tree对产品的包装要求较为复杂,因此公司对其的销售定价较高。2019-2020年度公司对Dollar Tree销售R03和R6电池的销售占同期同类型电池收入的比重高达65%以上。

(二) 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的原因,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重点分析并披露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的原因;披露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碱性电池销售均价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型号碱性电池销售单价及销售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
LR030.5138.83%0.5238.76%0.5337.55%0.5237.04%
LR60.5757.84%0.5757.17%0.5757.67%0.5757.44%

8-2-1-57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
LR141.911.29%1.911.63%1.901.90%1.931.97%
LR202.861.19%2.821.48%2.801.83%2.851.92%
6LR613.030.83%3.100.95%3.121.04%2.991.60%
3LR124.370.01%5.080.01%3.890.01%4.380.03%
碱性电池0.61100.00%0.63100.00%0.65100.00%0.66100.00%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
R030.2236.28%0.2240.20%0.2239.02%0.2140.51%
R60.2857.80%0.2856.21%0.2758.62%0.2655.96%
R140.772.27%0.751.09%0.720.70%0.670.86%
R201.172.35%1.151.32%1.121.25%1.091.35%
6F221.111.31%1.051.17%1.110.40%1.061.31%
3R122.040.00%1.950.00%1.850.01%1.710.01%
碳性电池0.30100.00%0.28100.00%0.27100.00%0.26100.00%

8-2-1-58

此外, 2017-2019年度野马电池各型号的碳性电池销售均价也均保持上涨。因此公司碳性电池销售均价上升,与行业内可比公司趋势相同。

2. 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的原因

(1) 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LR6电池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19,344.3514,071.4814,032.9513,744.42
销售数量(万支)34,023.9924,534.0024,498.2424,153.23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0.56860.57360.57280.5691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
碳性电池0.29956.47%0.28135.15%0.26751.88%0.2626
其中:R030.2191-0.27%0.21970.51%0.21865.01%0.2082
R60.2777-0.72%0.27973.40%0.27065.31%0.2569
R140.76702.05%0.75164.91%0.71657.33%0.6675
R201.17202.11%1.14782.72%1.11742.97%1.0851
6F221.10986.05%1.0465-5.58%1.10834.36%1.0621
3R122.04154.77%1.94865.53%1.84647.96%1.7103

8-2-1-59

公司提高了各型号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所致。

2019年度,碳性电池销售单价的上涨,主要受公司对客户Dollar Tree销售情况变动的影响。Dollar Tree系公司2018年度新增客户,2018-2019年度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升高。由于该客户对产品包装要求较为复杂,因此产品定价高于其他客户,导致2019年度公司主要碳性电池产品单价有所上升。2020年度,公司R03和R6销售单价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人民币升值,而公司与碳性电池主要客户Dollar Tree以美元进行计价结算,因此下半年公司向Dollar Tree销售的主要品种R03与R6单价较2019年略有下降。2020年度,公司R14、R20和6F22的平均销售单价较2019年均有所上涨,主要系Dollar Tree系前述产品主要客户,2020年对其销售收入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70%以上。2019年末,公司根据Dollar Tree要求调整了R14与R20的包装,由3节装热收缩包装变为2节装挂卡包装;同时6F22由2节装挂卡包装变为1节装挂卡包装,增加了单节电池的包装成本,因此公司报价有所提升,导致平均销售单价有所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零星3R12电池销售,各年销售金额均未超过3万元,单价变化主要受销售当月汇率影响。

(4) 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电池的销售单价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
其他电池0.3767-13.68%0.436439.39%0.3124-69.70%1.0308

8-2-1-60

(三)披露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及其变动原因分析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支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量增幅销量增幅销量增幅销量
主要碱性电池58,812.8237.07%42,907.311.02%42,474.891.03%42,039.89
其中:LR0322,840.5237.31%16,634.464.28%15,951.682.41%15,575.97
LR634,023.9938.68%24,534.000.15%24,498.241.43%24,153.23
LR14758.158.49%698.85-13.20%805.16-3.00%830.06
LR20701.4910.69%633.74-18.43%776.89-3.76%807.21
6LR61488.6720.29%406.26-8.28%442.92-34.23%673.42
主要碳性电池39,148.02143.52%16,076.0215.47%13,922.30-1.47%14,129.71
其中:R0314,201.59119.74%6,463.0318.94%5,433.68-5.07%5,724.03
R622,627.42150.39%9,036.8810.72%8,161.643.21%7,908.15
R14888.81405.06%175.9881.74%96.83-20.68%122.08
R20918.10333.68%211.721.54%174.18-8.49%190.33
6F22512.11171.78%188.43236.66%55.97-69.77%185.12
合 计73,014.4023.79%58,983.334.59%56,397.190.41%56,169.60
客户销量
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
STRAND9,582.477,587.751,994.72

8-2-1-61

BEXEL9,562.953,293.866,269.09
KANEMATSU5,927.094,473.561,453.53
DAISO6,795.776,467.77328.00
HW.USA4,912.673,245.071,667.60
小 计36,780.9525,068.0111,712.94
型 号销量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R039,377.292,520.46812.78
R615,149.793,221.59882.77
R14687.3672.270.33
R20683.3569.980.23
6F22386.5946.160.24
小 计26,284.385,930.461,696.35

8-2-1-62

1. 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变动分析,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单价、销量变动对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36,002.35100.00%27,196.43100.00%27,564.93100.00%27,849.12100.00%
其中:LR0311,691.8032.48%8,715.1432.05%8,415.3130.53%8,136.4329.22%
LR619,344.3553.72%14,071.4851.74%14,032.9550.91%13,744.4249.35%
LR141,449.474.03%1,334.814.91%1,533.315.56%1,605.795.77%
LR202,004.225.57%1,787.796.57%2,177.917.90%2,302.918.27%
6LR611,478.394.11%1,260.144.63%1,381.165.01%2,011.127.22%
3LR1234.120.09%27.080.10%24.290.09%48.450.17%
碳性电池11,723.28100.00%4,521.91100.00%3,724.68100.00%3,710.36100.00%
其中:R033,111.4026.54%1,420.1031.40%1,187.8431.89%1,191.6532.12%
R66,284.0053.59%2,527.9655.90%2,208.1459.28%2,031.6154.76%
R14681.735.82%132.272.93%69.381.86%81.492.20%
R201,076.039.18%242.985.37%194.625.23%206.535.57%
6F22568.364.85%197.204.36%62.041.67%196.625.30%
3R121.760.02%1.400.03%2.660.07%2.460.07%
项 目2020年度销售增长因素分析2019年度销售增长因素分析
单价变动影响额销量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单价变动影响额销量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
碱性电池LR03-274.823,176.812,901.99-60.32357.72297.40
LR6-170.115,395.535,225.4218.1020.5138.62
碳性电池R03-9.061,695.421,686.367.24226.18233.42

8-2-1-63

R6-45.743,774.313,728.5783.01244.84327.85
项 目2018年度销售增长因素分析
单价变动影响额销量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
碱性电池LR0382.57198.20280.77
LR692.14197.63289.77
碳性电池R0356.64-63.47-6.83
R6111.4168.58179.99

8-2-1-64

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111.41万元、68.58万元,主要受销售单价变动影响;主要系2017年下半年开始,碳性电池主要原材料单价持续上涨,公司相应提高了R6电池的销售单价,且受涨价滞后效应影响所致。

2019年度,R03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7.24万元、226.18万元,销量是主要影响因素;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对Dollar Tree销售 R03电池增加1,707.68万支所致。2019年,R6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83.01万元、244.84万元,销量是主要影响因素;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对Dollar Tree销售R6电池增加2,338.82万支所致。

2020年度,R03与R6销售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9.06万元和-45.74万元,影响较小。R03与R6销售数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1,695.42万元和3,774.31万元,主要系Dollar Tree采购数量增加所致。

2. 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以及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1) 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

2018-2020年度,公司各型号碱性电池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
LR0337.31%-2.30%4.28%-0.69%2.41%0.99%
LR638.68%-0.87%0.15%0.13%1.43%0.66%
LR148.49%0.10%-13.20%0.30%-3.00%-1.56%
LR2010.69%1.28%-18.43%0.63%-3.76%-1.74%
6LR6120.29%-2.47%-8.28%-0.53%-34.23%4.41%

8-2-1-65

2) 2019年度公司量价齐跌的碱性电池为6LR61电池,主要系公司对该产品的销售结构发生变化所致。公司6LR61电池销售数量的下降主要系公司对HW.USA的销售量下降所致;同时,公司该型号电池对HW.USA的销售单价相对较高,2019年公司对HW.USA的销售占比下降导致6LR61销售均价下跌。

3)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量价齐跌的碱性电池产品。

(2) 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2018-2020年度,公司各型号碳性电池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
R03119.74%-0.27%18.94%0.51%-5.07%5.01%
R6150.39%-0.72%10.72%3.40%3.21%5.31%
R14405.06%2.05%81.74%4.91%-20.68%7.33%
R20333.68%2.11%21.54%2.72%-8.49%2.97%
6F22171.78%6.05%236.66%-5.58%-69.77%4.36%
产品名称2018年销量2019年销量销量变动销量变动占比
R03812.782,520.461,707.68165.90%
R6882.773,221.592,338.82267.22%

8-2-1-66

R140.3372.2771.9490.89%
R200.2369.9869.75185.90%
产品名称2020年销量2019年销量产品整体销量变动Dollar Tree销量变动占比
R14687.3672.27615.09851.10%
R20683.3569.98613.37876.49%
6F22386.5946.16340.43737.50%

8-2-1-67

产品量价变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境内外客户销售定价方式没有明显差别,以外币交易定价的产品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主要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不大,外销与内销单价差异主要系受产品成本以及客户价格敏感度、订单量大小等影响有所区别,但总体差异不大;报告期内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受原材料价格变动以及新增客户Dollar Tree销售增量的影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受客户结构的影响,公司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单价整体稳定;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主要系受不同客户性能要求不同从而销售价格不同所致;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以及新增客户销售增量的影响,碳性电池价格波动具有合理性;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变动主要受客户订单需求变动的影响;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及其变动是合理的;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波动主要系受到客户结构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量价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变化情况,不存在异常变动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量价齐跌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碳性电池量价齐涨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六、《问询函》之20、关于对供应商的销售

招股说明书披露,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均系公司锌粉的供应商。在公司使用完向该等供应商采购的桶装锌粉后,由其回购部分材料包装用空桶。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石墨粉供应商。2019年度,公司对供应商淮安必胜销售收入327.63万元,主要系其当期提供的石墨粉质量未达标,公司将相应批次的半成品销售给淮安必胜。

请发行人披露:(1)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相关交易模式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金额、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其对应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2)供应商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因其销售的石墨粉质量未达标回购相关半成品交易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相关收入、应收款、现

8-2-1-68

金流的列报情况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中列报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相关交易模式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金额、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其对应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

1. 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相关交易模式的背景,系合同约定,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锌粉供应商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劲能公司)和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长贵金属公司)存在向公司回购包装物的情况。公司锌粉供应商宁波劲能公司和长贵金属公司向公司供应锌粉,锌粉以桶包装。由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对锌粉的使用量较大,每年采购锌粉使用后结存大量盛放锌粉的包装桶,盛装过锌粉的空桶属于固体废弃物,若公司自行处置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为了节约成本同时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由供应商回收包装桶并进行循环利用。

公司在与宁波劲能公司和长贵金属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中均对包装桶的回收利用做了约定。由供应商将公司使用后产生的锌粉包装桶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公司向供应商以约定的价格处置包装桶并开具发票。经向宁波劲能公司和长贵金属公司访谈核实,其回收包装物会考虑运输距离及运输成本,因此其向不同客户回收包装物的价格并不完全一致。其回收包装桶的主要目的在于回收利用、节约包装成本,回收包装桶属于行业惯例。

2. 报告期内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金额、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其对应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

(1) 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向公司回购的包装物均为锌桶,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量(只)金额(元)数量(只)金额(元)
宁波劲能公司21,800.00154,336.2713,850.0098,053.09
长贵金属公司2,770.0012,256.64

8-2-1-69

合 计24,570.00166,592.9113,850.0098,053.09
供应商名称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只)金额(元)数量(只)金额(元)
宁波劲能公司29,350.00201,706.458,300.0056,752.14
长贵金属公司4,000.0017,094.02
合 计33,350.00218,800.478,300.0056,752.14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166,592.9198,053.09218,800.4756,752.1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8,250.00110,800.00254,800.0066,400.00

8-2-1-70

纠纷

1. 供应商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因其销售的石墨粉质量未达标回购相关半成品交易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 石墨粉质量事件相关情况

2019年7月,公司质检部门在按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例行周检时发现电池存在漏液现象。经公司技术、研发等部门进行排查和原因分析,认定系电池生产使用的石墨粉材料中锑含量超标所致。进一步追查,并委托两家专业机构对该批石墨粉进行微量元素检测,证实淮安必胜公司供应的石墨粉微量元素锑的含量超过了双方在技术协议中的约定。

由于淮安必胜公司供应的石墨粉微量元素超标导致公司使用该批次材料的光身电池、正极粒子/粉不符合质量要求。事件发生后,公司相关人员等与淮安必胜公司就石墨粉质量问题的后续处理进行沟通。经过双方协商,双方最终于2019年12月就相关解决方案签订《质量索赔协议》。

(2) 石墨粉质量事件的处理系合同约定,符合行业惯例

根据公司与淮安必胜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其中关于质量条款的约定如下:“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采购具体明细、质量要求、合理损耗及包装标准等的约定进行验收,并以甲方检测数据为准,对于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回”、“其他约定事项: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提供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产品,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重大违法事件或发生了侵害甲方合法权益事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因此公司关于石墨粉质量事件的处理符合合同约定,也符合一般制造业企业对供应商供应材料质量问题的索赔惯例。

2. 淮安必胜公司回购半成品的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相关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中列报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 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

标 的单位数量含税收入(万元)含税成本(万元)毛利率
光身电池万支907.80294.20485.27-64.95%

8-2-1-71

正极粒子/粉90.7976.02110.76-45.70%
合 计370.22596.03-60.99%
项 目具体内容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光身电池260.36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正极粒子/粉67.27
应收账款销售光身电池及正极粒子/粉370.22
其他应收款赔偿225.81
营业外收入赔偿225.81

8-2-1-72

(1) 统计报告期内供应商向公司回购包装物的名称、数量、金额;

(2) 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向供应商销售包装物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3) 获取公司与宁波劲能公司、长贵金属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并就合同中关于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合同条款进行检查;

(4) 向宁波劲能公司、长贵金属公司访谈确认其向客户回购包装物的情况,并获取其回购其他客户包装物的回购价格信息;

(5) 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石墨粉质量事件情况,取得淮安必胜公司向公司回购半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明细表,核对相关数据;

(6) 获取并查看公司与淮安必胜公司签订的《质量索赔协议》;

(7) 对淮安必胜公司进行访谈,并向其确认回购半成品交易的背景;

(8) 检查公司对淮安必胜公司回购半成品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供应商宁波劲能公司、长贵金属公司向公司回购包装物符合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公司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合理、准确;公司向供应商淮安必胜公司销售半成品的交易真实,相关交易符合合同约定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合理、准确,公司与淮安必胜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问询函》之21、关于应收账款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5,427万元、5,210万元、4,956万元和5,963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44.22万元、0万元、0万元和104.05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请发行人:(1)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不同类别客户应收账款占相应营业收入比例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发行人账龄1-2年坏账政策的稳健性,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2)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5名与前5大客户不一致的原因,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账龄、当年销售收入及其占比,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背景,包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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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3)披露将较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中“较高信用等级”的具体含义。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并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说明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取得的主要证据及其结论。

(一) 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不同类别客户应收账款占相应营业收入比例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发行人账龄1-2年坏账政策的稳健性,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 报告期内不同类别客户应收账款占相应营业收入比例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1) 报告内不同类型客户应收账款及对应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期 间项 目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贸易商
2020年度/2020年末应收账款2,279.881,424.452,098.56
对应营业收入20,252.5514,560.5913,441.75
占比11.26%9.78%15.61%
2019年度/2019年末应收账款960.111,798.572,135.52
对应营业收入10,878.049,761.6810,957.93
占比8.83%18.42%19.49%
2018年度/2018年末应收账款1,353.651,681.172,450.77
对应营业收入8,426.7510,958.6211,973.01
占比16.06%15.34%20.47%
2017年度/2017应收账款943.271,432.503,3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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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对应营业收入7,167.0111,876.3612,598.69
占比13.16%12.06%26.49%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
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应收账款收入占比
HW.USA1,073.733,935.1427.29%863.182,655.1232.51%
利丰集团834.792,695.1930.97%843.992,750.2030.69%
贸易商客户2,098.5613,441.7515.61%2,135.5210,957.9319.49%
占比90.94%49.33%79.94%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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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4.39%,由于HW.USA存在船期后75天或120天付款两个信用期,信用期相对长的期末结存对应收入占比由2019年的81.29%增长至87.98%,同时考虑HW.USA9-12月收入同比增长36.02%,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基本匹配。由于公司对HW.USA营业收入的上涨幅度高于期末应收账款的上涨幅度从而导致2020年HW.USA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5.22个百分点,同时信用期相对短的主要客户Kanematsu销售占比由2019年的28.84%上涨至2020年的30.18%,最终导致2020年末贸易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

2020年末公司商业连锁客户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上涨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对Dollar Tree销售收入高达10,648.20万元,导致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927.47万元。尽管Dollar Tree对公司采用的是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但公司在销售业务完成后需要把装运单据收齐完整后去国内银行进行款项解付,国内银行对装运单据进行审核后邮寄至信用证指定的美国付款行,付款行在审核所有装运单据后才会支付货款,因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2020年11月-12月对Dollar Tree的销售约为1,344.37万元,截至2021年2月底,已收年底应收款项占期末余额的82.76%。因此2020年末公司商业连锁客户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上涨系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品牌运营商客户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6%、

15.34%、18.42%和9.78%。其中2020年末品牌运营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较大,主要受2020年公司对STRAND、中拉物流公司和BEXEL等主要品牌运营商客户销售和应收账款的影响,2020年公司对上述主要品牌运营商客户的销售和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
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应收账款收入占比
STRAND784.345,639.2613.91%845.924,572.9618.50%
中拉物流公司456.032,234.7720.41%580.421,785.8832.50%
BEXEL4,853.62121.621,654.767.35%
品牌运营商客户1,240.3812,727.659.75%1,547.968,013.6019.32%
占比87.08%87.41%86.07%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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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品牌运营商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为87.08%,占比较高,因此2020年品牌运营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比重的下降主要受上述客户影响。2020年公司对STRAND、中拉物流公司和BEXEL的营业收入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期末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均有所下降,最终导致2020年末品牌运营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出现较大下降。

2.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公司账龄1-2年坏账政策的稳健性

(1) 公司账龄1-2年坏账政策的稳健性

1) 同行业公司账龄1-2年坏账政策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为1-2年的应收款项的坏账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长虹能源力王股份亚锦科技野马电池平均数公司
1-2年50%18%20%10%25%10%
账龄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2.84%2.53%4.51%
力王股份-2.96%2.71%1.95%
亚锦科技-6.75%8.29%4.80%
野马电池-3.00%3.01%3.03%
平均数-3.89%4.14%3.57%
公司5.02%5.03%5.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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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1年以内5,775.685,187.985,448.525,713.38
1-2年27.2130.5538.40
合 计5,802.895,218.535,486.915,713.38
账龄长虹能源力王股份亚锦科技野马电池平均数公司
1-2年50%18%20%1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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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长虹能源同时经营自有品牌和OEM直销,自有品牌销售占比在35%左右,销售方式包括线上直销、线下直销及买断式经销等;力王股份同时经营自有品牌和OEM直销,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Kendal”品牌系列产品,通过核心业务人员和网络销售的方式开拓市场;亚锦科技则以自有品牌“南孚”在国内经销为主。

自有品牌销售一般会涉及经销模式,为避免货款回收风险,生产商通常采用“款到发货”的模式与经销商进行交易,针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管控较为严格;而OEM直销模式下,生产商主要面向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品牌运营商及大型贸易商等,和经销模式相比,客户规模较大、信用资质较高。客户群体方面,野马电池和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品牌运营商及大型贸易商等,但两家公司的主要客户不同。力王股份未披露具体客户情况,其境内客户销售占比在65%左右,主要境内客户位于珠三角和长三角;长虹能源主要客户为品牌商或品牌代理商,其境内客户销售占比在60%左右,主要境内客户包括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杭州能派电池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等;亚锦科技由于其自有品牌“南孚”采用经销模式,客户相对较为分散。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国际知名企业,信用度较高。由于业务模式与客户群差异,公司与可比公司在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主要为经销模式的亚锦科技为例,主要采取经销商预收货款的模式,通常1-2年账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相对较高,相关坏账计提比例较高;而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要以OEM直销模式为主,下游主要客户包括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与品牌运营商,客户信用资质相对优于亚锦科技下游经销商,1-2年账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低于亚锦科技,因此计提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② 内外销模式差异

销售市场方面,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在85%以上,而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均有外销和内销,但以内销为主,内销占比在60%左右,亚锦科技主营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

外销模式下,为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对出口销售申报了信用保险。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主要针对非信用证结算且资信等级相对不高收款存在一定风险的客户进行出口信用保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际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评估各个客户业务合作模式、货款结算方式及付款能力的基础上,扩大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范围,除即期付款、信用证结算及资信等级相对较高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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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对其他外销客户的出口均向中信保进行出口信用保险投保。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的保险主要合同约定:非信用证项下赔偿比例,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拖欠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买方拒绝接收货物或拒绝对已完成的服务进行确认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保单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外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对应收账款申报信用保险,为应收账款的回款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对于1-2年的坏账计提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2) 公司与野马电池具有可比性的具体原因

结合上述分析,公司与野马电池具有可比性的具体原因为,两家公司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群体等方面相较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接近,具体为:①两家公司均采用OEM直销模式,面向的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大型贸易商等,信用资质较高;②两家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在85%以上,为保障外销应收账款的回收,均对出口销售申报了信用保险。

因此,公司与野马电池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以及客户群体等方面具有可比性,对1-2年的应收账款采用相同的坏账计提比例且低于亚锦科技、长虹能源、力王股份等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3.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4个月内回款金额和回款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5,802.895,218.535,486.915,713.38
期后1个月回款金额2,086.302,165.352,632.543,348.61
期后4个月回款金额[注]3,932.305,012.095,391.255,602.44
期后1个月回款金额占比35.95%41.49%47.98%58.61%
期后4个月回款金额占比67.76%96.04%98.26%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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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内回款金额为3,932.3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的比重为67.76%。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期后收款情况良好,一方面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客户的收款实行业务员负责制并作为业务人员的考核指标之一;另一方面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品牌运营商及大型贸易商,商业信誉良好,付款能力强,基本按约定的条件进行付款。

(二) 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5名与前5大客户不一致的原因,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账龄、当年销售收入及其占比,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账面余额账龄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末
HW.USA1,073.731年以内3,935.1427.29%
Dollar Tree927.471年以内10,648.208.71%
利丰集团834.791年以内2,695.1930.97%
Strand784.341年以内5,639.2613.91%
ICA594.361年以内1,775.1333.48%
小 计4,214.6924,692.9217.07%
2019年末
HW.USA863.181年以内2,655.1232.51%
Strand845.921年以内4,572.9618.50%
利丰集团843.991年以内2,750.2030.69%
中拉物流公司580.421年以内1,785.8832.50%
淮安必胜公司324.321年以内260.36124.57%
小 计3,457.8312,024.5228.76%
2018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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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USA1,072.381年以内3,683.7429.11%
Strand1,026.331年以内5,165.9819.87%
利丰集团703.411年以内1,505.0846.74%
中拉物流公司557.231年以内1,637.4634.03%
ICA532.171年以内1,535.8534.65%
小 计3,891.5213,528.1128.77%
2017年末
利丰集团1,873.941年以内2,634.4971.13%
HW.USA916.511年以内3,748.6024.45%
Strand858.501年以内4,914.3017.47%
Daiso435.361年以内1,631.0726.69%
ICA416.641年以内1,743.7823.89%
小 计4,500.9514,672.2430.68%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HW.USADollar Tree
Dollar TreeStrand
利丰集团Bexel
StrandKanematsu
ICADa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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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HW.USA1,073.733,935.1427.29%船期后75天/120天付款
ICA594.361,775.1333.48%收到提单复印件后75天付款
利丰集团834.792,695.1930.97%船期后60天/120天付款
Bexel4,853.62收到提单复印件即付款
Kanematsu4,057.09船期后30天付款
Daiso105.254,040.632.60%船期后60天付款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HW.USAStrand
StrandDaiso
利丰集团Kanematsu
中拉物流公司利丰集团
淮安必胜公司HW.USA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中拉物流公司580.421,785.8832.50%开票后10日内支付180天银行承兑汇票
淮安必胜公司324.32327.6398.99%未约定
DAISO191.464,002.784.78%船期后7天/60天付款
Kanematsu146.853,159.804.65%船期后30天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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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采购开具承兑汇票,会导致承兑开具不及时。因此双方约定以180天为限,若中拉物流公司延迟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则其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按如下公式计算:180天-中拉物流公司延迟支付货款的天数;Daiso自2019年12月起信用期变更为船期后60天付款,下同

如上表所示,由于中拉物流公司实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晚于合同约定,因此期末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高于Daiso和 Kanematsu。

由于公司对淮安必胜公司的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为其供应商的石墨粉存在质量瑕疵而导致公司向其回售有质量问题的光身电池及正极粒子/粉所致,属于偶发性的销售,收入确认在2019年12月,因此期末应收账款尚未收回,其应收账款余额高于Daiso和 Kanematsu,截至2020年9月3日公司已收到淮安必胜公司支付的票据。

(3)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HW.USAStrand
StrandKanematsu
利丰集团HW.USA
中拉物流公司Daiso
ICABexel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利丰集团703.411,505.0846.74%船期后60天/120天付款
中拉物流公司557.231,637.4634.03%开票后10日内支付180天银行承兑汇票
ICA532.171,535.8534.65%收到提单复印件后75天付款
Kanematsu397.194,146.489.58%船期后30天付款
Daiso294.663,636.908.10%船期后7天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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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xel2,231.870.00%收到提单复印件即付款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利丰集团Strand
HW.USAHW.USA
StrandKanematsu
DaisoBexel
ICA利丰集团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Daiso435.361,631.0726.69%船期后7天付款
ICA416.641,743.7823.89%收到提单复印件后75天付款
Kanematsu306.873,090.299.93%船期后30天付款
Bexel2,829.25收到提单复印件即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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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matsu和Bexel,但其期末应收账款更高。

3. 应收账款前5名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公司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前五名的背景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公司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二)之说明。

(三) 披露将较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中“较高信用等级”的具体含义

较高信用等级主要是考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大型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大,服务客户群体广、核心资本充足,此类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风险较小。因此公司将由该类银行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认定为“较高信用等级”,此类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者贴现时公司需要承担的票据链上的信用风险较小,再背书或者贴现时可以终止确认。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将收到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大型上市商业银行的承兑票据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资产。

(四) 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并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说明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取得的主要证据及其结论

1. 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并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1) 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要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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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收账款主要核查程序

① 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审定表,对比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

② 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各期末通过函证和替代测试分别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5,802.895,218.535,486.915,713.38
函证确认金额3,712.874,296.824,568.825,495.39
替代测试确认金额1,809.59677.01871.7136.24
函证确认比例63.98%82.34%83.27%96.18%
替代测试确认比例31.18%12.97%15.89%0.63%
汇总确认比例95.16%95.31%99.16%96.81%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5,802.895,218.535,486.915,713.38
期后三个月内回款金额3,932.304,534.425,167.675,206.66
占 比67.76%86.89%94.18%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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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② 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票据实施监盘,检查期末应收票据的存在性;

③ 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应收票据贴现融资的情形;

④ 获取并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企业信用报告,检查公司是否与银行存在应收票据融资或者以应收票据对外担保、借款的情形;

⑤ 获取公司与应收票据前手背书人签订的销售合同,公司与应收票据后手背书人签订的采购合同;

⑥ 报告期各期末向公司的开户银行函证,确认是否存在应收票据融资情况;

⑦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流转表如下:

期间票据金额(万元)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备注
收到
2020年度2,649.67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12.70宁波鼎晨电子有限公司客户
544.76淮安必胜公司客户
2019年度2,015.76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2018年度935.73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2017年度2,757.38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112.98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背书/托收
2020年度1,187.50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760.61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328.72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
328.61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
568.83银行到期托收
2019年度265.26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
189.54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1,006.56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79.29银行到期托收
2018年度120.00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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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70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118.26银行到期托收
2017年度182.68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
161.46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1,778.09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468.73银行到期托收
客户名称回款单位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同一集团内集中支付
Ascent Battery Supply(Ascent)BATTERIES PLUS LLC(BATTERIES)331.23355.76260.92188.77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COOP VARDAGSHANDEL AB11.1910.43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Salling Group121.05
NETTO APS & CO.KGSalling Group173.01
NETTO SP.Z.O.OSalling Group137.01
小 计652.44487.24260.92188.77
客户与付款方存在合作关系
ADVANCEDPOWELL INDUSTRIES LTD(POWELL)297.38
CVSHW.USA1,106.25
O,BEST SYIF.C TRADING DI7.59
TRADING S.R.L.19.33
CHEN QIPEN21.43

8-2-1-89

D.E TRADING DI21.25
DENG CHAO19.88
ELISA MODA DI19.94
AscentHW.USA74.63
小 计1,587.68
同受实控人控制公司支付
O,BEST SYIEURO CASA S.R.L.18.44
张坚平JIHAI HOLDING GROUP CO., LIMITED125.99
小 计144.43
公司股东代为支付
CV,Adil Jaya MakmurBPK BENSON ZAINAB23.97
小 计23.97
合 计652.44487.24260.921,944.85
客户名称回款单位名称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同一集团内集中支付
AscentBATTERIES通过中信保获取到Ascent的注册登记资料,获取BATTERIES出具的确认函件,Ascent受其控制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COOP VARDAGSHANDEL AB通过中信保获取NETTO MARKNAD SVERIGE AB的注册登记资料,2019年该公司更名为COOP VARDAGSHANDEL AB。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Salling Group通过中信保获取NETTO APS & CO.KG、NETTO SP.Z.O.O、NETTO MARKNAD SVERIGE AB的注册登记资料,2019年8月之前上述公司均受Salling Group控制,2019年Salling Group将NETTO MARKNAD SVERIGE AB出售
NETTO APS & CO.KG
NETTO SP.Z.O.O
客户与付款方存在合作关系
ADVANCEDPOWELL向ADVANCED的实际控制人Keming(John)Li Ph.d访谈确认POWELL为其合作伙伴控制的公司
CVSHW.USA与HW.USA 的股东及经营者Jianlin Zhu访谈确认,根据CVS的境内付款便利性要求,由HW.USA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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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EST SYIF.C TRADING DI与O,BEST SYI的实际控制人Chen sirong访谈确认,上述公司和个人均为O,BEST SYI或者EURO CASA S.R.L.的合作伙伴
3L TRADING S.R.L.
CHEN QIPENG
D.E TRADING DI
DENG CHAO
ELISA MODA DI
ASCENTHW.USA与HW.USA 的股东及经营者Jianlin Zhu访谈确认,ASCENT为HW.USA的贸易合作伙伴
同受实控人控制公司支付
O,BEST SYIEURO CASA S.R.L.与O,BEST SYI的实际控制人Chen sirong访谈并取得EURO CASA S.R.L.的注册登记资料,确认EURO CASA S.R.L.同受Chen sirong控制
张坚平JIHAI HOLDING GROUP CO., LIMITED通过中信保获取到JIHAI HOLDING GROUP CO., LIMITED的注册登记资料,确认其受张坚平控制
公司股东代为支付
CV,Adil Jaya MakmurBPK BENSON ZAINAB根据CV.ADIL提供的商业登记证明,其付款人为其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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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法及其合理性,披露在产品的具体成本核算方法;(2)披露原材料采购的业务模式,披露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金额,披露生产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等的采购单价、数量、金额、占比,是否存在原材料依赖进口的情形;(3)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金额、数量变动的原因;(4)结合市场价格、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一致性;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2017年至2018年采购价格走势与电解锌的市场价格走势相背离的合理性;披露发行人2017年主要原材料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筒的采购价格均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主要原材料锌筒的供应商均为宁波光华电池有限,报告期内锌筒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电解二氧化锰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5)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数量、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供应商及其采购金额变动原因,涉及贸易性质的供应商的 ,披露最终供应商名称、采购价格及与最终供应商市场价格的一致性;(6)披露能源采购的单价、采购量、金额,采购量与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7)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及其构成的合理性,披露2018年主要材料采购单价上升的情况下,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8)量化分析并披露部分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9)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披露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产品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及其分析;(10)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自产、外购的营业成本及其构成;披露自产的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11)披露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并进行变动分析,披露2019年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制造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1)对报告期自产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实施核查的具体过程,是否存在结转成本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和数量不准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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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或少结转成本的情形;(2)对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及其变化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一) 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生产阶段涉及的主要成本核算对象及其成本费用项目的性质,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及其合理性,披露在产品的具体成本核算方法

1. 碱性电池与碳性电池的生产阶段

(1) 碱性电池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2) 碳性电池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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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碱性电池与碳性电池工艺流程图,并结合成本核算情况归纳主要生产阶段如下:

生产阶段一:正极制造,即对碱性电池正极材料(包括碱性二氧化锰、高纯石墨粉、HA1681粘结剂)、碳性电池正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天然二氧化锰粉、乙炔黑、氯化锌)进行拌粉等工序制成碱性、碳性正极粉;

生产阶段二:光身电池制造,即利用不同类型产品的电池生产线将电池各种原材料按照工艺流程的要求生产成光身电池;

生产阶段三:包装,对静置老化后的光身电池利用各种包装设备进行贴标并包装生产成为产成品。

2. 各生产阶段涉及主要成本核算对象情况

公司存货下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1) 原材料:主要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而采购的各类原料,包括碱性及碳性主要材料、包装材料和辅助材料等。

2) 在产品:主要核算经过正极制造后的碱性正极粉和碳性正极粉以及光身电池;

3) 库存商品:主要核算公司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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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产成本:主要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各项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5) 制造费用:主要核算无法直接分配到产成品中的各项间接成本,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折旧摊销费、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维修费及车间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用等。

3. 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

公司存货的计价方法为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并采用永续盘存制作为存货盘点制度,以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以定额成本法作为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

(1) 在产品(正极粉)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 在产品(正极粉)仅承担直接材料成本,具体归集和分配如下:

碱性正极粉的主要原料包括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石墨粉、HA1681粘结剂,碳性正极粉的主要原料包括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天然二氧化锰粉、乙炔黑、氯化锌,公司按订单生产,直接材料一次性投料,直接材料按照实际领用数量进行归集,材料领用单价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期末根据尚未使用的正极粉确定在产品(正极粉)的结存金额。

当月领用出库在产品(正极粉)应分配直接材料成本=本期领用材料金额+期初在产品(正极粉)金额-期末在产品(正极粉)余额(结合仓库盘点数量与实际构成材料单价计算)。

将应分配直接材料成本根据各型号在产品(正极粉)定额分配至对应的在产品(光身电池);

(2)在产品(光身电池)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 直接材料的归集和分配:

公司在产品(光身电池)主要原材料包括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纸等。

每月根据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产量及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对各种原材料的单位定额耗用量计算出每月各种原材料的定额耗用总量。再根据每月各类原材料的实际耗用总量除以各类原材料的定额耗用总量计算出每类原材料的分配比例。最终根据各类原材料的分配比例乘以当月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对各类材料的定额耗用总量,计算出不同类别在产品(光身电池)直接材料投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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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2) 直接人工的归集与分配

直接人工核算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及相应的社保费用等,直接人工根据各车间进行归集,将每月直接人工总额以标准工时为分配系数分配至当月完工入库的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

3)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按各车间进行归集。将每月制造费用总额以在产品(光身电池)标准工时为分配系数分配至当月完工入库的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

4) 在产品成本结转

每月根据各型号在产品的实际领用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在产品成本。

(3) 产成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 成本归集、分配

公司在产品(光身电池)在静置老化期后经包装生产,完工后转入产成品核算,其中每月发生的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均在在产品(光身电池)进行分摊,产成品成本包含领用的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及包装材料成本;

产成品对应订单的专用包装材料按订单进行领用和归集,通用包装材料按照当月实际领用的包装材料在完工产成品之间进行分摊。

2) 产成品成本结转

根据各型号产成品实际发出数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产成品成本。

4. 成本核算合理性分析

公司已对成本核算与存货成本结转流程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所有成本费用均按正确的金额反应在产品成本中。成本会计在成本核算账务处理过程中,对内部控制各环节关键控制点的业务单据进行复核,并据此进行成本核算,公司成本核算的关键流程如下:

(1) 仓库管理员将每天仓库入库和车间领用记录输入ERP系统,系统每月末结账后自动生成材料收发存报表,原材料发出计价方法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 成本会计对生产成本中各项组成部分进行归集,按照预设的分配公式和方法,将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各型号电池产品间分配,编制完成产品成本计算表。成本会计根据成本计算表编制会计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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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确认销售时结转销售成本,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按照销售数量及加权平均成本结转销售产品成本。成本会计编制销售成本结转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批准。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可以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确认、计量和结转具有合理性,能够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

(二) 披露原材料采购的业务模式,披露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金额,披露生产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等的采购单价、数量、金额、占比,是否存在原材料依赖进口的情形

1. 采购业务模式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制度,采购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技术部、质检部、计划生产部等组成评估小组对供方进行选择、考查和评价,并负责跟踪采购产品的质量和供货情况。技术部负责提供采购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检验规程等;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检验和验证。

对于新的供应商,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报价、付款条件等进行评价。进行筛选后,评估小组对供方进行考查和评价。评估小组主要考查供方的公司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产品价格、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填写《供方生产能力调查表》等相关表单,再根据公司的《合格供方评分标准》对其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公司计划生产部调查研究公司各个部门物资需求及消耗情况,关注各种原材料、包装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变化价格情况,并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公司采购部负责联系供应商,洽谈原材料、包装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价格、供货时间、运输条件等。公司质检部及生产事业部负责材料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采购部;存在质量问题的,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处理相关事宜。公司通常向固定合作的供应商采购,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稳定。

2.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情况

(1)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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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原材料采购总额30,905.9020,770.0619,682.1919,023.1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
锌粉(公斤)21.341,730,000.003,692.3511.95%22.911,634,000.003,744.1618.03%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8.784,652,000.004,082.7613.21%9.864,054,000.003,998.6219.25%
钢壳(万支)695.2555,679.563,871.1512.53%729.3545,286.043,302.9415.90%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80969,000.00756.192.45%8.76420,000.00368.071.77%
锌筒(万支)640.7236,762.442,355.447.62%737.8217,586.021,297.536.25%
隔膜纸(公斤)96.6273,051.30705.852.28%97.4555,438.60540.252.60%
合 计15,463.7350.03%13,251.5763.80%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
锌粉(公斤)25.101,468,000.003,684.1318.72%24.761,521,000.003,766.5819.80%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053,840,400.003,475.417.66%7.973,680,000.002,933.6815.42%
钢壳(万支)750.4244,409.273,332.5716.93%731.8146,689.263,416.7817.96%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83420,000.00328.831.67%7.22360,000.00260.001.37%
锌筒(万支)853.8814,654.871,251.356.36%843.2713,605.891,147.356.03%
隔膜纸(公斤)94.0460,290.90567.002.88%95.7453,967.30516.662.72%
合 计12,639.2864.22%12,041.05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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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供应商,因此不存在原材料严重依赖进口的情况,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中对原材料的采购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虽然隔膜纸已经部分实现国产替代,但是品质较高的隔膜纸依然需要向日本、法国等国进口”。

(三) 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金额、数量变动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项 目材料名称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
采购单价 变动率采购数量 变动率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单价 变动率采购数量 变动率采购金额 变动率
碱性电池主要材料锌粉-6.85%5.88%-1.38%-8.70%11.31%1.63%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10.95%14.75%2.10%8.99%5.56%15.05%
钢壳-4.68%22.95%17.20%-2.81%1.97%-0.89%
隔膜纸-0.85%31.77%30.65%3.62%-8.05%-4.72%
碳性电池主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10.96%130.71%105.45%11.93%0.00%11.93%
锌筒-13.16%109.04%81.53%-13.59%20.00%3.69%
项 目材料名称2018年度较2017年度
采购单价 变动率采购数量 变动率采购金额 变动率
碱性电池主要材料锌粉1.34%-3.48%-2.19%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13.52%4.36%18.47%
钢壳2.54%-4.88%-2.46%
隔膜纸-1.77%11.72%9.74%
碳性电池主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8.41%16.67%26.47%
锌筒1.26%7.7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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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支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
产量变动率产量变动率
碱性电池53,552.6219.21%44,921.788.74%
碳性电池36,651.06116.23%16,950.2418.50%
产品类别2018年度2017年度
产量变动率产量
碱性电池41,309.84-1.13%41,783.81
碳性电池14,304.106.06%13,4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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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碱性电池主要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隔膜纸采购数量变化趋势与碱性电池产量变动趋势一致,其中锌粉和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采购数量增幅较小,是由于锌粉和碱性电解二氧化锰耗用量大的LR14和LR20等电池主要采用外购,降低了锌粉和碱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平均耗用量;2020年度碳性电池主要原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采购数量变动趋势与碳性电池产量变动趋势一致,且增幅与碳性电池产量增幅基本匹配。

4.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分析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同时受其采购数量及单价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单价对采购金额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 目材 料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
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数量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单价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数量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单价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
碱性电池 主要材料锌粉(元/公斤)-1.38%5.88%-6.85%1.63%11.31%-9.68%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2.10%14.75%-10.95%15.05%5.56%9.49%
钢壳(元/万支)17.20%22.95%-4.68%-0.89%1.97%-2.86%
隔膜纸(元/公斤)30.65%31.77%-0.85%-4.72%-8.05%3.33%
碳性电池 主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105.45%130.71%-10.96%11.93%0.00%11.93%
锌筒(元/万支)81.53%109.04%-13.16%3.69%20.00%-16.31%
项 目材 料2018年度较2017年度
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数量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单价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
碱性电池 主要材料锌粉(元/公斤)-2.19%-3.48%1.37%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18.47%4.36%13.55%
钢壳(元/万支)-2.46%-4.88%2.54%
隔膜纸(元/公斤)9.74%11.72%-1.78%
碳性电池 主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26.47%16.66%8.45%
锌筒(元/万支)9.06%7.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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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结合市场价格、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一致性;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2017年至2018年采购价格走势与电解锌的市场价格走势相背离的合理性;披露发行人2017年主要原材料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筒的采购价格均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主要原材料锌筒的供应商均为宁波光华电池有限,报告期内锌筒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电解二氧化锰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一致性分析

(1) 锌粉与锌筒

公司锌粉与锌筒采购价格是基于0#锌锭价格,并加上一定的加工费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锌粉按月采购均价如下: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数量(吨)80.00105.00145.00145.00100.0050.00160.00105.00150.00155.00195.00130.00
金额(万元)164.57244.02331.22343.76231.93117.50385.59259.88393.79416.20534.81341.30
单价(万元/吨)2.062.322.282.372.322.352.412.482.632.692.742.63
2018年度数量(吨)60.00140.00130.00123.00128.0098.00100.00138.00135.00133.00133.00150.00
金额(万元)162.79388.35344.03315.84331.20248.56249.70324.66313.84329.78322.50352.87
单价(万元/吨)2.712.772.652.572.592.542.502.352.322.482.422.35
2019年度数量(吨)163.0050.00113.00125.00143.0080.00149.00138.00155.00153.00185.00180.00
金额(万元)380.45117.07273.71311.54348.83191.58341.52313.41345.32327.66407.54385.54
单价(万元/吨)2.332.342.422.492.442.392.292.272.232.142.202.14
2020年度数量(吨)90.0060.0090.00215.00155.00120.00180.00120.00150.00215.00150.00185.00

8-2-1-102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金额(万元)188.68125.36178.73400.24298.27238.09365.36269.34353.42489.19340.65445.04
单价(万元/吨)2.102.091.991.861.921.982.032.242.362.282.272.41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数量(万支)1,121.301,302.021,540.001,570.971,332.54978.221,160.68727.00168.731,203.591,337.711,163.14
金额(万元)97.67118.95121.81119.9799.8675.7991.5660.3125.03114.64125.1496.60
单价(元/万支)871.02913.59790.99763.70749.38774.78788.86829.581,483.62952.50935.50830.55
2018年度数量(万支)2,586.08647.301,556.431,454.50576.081,056.301,738.401,226.78507.30307.801,424.701,573.20
金额(万元)234.5964.41148.46123.2148.2395.12132.7986.8645.8636.44119.16116.22
单价(元/万支)907.13995.01953.87847.09837.16900.53763.86708.06903.961,183.87836.38738.75
2019年度数量(万支)2,704.80572.16933.302,393.801,296.60733.481,906.482,412.00573.10588.00925.902,402.40
金额(万元)195.1860.9873.95177.9793.6163.81148.16162.6547.9441.2561.94159.09
单价(元/万支)721.621,065.73792.40743.48721.95869.98777.14674.33836.47701.46668.99662.22
2020年度数量(万支)1,824.001,070.402,587.203,525.602,937.603,387.003,211.202,856.903,894.903,429.004,177.804,004.84
金额(万元)119.5673.19151.38205.01177.75201.26205.07164.89230.17214.05301.86322.24
单价(元/万支)655.46683.77585.12581.49605.10594.22638.60577.18590.96624.23722.53804.63

8-2-1-103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R03(元/万支)562.39587.45587.63573.78576.92583.76587.43639.60-664.96650.31639.27
R6(元/万支)838.63879.71896.61878.60872.65890.07897.44957.261,006.081,018.981,005.38972.84
2018年度R03(元/万支)658.00666.67638.40624.34616.29621.70577.59559.28575.44594.83563.79562.58
R6(元/万支)998.371,024.20979.14956.86913.79957.75897.36796.55871.18926.69873.01845.22
2019年度R03(元/万支)569.66-592.92601.96570.99556.15534.27525.66-513.27519.47510.99
R6(元/万支)858.24868.28880.61914.81851.98852.76804.42786.65797.52784.49782.29767.56
2020年度R03(元/万支)507.12490.27438.79448.69474.58475.64493.34467.99453.84546.05557.19553.64
R6(元/万支)752.20721.03642.33664.97704.12706.14733.28689.65697.35698.50839.29829.9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2017-012017-072018-012018-072019-012019-072020-012020-07
锌锭:0#(元/吨),左轴R03(元/万只),右轴R6(元/万只),右轴

8-2-1-104

由上图可见,公司锌粉、锌筒采购价格与0#锌锭价格波动一致。

(2)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与碳性电解二氧化锰

电解二氧化锰主要用于锌锰电池的制造,根据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加工工艺的区别,分为碱性电解二氧化锰与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分别用于碱性电池与碳性电池的制造。电解二氧化锰通常通过电解酸性硫酸锰溶液实现制造,生产成本主要受二氧化锰、硫酸以及能源价格影响。电解二氧化锰不存在公开市场价格,销售价格除受成本影响外,还受大宗商品电解金属锰供需关系影响。若电解金属锰价格上涨将带动电解二氧化锰企业将产能转移至电解金属锰生产,从而导致市场供给减少,价格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电解二氧化锰采购均价如下: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碱性(元/吨)7,606.847,606.847,820.518,034.198,034.198,034.198,034.198,034.198,034.198,119.668,034.198,034.19
碳性(元/吨)7,008.55-7,264.967,264.96-7,264.96--7,252.75--7,264.96
2018年度碱性(元/吨)8,034.198,418.808,803.428,899.578,854.019,034.489,073.769,061.309,029.129,109.209,924.579,727.01
碳性(元/吨)7,264.967,264.96-8,034.19-8,103.45-8,103.45-8,017.24-8,017.24
2019年度碱性(元/吨)9,568.979,568.979,965.529,794.0210,088.5010,077.8610,168.1410,014.7510,101.939,867.2610,087.928,938.05
碳性(元/吨)-8,017.24-9,203.54-9,203.548,938.058,982.30--8,982.30-
2020年度碱性(元/吨)8,938.059,031.219,100.308,716.818,761.068,879.068,796.828,882.968,735.788,674.348,469.998,436.58
碳性(元/吨)8,982.308,982.308,053.107,787.617,787.617,787.617,743.367,699.127,433.637,168.147,514.437,425.06

8-2-1-105

的情形。同时,由于公司通过协议约定采购价格,因此电解二氧化锰与可比物料电解金属锰的价格变动相关性较低,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具体对比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电解二氧化锰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整体一致。

(3) 钢壳

电池用钢壳原材料主要为符合GB/T 34212-2007《电池壳用冷轧钢带》标准的专用冷轧钢带。专用冷轧钢带加工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供应商包括日本新日铁与宝钢集团。冷轧钢带加工工艺复杂,因此钢材成本在冷轧钢带成本中占比较低,冷轧钢带价格相对较为稳定,与钢材大宗商品走势关联度较低。同时,制造钢壳所要求的变形程度超过了材料一次成形所允许的最大变形程度,钢壳无法一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6,0008,00010,00012,0002017-12017-72018-12018-72019-12019-72020-12020-7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吨,左轴)电解金属锰(元/吨,右轴)

8-2-1-106

次拉伸成形,因此钢壳冲制由多道次拉伸与变薄拉伸构成,生产成本较高,钢材占钢壳成本相对较低。因此,钢壳市场价格整体较为稳定,受钢材价格影响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钢壳按月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数量(万支)3,225.422,166.605,224.824,039.422,197.203,038.505,256.902,636.704,044.905,071.845,265.464,521.50
金额(万元)248.94167.48409.36294.79162.57224.90347.69187.05284.82367.00376.06346.12
单价(元/万支)771.80773.01783.49729.78739.89740.15661.40709.40704.15723.61714.19765.51
2018年度数量(万支)3,137.602,207.053,102.404,633.224,182.003,638.253,733.252,998.243,196.914,934.353,318.155,327.85
金额(万元)237.87181.58232.81332.54314.47257.10268.83232.76246.76367.29279.35381.21
单价(元/万支)758.14822.71750.43717.73751.95706.67720.10776.33771.88744.35841.87715.50
2019年度数量(万支)3,847.321,439.884,371.603,523.303,640.234,336.623,706.603,926.003,999.203,169.335,126.784,199.18
金额(万元)301.76111.47315.03258.99278.17298.16269.91275.99282.29236.40362.68312.08
单价(元/万支)784.34774.14720.64735.07764.15687.53728.19702.99705.87745.90707.42743.20
2020年度数量(万支)2,626.751,087.203,252.205,414.345,244.204,751.184,566.004,915.806,863.764,313.496,406.206,238.44
金额(万元)200.9383.26242.97399.05372.33332.89305.42327.92472.70282.59412.51438.59
单价(元/万支)764.95765.86747.10737.02709.98700.64668.90667.07688.68655.13643.92703.04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LR03(元/万支)589.74589.74589.74589.74589.74589.74589.74589.75589.74589.74589.74589.74

8-2-1-107

项 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LR6(元/万支)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752.14
2018年度LR03(元/万支)589.74589.74589.74589.74581.90581.90581.90581.90581.90581.90581.90581.90
LR6(元/万支)752.14752.14752.14752.14752.62751.31752.16752.16752.16752.16752.16752.16
2019年度LR03(元/万支)581.90581.90581.9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
LR6(元/万支)752.16752.16752.16752.21751.88752.21749.68752.21752.21752.21752.21752.21
2020年度LR03(元/万支)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82.30564.60564.60567.13
LR6(元/万支)752.21752.21752.21752.21744.69734.13734.51734.51734.51726.11723.45725.82
项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17年度数量(kg)--9,326.40-4,108.6010592.403,406.204,115.004,162.704,160.809,720.204375.00
金额(万元)--92.61-39.63104.7333.8040.0640.4839.5293.3632.47
单价(元/kg)--99.30-96.4598.8799.2397.3597.2594.9896.0574.23
2018年度数量(kg)9,477.40-4,074.604059.009,598.90-4,622.80-9,509.00-9,493.609,455.60
金额(万元)88.96-38.5936.4687.80-44.15-93.61-92.8184.01

8-2-1-108

项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单价(元/kg)93.86-94.7189.8391.47-95.50-98.44-97.7688.85
2019年度数量(kg)9,158.10--4,082.909,574.50-9,349.809,581.40-4,096.60-9,595.30
金额(万元)89.39--38.0789.97-89.8991.66-40.21-93.55
单价(元/kg)97.61--93.2493.97-96.1495.66-98.15-97.49
2020年度数量(kg)-9,540.20-4,124.304,059.804,103.308,753.709,743.309,546.704,142.409,484.009,553.60
金额(万元)-91.65-42.2639.8641.0687.2696.0191.4338.9889.4987.86
单价(元/kg)-96.06-102.4698.18100.0899.6898.5495.7794.0994.3691.96

8-2-1-109

2. 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采购单价情况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仅野马电池,就公司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与野马电池对比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锌粉(元/千克)野马电池22.7225.0025.46
公司22.9125.1024.76
差异率0.84%0.40%-2.75%
锌筒(元/万支)野马电池815.97967.591,094.73
公司737.82853.88843.27
差异率-9.58%-11.75%-22.97%
电解二氧化锰(元/千克)野马电池9.979.368.52
公司9.768.937.91
差异率-2.11%-4.59%-7.16%
钢壳(元/万支)野马电池731.73713.19768.38
公司729.35750.42731.81
差异率-0.33%5.22%-4.76%

8-2-1-110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815.97967.591,094.73
公司842.921,004.521,006.35
差异3.30%3.82%-8.07%
项 目锌筒采购
第一季度338.43
第二季度295.62
第三季度176.90
第四季度336.39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9.979.368.52
公司9.768.937.91
差异-2.11%-4.59%-7.16%

8-2-1-111

锰业公司)报告期内仅可提供普通型碱性电解二氧化锰,湘潭电化可同时提供普通型与高功率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司采购主要以一洲锰业公司提供的普通型碱性电解二氧化锰为主;野马电池电解二氧化锰主要向湘潭电化进行采购,但高功率与普通型比例未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电解二氧化锰供应商情况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3.29489.2218.80
一洲锰业公司3,698.743,315.023,174.87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3.63--
宁波源聚承新材料有限公司10.53--
普瑞斯矿业(中国)有限公司10.49--
合 计4,366.683,804.243,193.67
野马电池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22.383,844.114,030.05
其他供应商7,196.678,068.787,115.37
合 计12,419.0511,912.8911,145.42

8-2-1-112

的采购价格与野马电池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

(4) 钢壳

由前述分析可知,公司钢壳主要采购型号LR03、LR6钢壳单价整体较为稳定。由于野马电池未披露各年钢壳采购具体型号情况,因此以野马电池报告期各期各型号碱性电池销售单价与同期各型号自产碱性电池销售金额测算当期各型号碱性电池销售数量及比例,将公司各型号钢壳单价以此比例计算公司钢壳采购价格测算如下:

单位:元/万支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731.73713.19768.38
公司736.47745.31739.06
差异0.65%4.50%-3.82%

8-2-1-113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502.4567.77%1,200.0020,853.762,298.0461.38%1,012.0022,707.86
上海百洛达金属有限公司----5.500.15%2.0027,504.43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845.5022.90%360.0023,485.99785.3420.97%330.0023,798.08
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344.419.33%170.0020,259.24655.2917.50%290.0022,596.19
合 计3,692.36100.00%1,730.0021,343.093,744.16100.00%1,634.0022,914.09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361.7964.11%950.0024,860.982,451.2265.11%1,010.0024,269.55
上海百洛达金属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662.6717.99%250.0026,506.74564.4814.99%210.0026,879.93
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659.6717.91%268.0024,614.54748.8519.89%300.0024,961.82
合 计3,684.13100.00%1,468.0025,096.273,764.56100.00%1,520.0024,766.83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一洲锰业公司3,110.4476.19%3,600.008,640.123,384.3184.64%3,478.009,730.6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7.7713.17%564.009,534.93593.2914.84%556.0010,670.73
宁波源聚承新材料有限公司105.352.58%128.008,230.0910.530.26%10.0010,530.97
普瑞斯矿业(中国)有限公司329.208.06%360.009,144.5410.490.26%10.0010,486.73
合 计4,082.76100.00%4,652.008,776.353,998.62100.00%4,054.009,863.38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一洲锰业公司2,986.1885.92%3,360.008,887.452,914.8799.36%3,660.007,964.1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9.2214.08%480.4010,183.5718.810.64%20.009,401.71

8-2-1-114

宁波源聚承新材料有限公司--------
普瑞斯矿业(中国)有限公司--------
合 计3,475.40100.00%3,840.409,049.592,933.68100.00%3,680.007,971.94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448.1363.24%35,413.51691.301,977.2659.86%25,755.20767.71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1.044.42%2,361.35724.31377.0511.42%5,536.24681.06
江苏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6.642.24%2,200.00393.81114.093.45%2,900.00393.43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165.3330.10%15,704.70742.02834.5425.27%11,094.60752.20
合 计3,871.14100.00%55,679.56695.253,302.94100.00%45,286.04729.35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224.1566.74%28,662.70775.972,695.7178.90%35,988.32749.05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7.5414.03%6,221.57751.4860.811.78%808.50752.14
江苏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2.412.47%2,100.00392.4291.762.68%2,334.00393.16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558.4716.76%7,425.00752.15567.4916.61%7,545.00752.14
合 计3,332.57100.00%44,409.27750.423,416.78100.00%46,689.26731.81

8-2-1-115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35.4817.92%189.007,168.1453.6314.57%60.008,938.05
一洲锰业公司620.7182.08%780.007,957.79314.4485.43%360.008,734.36
合 计756.19100.00%969.007,803.78368.07100.00%420.008,763.46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洲锰业公司328.83100.00%420.007,829.35260.00100.00%360.007,222.22
合 计328.83100.00%420.007,829.35260.00100.00%360.007,222.22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2,355.44100.00%36,762.44640.721,286.53100.00%17,442.02737.61
合 计2,355.44100.00%36,762.44640.721,286.53100.00%17,442.02737.61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251.35100.00%14,654.87853.881,147.35100.00%13,605.89843.27
合 计1,251.35100.00%14,654.87853.881,147.35100.00%13,605.89843.27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Grand Host Far East Ltd.705.85100.00%73,051.3096.62540.25100.00%55,438.6097.45
SWM PDM Industries--------
合 计705.85100.00%73,051.3096.62540.25100.00%55,438.6097.45

8-2-1-116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金额占比数量单价
Grand Host Far East Ltd.565.2299.69%60,084.9094.07484.1893.71%49,592.3097.63
SWM PDM Industries1.780.31%206.0086.4432.476.29%4,375.0074.23
合 计567.00100.00%60,290.9094.04516.66100.00%53,967.3095.74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产量(万支)53,552.6244,921.7841,309.8441,783.81
碳性电池产量(万支)36,651.0616,950.2414,304.1013,486.50
产量小计(万支)90,203.6861,872.0255,613.9455,270.31
水费(万元)14.7711.0011.0911.08
水消耗量(吨)28,140.0019,001.0019,280.0020,853.00
水费单价(元/吨)5.255.795.755.31
电费(万元)315.71229.70210.75192.06
电消耗量(千瓦时)4,666,190.003,182,400.002,950,035.002,826,580.00
电费单价(元/千瓦时)0.680.720.710.68

8-2-1-117

11.00万元以及14.77万元。公司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绿化以及消防演习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锌锰电池电解液配置用水,消耗量较少,因此公司用水量与产量关联度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313人、309人、300人以及383人,公司用水量总体与员工数量变动趋势一致。

(七) 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及其构成的合理性,披露2018年主要材料采购单价上升的情况下,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

1. 主要产品碱性电池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类别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直接材料21,415.5985.79%16,371.8487.07%16,834.3386.83%16,331.3886.94%
其中:主材19,097.3176.50%14,570.2877.49%14,927.6276.99%14,287.4176.06%
包材2,318.289.29%1,801.569.58%1,906.719.83%2,043.9710.88%
直接人工1,662.976.66%1,324.657.05%1,354.416.99%1,294.456.89%
制造费用1,476.325.91%1,105.685.88%1,199.916.19%1,158.736.17%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10.591.64%
小 计24,965.47100.00%18,802.17100.00%19,388.65100.00%18,784.56100.00%
其中:LR03直接材料5,527.4681.80%4,029.2182.42%3,948.9682.00%3,800.0183.51%
其中:主材4,808.7171.16%3,491.6271.43%3,400.5570.61%3,209.9770.54%
包材718.7510.64%537.5811.00%548.4011.39%590.0412.97%
直接人工593.588.79%452.609.26%441.539.17%353.477.77%
制造费用536.167.94%406.568.32%425.228.83%397.008.72%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99.541.47%
小 计6,756.74100.00%4,888.37100.00%4,815.71100.00%4,550.48100.00%
LR6直接材料12,766.6487.16%9,707.3689.03%9,737.6288.69%9,175.7688.45%
其中:主材11,516.8278.63%8,748.1080.23%8,754.5679.74%8,154.0278.60%
包材1,249.828.53%959.268.80%983.068.95%1,021.759.85%
直接人工802.815.48%586.055.37%579.515.28%559.915.40%
制造费用838.825.73%610.295.60%661.796.03%637.936.15%

8-2-1-118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52.911.73%
小 计14,645.08100.00%10,903.70100.00%10,978.92100.00%10,373.59100.00%
LR14直接材料968.5790.84%833.8889.46%973.3689.19%969.9489.13%
其中:主材885.9883.09%759.8981.52%878.9880.55%876.1080.51%
包材82.597.75%73.997.94%94.388.65%93.858.62%
直接人工51.064.79%71.697.69%83.567.66%84.547.77%
制造费用27.542.58%26.542.85%34.353.15%33.763.1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9.111.79%
小 计1,060.12100.00%932.11100.00%1,091.28100.00%1,088.25100.00%
LR20直接材料1,525.7793.02%1,301.1493.04%1,621.5393.06%1,598.1092.70%
其中:主材1,425.9286.93%1,213.7486.79%1,504.6786.35%1,490.6686.46%
包材99.856.09%87.396.25%116.856.71%107.446.23%
直接人工51.053.11%69.865.00%83.614.80%86.125.00%
制造费用34.352.09%27.501.97%37.362.14%39.802.3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9.131.78%
小 计1,640.30100.00%1,398.50100.00%1,742.50100.00%1,724.02100.00%
6LR61直接材料601.4773.81%480.2472.86%535.8372.16%749.1874.28%
其中:主材437.1153.64%338.6651.38%373.4450.29%520.8951.65%
包材164.3620.17%141.5821.48%162.4021.87%228.2922.64%
直接人工164.3320.17%144.2721.89%165.9222.34%209.7820.80%
制造费用39.294.82%34.605.25%40.855.50%49.594.92%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9.771.20%
小 计814.86100.00%659.11100.00%742.60100.00%1,008.56100.00%

8-2-1-119

2. 主要产品碳性电池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类别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碳性电池直接材料7,395.3887.94%2,797.8288.80%2,459.2688.38%2,574.3389.07%
其中:主材6,238.3774.18%2,410.2876.50%2,177.9578.27%2,268.3778.49%
包材1,157.0113.76%387.5312.30%281.3110.11%305.9610.59%
直接人工631.677.51%279.668.88%250.629.01%246.238.52%
制造费用168.322.00%73.262.33%72.662.61%69.582.4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14.702.55%
小 计8,410.07100.00%3,150.74100.00%2,782.54100.00%2,890.14100.00%
其中:R03直接材料1,638.8382.22%764.9184.69%677.2384.51%723.3685.94%
其中:主材1,304.7165.45%631.8969.96%578.5572.20%611.0172.59%
包材334.1216.76%133.0314.73%98.6812.32%112.3513.35%
直接人工244.5812.27%109.1512.08%96.1812.00%91.9110.92%
制造费用65.653.29%29.113.22%27.913.48%26.433.1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4.262.22%
小 计1,993.32100.00%903.17100.00%801.32100.00%841.70100.00%
R6直接材料3,879.6186.72%1,598.4088.91%1,538.9889.47%1,492.5989.47%
其中:主材3,296.5973.69%1,386.5877.13%1,377.1580.06%1,327.4479.57%
包材583.0213.03%211.8211.78%161.849.41%165.159.90%
直接人工372.818.33%157.938.79%140.008.14%136.688.19%
制造费用99.602.23%41.362.30%41.112.39%39.002.3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21.702.72%
小 计4,473.72100.00%1,797.70100.00%1,720.09100.00%1,668.26100.00%
R14直接材料555.5397.10%94.1894.38%49.5689.01%58.2189.38%
其中:主材475.7683.16%84.5184.68%43.6878.46%52.5980.75%
包材79.7713.94%9.689.70%5.8810.56%5.628.63%
直接人工2.690.47%4.564.57%4.938.85%5.618.62%
制造费用0.690.12%1.051.05%1.192.14%1.312.01%

8-2-1-12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3.242.31%
小 计572.15100.00%99.80100.00%55.68100.00%65.13100.00%
R20直接材料893.6096.67%193.7597.13%149.9993.36%164.7293.62%
其中:主材794.3685.93%176.2588.36%139.4186.77%152.5086.68%
包材99.2410.74%17.508.77%10.586.59%12.226.94%
直接人工2.530.27%4.572.29%8.425.24%8.955.09%
制造费用0.670.07%1.150.58%2.251.40%2.261.2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7.692.99%
小 计924.49100.00%199.47100.00%160.66100.00%175.94100.00%
6F22直接材料425.9095.82%145.2097.30%41.1296.96%133.2697.33%
其中:主材365.3082.19%129.7486.94%36.9087.00%122.7589.65%
包材60.6013.63%15.4610.36%4.229.95%10.517.68%
直接人工9.062.04%3.442.31%1.092.57%3.082.25%
制造费用1.710.39%0.590.40%0.200.47%0.580.42%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7.801.75%
小 计444.47100.00%149.23100.00%42.41100.00%136.92100.00%

8-2-1-121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8年较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变动率占比变动
直接材料19,406.1787.08%19,012.9787.27%2.07%-0.19%
其中:主材17,202.9877.19%16,766.5376.96%2.60%0.23%
包材2,203.199.89%2,246.4410.31%-1.93%-0.42%
直接人工1,606.247.21%1,542.317.08%4.15%0.13%
制造费用1,272.935.71%1,230.115.65%3.48%0.06%
合 计22,285.34100.00%21,785.38100.00%2.29%0.00%
主要原材料2018年平均采购单价2017年平均采购单价变动率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对直接材料占比的影响
锌粉(公斤)25.1024.761.34%16.14%0.22%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057.9713.52%16.92%2.29%
钢壳(万支)750.42731.812.54%15.23%0.39%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837.228.41%1.55%0.13%
锌筒(万支)853.88843.271.26%5.74%0.07%
合 计3.09%

8-2-1-122

由26.45%增长至34.68%,而包装成本较高的北美市场和欧洲市场销售占比由2017年的15.68%、42.89%变更为2018年的13.94%、39.28%,相应降低了平均包装成本占比,从而拉低整体直接材料占比。

(4)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影响

公司2018年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较2017年下降0.53%,同时公司对员工实施年度涨薪计划,根据公司的年度效益情况涨薪幅度5%-10%左右,公司2018年营业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较上期相应增加4.15%;同时公司2018年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金额较2017年增加3.48%,主要系公司2018年塑罩由外购改为自制,相应增加了片料、套管等机物料消耗所致。

综上所述,2018年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上升而成本中的占比略有下降,主要为产品结构变化主材中的包装成本下降,导致主材总成本增加不明显,而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上升,导致主材成本占比略有下降。

(八) 量化分析并披露部分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

1. 报告期内主要电池单位成本的变动及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1) 报告期内主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碱性电池及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支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位成本变动率单位成本变动率单位成本变动率单位成本
LR030.300.66%0.29-2.65%0.303.36%0.29
LR60.43-3.04%0.44-0.85%0.454.35%0.43
LR141.415.45%1.33-1.59%1.363.39%1.31
LR202.345.96%2.21-1.61%2.245.01%2.14
6LR611.672.78%1.62-3.23%1.6811.94%1.50
R030.140.44%0.14-5.29%0.150.34%0.15
R60.20-0.61%0.20-5.65%0.21-0.09%0.21
R140.6413.52%0.57-1.37%0.587.78%0.53

8-2-1-123

R201.016.87%0.942.15%0.92-0.22%0.92
6F220.879.59%0.794.53%0.762.45%0.74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2018年2017年
采购价格变动率采购价格变动率采购价格变动率采购价格
锌粉(元/公斤)21.34-6.85%22.91-8.73%25.101.37%24.76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8.78-10.95%9.868.95%9.0513.55%7.97
钢壳(元/万支)695.25-4.68%729.35-2.81%750.422.54%731.81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7.80-0.85%8.7611.88%7.838.45%7.22
锌筒(元/万支)640.72-10.96%737.82-13.59%853.881.26%843.27
隔膜纸(元/公斤)96.62-13.16%97.453.63%94.04-1.78%95.74
项 目2018年单位包装材料成本2017年单位包装材料成本变动率
R60.01980.0209-5.26%
R200.06070.0642-5.45%

8-2-1-124

2019年度公司碱性电池的主要材料锌粉、钢壳的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碱性二氧化锰和隔膜纸的采购单价较上年上涨。由于锌粉和钢壳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更高,2019年度为34.99%,而2019年度碱性二氧化锰和隔膜纸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为23.50%,因此2019年度公司主要碱性电池的成本呈现小幅下降。2019年度公司碳性电池的主要材料锌筒的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13.59%,碳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上涨11.93%,由于锌筒占碳性电池成本的比重与碱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差异不大,但锌筒的采购价格下降幅度更高,因此2019年度公司主要碳性电池的成本呈小幅下降。

但R20和6F22单位成本变动与主要原材料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外购R20光身电池115.64万元,相应增加单位成本。此外R20和6F22单位成本上涨系北美地区客户的单位产品包装成本较高,同时2019年度公司对北美地区主要客户Dollar Tree销售增长较大。R20和6F22电池两期单位包装材料成本对比如下:

单位:元/支

项 目2019年单位包装材料成本2018年单位包装材料成本变动率
R200.08270.060736.24%
6F220.08200.07548.75%

8-2-1-125

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0.83%和5.19%,与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剔除两期外购电池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后,2020年度R20电池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上涨,主要系2020年该型号电池自产产量仅为36.67 万支,占比3.58%,单位电池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相应拉高了单位成本。2020年度6F22电池的单位成本与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该型号电池均系外购,受采购时点及供需关系的影响较大。

(九) 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披露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产品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及其分析

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公司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及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和分析详见本专项说明十一(二)之说明。

(十) 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自产、外购的营业成本及其构成

1.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碱性及碳性电池营业成本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产碱性电池
自产碱性电池直接材料18,413.7584.13%15,965.0786.85%16,706.9286.75%16,315.5086.93%
其中:主材16,341.9374.66%14,205.9577.28%14,813.2276.91%14,273.3376.05%
包材2,071.829.47%1,759.139.57%1,893.709.83%2,042.1710.88%
直接人工1,650.197.54%1,322.237.19%1,353.107.03%1,294.346.90%
制造费用1,454.806.65%1,094.275.95%1,199.576.23%1,158.616.17%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367.571.68%
小 计21,886.31100.00%18,381.58100.00%19,259.59100.00%18,768.46100.00%
其中:LR03直接材料4,655.0479.36%3,901.1181.97%3,833.3481.59%3,800.0183.51%
其中:主材4,021.8068.56%3,378.1270.98%3,297.3870.18%3,209.9770.54%
包材633.2410.80%522.9910.99%535.9611.41%590.0412.97%

8-2-1-126

直接人工587.6710.02%451.739.49%440.279.37%353.477.77%
制造费用534.499.11%406.338.54%424.949.04%397.008.72%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88.481.51%
小 计5,865.68100.00%4,759.17100.00%4,698.55100.00%4,550.48100.00%
LR6直接材料11,815.5586.32%9,444.6788.86%9,737.6288.69%9,175.7688.45%
其中:主材10,647.4577.79%8,511.7080.08%8,754.5679.74%8,154.0278.60%
包材1,168.108.53%932.988.78%983.068.95%1,021.759.85%
直接人工797.465.83%584.565.50%579.515.28%559.915.40%
制造费用837.486.12%599.205.64%661.796.03%637.936.15%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36.821.73%
小 计13,687.31100.00%10,628.44100.00%10,978.92100.00%10,373.59100.00%
LR14直接材料542.7086.59%833.8889.46%973.3689.19%969.9489.13%
其中:主材489.9378.17%759.8981.52%878.9880.55%876.1080.51%
包材52.778.42%73.997.94%94.388.65%93.858.62%
直接人工50.328.03%71.697.69%83.567.66%84.547.77%
制造费用20.823.32%26.542.85%34.353.15%33.763.1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2.942.06%
小 计626.78100.00%932.11100.00%1,091.28100.00%1,088.25100.00%
LR20直接材料891.1990.52%1,301.1493.04%1,621.5393.06%1,598.1092.70%
其中:主材825.1483.81%1,213.7486.79%1,504.6786.35%1,490.6686.46%
包材66.056.71%87.396.25%116.856.71%107.446.23%
直接人工50.425.12%69.865.00%83.614.80%86.125.00%
制造费用22.652.30%27.501.97%37.362.14%39.802.3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0.312.06%
小 计984.57100.00%1,398.50100.00%1,742.50100.00%1,724.02100.00%
6LR61直接材料504.1470.35%480.2472.86%535.8372.16%749.1874.28%
其中:主材353.7449.36%338.6651.38%373.4450.29%520.8951.65%
包材150.4020.99%141.5821.48%162.4021.87%228.2922.64%

8-2-1-127

直接人工164.2322.92%144.2721.89%165.9222.34%209.7820.80%
制造费用39.265.48%34.605.25%40.855.50%49.594.92%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8.981.25%
小 计716.61100.00%659.11100.00%742.60100.00%1,008.56100.00%
自产碳性电池
自产碳性电池直接材料5,036.5184.38%2,485.2787.71%2,415.7688.24%2,438.8788.65%
其中:主材4,164.7069.77%2,128.5975.12%2,138.7878.12%2,143.5477.92%
包材871.8114.61%356.6712.59%276.9810.12%295.3410.74%
直接人工612.1510.26%275.659.73%249.529.11%243.158.84%
制造费用163.702.74%72.542.56%72.462.65%69.012.5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56.502.62%
小 计5,968.86100.00%2,833.45100.00%2,737.75100.00%2,751.03100.00%
其中:R03直接材料1,538.4581.40%764.9184.69%677.2384.51%723.3685.94%
其中:主材1,218.3464.46%631.8969.96%578.5572.20%611.0172.59%
包材320.1116.94%133.0314.73%98.6812.32%112.3513.35%
直接人工243.2212.87%109.1512.08%96.1812.00%91.9110.92%
制造费用65.263.45%29.113.22%27.913.48%26.433.1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3.042.28%
小 计1,889.97100.00%903.17100.00%801.32100.00%841.70100.00%
R6直接材料3,493.2385.76%1,598.4088.91%1,538.9889.47%1,492.5989.47%
其中:主材2,942.1172.23%1,386.5877.13%1,377.1580.06%1,327.4479.57%
包材551.1213.53%211.8211.78%161.849.41%165.159.90%
直接人工368.479.05%157.938.79%140.008.14%136.688.19%
制造费用98.352.41%41.362.30%41.112.39%39.002.3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13.372.78%
小 计4,073.42100.00%1,797.70100.00%1,720.09100.00%1,668.26100.00%
R14直接材料3.3286.38%43.4689.11%49.5689.01%58.2189.38%
其中:主材2.9777.31%38.4778.88%43.6878.46%52.5980.75%

8-2-1-128

包材0.359.07%4.9910.23%5.8810.56%5.628.63%
直接人工0.379.74%4.328.85%4.938.85%5.618.62%
制造费用0.071.88%0.992.04%1.192.14%1.312.0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0.082.00%
小 计3.84100.00%48.77100.00%55.68100.00%65.13100.00%
R20直接材料1.5192.46%78.5093.65%149.9993.36%164.7293.62%
其中:主材1.2777.98%71.6685.49%139.4186.77%152.5086.68%
包材0.2414.48%6.848.16%10.586.59%12.226.94%
直接人工0.095.48%4.255.08%8.425.24%8.955.09%
制造费用0.021.14%1.071.28%2.251.40%2.261.2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0.010.92%
小 计1.63100.00%83.82100.00%160.66100.00%175.94100.00%
类别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外购碱性电池
外购碱性电池直接材料3,001.8397.48%406.7796.71%127.4198.72%15.8898.64%
其中:主材2,755.3789.48%364.3486.62%114.4088.64%14.0887.48%
包材246.468.00%42.4310.09%13.0110.08%1.8011.16%
直接人工12.790.42%2.420.58%1.311.02%0.110.67%
制造费用21.520.70%11.402.71%0.340.26%0.110.6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3.021.40%
小 计3,079.16100.00%420.60100.00%129.06100.00%16.10100.00%
其中:LR03直接材料872.4197.91%128.1099.15%115.6198.68%
其中:主材786.9188.31%113.5087.85%103.1788.06%
包材85.509.60%14.6011.30%12.4410.62%
直接人工5.910.66%0.870.67%1.261.08%
制造费用1.670.19%0.230.18%0.280.24%

8-2-1-12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1.061.24%
小 计891.05100.00%129.19100.00%117.16100.00%
LR6直接材料951.0797.66%262.6995.43%
其中:主材869.3589.27%236.4185.88%
包材81.728.39%26.289.55%
直接人工5.360.55%1.480.54%
制造费用1.340.14%11.094.0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6.091.65%
小 计973.86100.00%275.26100.00%
LR14直接材料425.8796.90%
其中:主材396.0490.11%
包材29.836.79%
直接人工0.740.17%
制造费用6.731.5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6.171.40%
小 计439.51100.00%
LR20直接材料634.5896.77%
其中:主材600.7891.62%
包材33.805.15%
直接人工0.630.10%
制造费用11.701.78%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8.821.35%
小 计655.73100.00%
6LR61直接材料97.3399.07%
其中:主材83.3784.86%
包材13.9614.21%
直接人工0.100.10%
制造费用0.030.03%

8-2-1-13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0.790.80%
小 计98.25100.00%
外购碳性电池
外购碳性电池直接材料2,358.8796.63%312.5598.51%43.5097.11%135.4697.37%
其中:主材2,073.6884.95%281.6988.78%39.1687.44%124.8389.73%
包材285.1911.68%30.869.73%4.339.67%10.627.64%
直接人工19.520.80%4.011.26%1.092.44%3.082.22%
制造费用4.620.19%0.730.23%0.200.45%0.580.4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58.202.38%
小 计2,441.21100.00%317.28100.00%44.79100.00%139.12100.00%
其中:R03直接材料100.3897.13%
其中:主材86.3783.58%
包材14.0113.55%
直接人工1.361.31%
制造费用0.390.38%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221.18%
小 计103.35100.00%
R6直接材料386.3996.53%
其中:主材354.4988.56%
包材31.907.97%
直接人工4.341.08%
制造费用1.250.3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8.322.08%
小 计400.30100.00%
R14直接材料552.2297.16%50.7399.41%
其中:主材472.8083.18%46.0490.21%
包材79.4213.98%4.699.19%
直接人工2.310.41%0.250.48%

8-2-1-131

制造费用0.620.11%0.060.1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3.162.32%
小 计568.31100.00%51.03100.00%
R20直接材料892.1096.67%115.2599.66%
其中:主材793.1085.94%104.5990.44%
包材99.0010.73%10.669.22%
直接人工2.440.26%0.320.27%
制造费用0.650.07%0.080.07%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7.673.00%
小 计922.86100.00%115.64100.00%
6F22直接材料425.9095.82%145.2097.30%41.1296.96%133.2697.33%
其中:主材365.3082.19%129.7486.94%36.9087.00%122.7589.65%
包材60.6013.63%15.4610.36%4.229.95%10.517.68%
直接人工9.062.04%3.442.31%1.092.57%3.082.25%
制造费用1.710.39%0.590.40%0.200.47%0.580.42%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7.801.75%
小 计444.47100.00%149.23100.00%42.41100.00%136.92100.00%
类 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8-2-1-132

折旧摊销费580.5935.28%483.3840.99%551.0543.29%766.2462.29%
机物料消耗589.1635.80%393.0433.33%438.7934.47%178.3714.50%
能源消耗309.4318.80%214.1618.16%211.6916.63%219.0817.81%
维修费14.350.87%24.062.04%34.622.72%15.251.24%
劳保用品15.760.96%5.900.50%6.360.50%9.590.78%
运输费19.801.20%15.921.35%17.181.35%14.021.14%
低值易耗品112.036.81%33.142.81%8.150.64%13.781.12%
其他4.750.29%9.670.82%5.090.40%13.781.12%
小 计1,645.87100.00%1,179.27100.00%1,272.93100.00%1,230.11100.00%
类 别2019年度2018年度变动额占比

8-2-1-133

发生额占比发生额占比
碱性电池
制造费用1,105.68100.00%1,199.91100.00%-94.23100.00%
其中:折旧摊销费452.8740.96%518.5943.22%-65.7269.74%
机物料消耗369.0833.38%414.3334.53%-45.2548.02%
能源消耗200.6818.15%199.6716.64%1.01-1.07%
维修费22.672.05%32.522.71%-9.8510.45%
劳保用品5.530.50%6.000.50%-0.470.50%
运输费14.931.35%16.201.35%-1.271.35%
低值易耗品30.852.79%7.800.65%23.05-24.46%
其他9.070.82%4.800.40%4.27-4.53%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主要原材料入库计价测试
入库测试金额19,480.8816,076.1015,333.5214,614.19
入库账面金额25,308.1520,034.6219,452.2119,07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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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比例76.97%80.24%78.83%76.62%
主要原材料出库计价测试
出库测试金额19,169.1816,292.4815,155.6614,368.90
出库账面金额24,723.3820,361.9719,336.0718,491.04
测试比例77.53%80.01%78.38%77.71%
主要原材料结存计价测试
结存测试金额1,590.431,308.791,510.901,343.46
结存账面金额2,444.611,859.852,187.202,038.79
测试比例65.06%70.37%69.08%65.89%
测试差异率
主要库存商品入库计价测试
入库测试金额25,919.4421,258.9419,503.4719,378.47
入库账面金额29,932.3420,575.6117,849.9817,280.40
测试比例86.59%96.79%91.52%89.17%
主要库存商品出库计价测试
出库测试金额26,102.1819,929.1119,699.6519,971.24
出库账面金额29,644.8119,337.8418,045.6018,515.12
测试比例88.05%97.03%91.60%92.71%
主要库存商品结存计价测试
结存测试金额3,397.033,539.332,209.492,405.67
结存账面金额3,826.863,121.881,847.832,094.34
测试比例88.77%88.21%83.63%87.06%
测试差异率-0.01%0.01%-0.01%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2018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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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盘金额3,061.842,238.002,033.672,696.62
存货账面金额6,271.475,410.184,396.694,444.47
监盘比例48.82%41.37%46.25%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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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据真实、准确;

(5)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采购明细,抽取样本执行采购真实性核查,检查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确认采购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纸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化真实。

(十五)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评价公司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 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获取公司工艺流程图,了解生产流程、成本核算方法及核算过程,检查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生产流程、报告期内是否一致;

(3) 取得成本计算表复核成本计算情况,并抽样检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采购的业务模式及相关流程,获取报告期采购原材料明细表并分析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数量的变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依赖进口的情形;

(5) 查询包括锌锭、电解金属锰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并对比公司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趋势情况,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波动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野马电池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并就差异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6) 获取主要原材料对应供应商采购合同及报告期采购明细表与资料,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变动进行比对分析;查询相应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并与公司采购单价波动情况进行分析;

(7) 获取公司报告期能源消耗明细表及产量统计表并进行匹配性分析;

(8) 获取公司报告期收入成本明细表、BOM表、成本计算表,比对分析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单位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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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成本主要原材料单价及单耗变动情况;

(9) 获取公司报告期制造费用明细表,区分碱性及碳性主要制造费用项目并就波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方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不存在严重依赖进口的情形;公司主要原材料波动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波动情况,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野马电池差异情况合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及其变化与市场价格波动及公司实际采购业务相符合,采购价格变化合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贸易商采购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报告期内能源消耗与产量波动情况基本匹配,其波动差异分析合理;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分析合理,单位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情况变动合理;营业成本主要原材料单价及单耗变动与销售成本、采购成本基本匹配;公司报告期制造费用的变动情况合理;公司报告期自产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是合理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不存在结转成本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和数量不准确、多结转或少结转成本的情形。

九、《问询函》之23、关于前五大供应商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63.49%、

58.32%、56.92%和52.65%。

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向报告期内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金额、占比、采购标的;(2)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过往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或其他往来,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报告期发行人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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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一) 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向报告期内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金额、占比、采购标的

1. 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

期 间新增供应商数量采购金额(万元)占比
2020年度171,540.604.72%
2019年度23793.233.70%
2018年度14725.303.57%
2017年度17542.652.80%
期 间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2020年度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光身电池815.662.50%
海盐华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彩盒169.280.52%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50.070.46%
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碳棒116.210.36%
邦毅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粘结剂97.870.30%
合 计1,349.094.14%
2019年度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68.180.78%
福建邵武科踏高纯石墨有限公司高纯石墨粉166.620.78%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19.990.56%
汤阴县天海科技有限公司碳棒110.490.52%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性电解二氧化锰53.630.25%
合 计618.912.89%
2018年度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碱性电解二氧化锰220.861.09%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35.650.67%
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碳棒106.1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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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间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南昌景辉纸制品有限公司纸卡65.740.32%
嘉兴市俞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纸箱62.970.31%
合 计591.402.91%
2017年度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粉167.520.86%
江苏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钢壳91.760.47%
深圳市裕华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凝胶剂89.710.46%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壳、负极底75.170.39%
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乙炔炭黑44.850.23%
合 计469.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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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过往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以及历年前五大新增(前一年度无交易)供应商的背景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主要供应商2002年3月150万电池集流体(铜针)、陶瓷刀、陶瓷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郭天力持股100%;2002年1,156.58937.14929.85934.397,000万元
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0年10月80万电池配件的生产、五金冲压件和连续冲制拉伸模具的设计与加工沈桂中持股75%; 孙冲芬持股25%;2004年2,641.992,190.272,454.722,943.721.5亿元
广西靖西巿一洲锰业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3年12月1,800万电解二氧化锰、电解金属锰、天然放电二氧化锰粉及锰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锰矿开采罗三喜持股66.67%; 罗贻洲持股26.67%; 宋明祖持股6.67%;2003年3,731.153,698.743,315.023,174.873亿元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1983年5月1,009万电池及电池配件、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忻吉良持股97%; 王云娣持股3%;1999年4,653.813,076.822,752.402,611.045.3亿元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7年6月150万
胡国辉持股40%; 杨志浩持股40%; 费明君持股20%;2009年2,502.452,298.042,361.792,453.251.4亿
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2年3月2,000万纸板彩盒、瓦楞彩盒、吊卡等印刷产品的生产加工姚维洁持股58%; 张孝英持股42%;2002年1,270.01873.58975.481,119.66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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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1999年4月500万高性能锌锰电池、普通机械的制造、加工顾永彦持股50%; 顾振烨持股30%; 李洁持股20%;2018年2,130.38344.46135.64-6,000万元
邦毅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5年2月200万电池、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销售叶建花持股100%;2020年97.87---2,000万元
福建邵武科踏高纯石墨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8年12月1,500万中、高纯石墨及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福建省闽北地质大队持股60%; 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2009年368.48166.62-5.984,000万元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8年7月1,959万专业化生产电解二氧化锰系列产品覃胜先持股35.11%;其余4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64.89% (单个股东持股未超过5%)2019年135.4853.63--8,000万元
海盐华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7年9月5,000万从事标牌、吊牌等印刷品生产和加工马德兴持股50%; 马洪波持股49.45%; 马洪华持股0.55%;2020年169.28---2,000万元
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1年7月1,075万电池炭棒、工业电极、人造金刚石炭片制造销售;电池原辅材料零售王新华持股38.79%; 吴志强持股12.38%; 刘向阳持股11.32%; 戴国良持股9.92%; 欧初红持股5.3%; 其余六位自然人股东持股22.29%(单个股东持股未超过5%)2018年116.21-106.18-2亿元
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8月130万美元主营高纯石墨粉等产品上海众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淮安市淮安区必胜日用百货经营部持股35%; 必胜电器国际有限公2017年-143.58287.45167.5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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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司持股25%;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4年6月3,000万锌锰干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吴敏吉持股95%; 石春阳持股5%;2019年1,662.07168.18--1亿元
嘉兴市俞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4月150万专业生产瓦楞纸箱纸盒等纸制品俞伟持股80%; 钟菊萍持股20%;2018年386.44109.1762.97-1,000万元
江苏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6年1月1,000万圆柱型电池钢壳的生产王钦友持股100%2016年86.64114.0982.4191.763,500万元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5年8月40,120万电解二氧化锰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2018年477.73463.06220.86-52,831.45万元
南昌景辉纸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7年5月100万纸制品加工;产品包装服务谢尚达持股60%; 上官联珠持股40%;2018年462.10171.8165.74-8,000万元
深圳市裕华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8年8月300万经营碳黑ECP600JD系列和聚丙烯酸钠DK系列鲍同华持股65%; 胡衍群持股35%;2004年116.1192.28112.7289.71500万元
汤阴县天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2年3月207.9万万研发、加工、销售电池碳棒张素琴持股52.91%; 王文君持股47.09%;2002年264.80110.49-176.831亿元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3年1月100万制造、加工、销售:干电池、电池配件、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电子配件、五金产品及机械设备吴志明持股50%; 吴颖雯持股50%;2014年28.32119.99-27.243,000万元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2年1月13,000万主要从事环保一二次电池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柳依玲持股37.58%; 孙德平持股16.26%; 福建众金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23%; 福建金众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493.66589.65624.2575.1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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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7.69%; 福建金绿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23%; 其他六位股东合计持股17.01%(单个股东合计持股未超过100%)
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8年9月15,600万主营溶剂、橡胶等化工原料及产品东莞市同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东莞市合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5%; 梁志红持股20%; 谢文勇持股0.5%;2015年--32.6944.8570亿元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4月3,847.8073万主营电池产品及电池类新材料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持股20%2020年815.66---33,209.73万元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1年1月500万电池及其配件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业务,货运;普通货运张新荣持股55%; 钱彩虹持股45%2020年150.07---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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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或其他往来,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形报告期外,公司关联自然人朱墨农曾向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供应商一洲锰业公司出借资金的情形。2018年3月朱墨农已将出借一洲锰业公司的款项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金额--1,144.001,192.0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回函确认采购金额27,903.1219,365.1018,553.4517,587.25
材料采购总额32,616.3221,435.8820,335.5919,377.63
回函确认采购金额占材料采购总额比例85.55%90.34%91.24%90.76%
回函确认应付账款余额4,301.923,103.972,318.392,027.25
应付账款5,154.793,325.992,629.222,2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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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确认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比例83.45%93.32%88.18%89.32%
序号供应商名称走访时间走访人员是否系实际经营场所走访访谈对象姓名访谈对象职务
1福建邵武科踏高纯石墨有限公司2020年7月25日李博男孟文军销售经理
2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余红健柳少浜董事
3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李博男刘顺辉销售经理
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李博男刘顺辉销售经理
5淮安必胜公司2020年7月23日余红健柳少浜总经理
6一洲锰业公司2020年7月22日李博男唐仑销售经理
7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21日李博男胡贝宁、王宏群市场部业务员、副总经理
8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日李博男王金峰、王槐军营销副总经理
9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褚惠国总经理助理
10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胡国辉总经理
1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沈桂中总经理
12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秦军建吴敏吉总经理
13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郭天力总经理
14优利德(江苏)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秦军建唐宾销售科科长
15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秦军建顾振烨总经理
16GRAND HOST FAR EAST LTD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冯宝仪(Bonnie Fung)经理
17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陈伟姨营业经理
18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蒋栋桃深圳公司总经理
19新利达电池实业(德庆)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蒋栋桃深圳公司总经理
20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秦军建张孝炳总经理
21嘉兴创美包装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秦军建蔡勤架股东(业务对接)
22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2月23日李博男王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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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南昌景辉纸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2月26日李心如上官细棒销售经理
24嘉兴市俞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2月25日余红健俞伟总经理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实地走访家数18171515
金额24,901.0317,555.6716,438.0215,686.50
采购占比76.35%81.90%80.83%80.95%
视频访谈家数3333
金额1,447.68759.97653.14483.39
采购占比4.44%3.55%3.21%2.49%
合 计家数21201818
金额26,348.7118,315.6317,091.1616,169.89
采购占比80.78%85.44%84.05%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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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出纳、公司司机等个人账户银行对账单,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对账单。对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交易,了解资金往来的背景、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交易的内容及实质,并异常的流水记录通过获取相关业务协议,访谈交易对手方等方式进行核查确认。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业务真实,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合理。

(五)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明细表、仓库台账、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并与公司的采购订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相关单据进行核对;

(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注册等信息,了解供应商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经营业务等基本情况,判断公司向该等供应商采购原辅材料的合理性,并将该等供应商的股东、主要管理人员等与公司关联方名单进行比对,检查其是否与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统计公司主要供应商期后付款情况,公司期后付款基本与合同、协议约定的信用期限相符,不存在支付异常的情况;

(4) 获取公司主要产品的BOM表,统计核对BOM上所需主要材料的数量并与产品成本构成表中实际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比对;

(5)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朱墨农与一洲锰业公司的资金往来的银行回单,并就上述资金出借事项向一洲锰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

(6) 报告期对公司采购业务真实性、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执行的核查程序详见本专项说明九(四)之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报告期内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况;除朱墨农与一洲锰业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外,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与供应商不存在资金、业务和其他往来,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形;公司采购业务具有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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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均为真实发生,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合理。

十、《问询函》之24、关于外协加工

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取得外协加工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外协加工工序的交易金额、占比,涉及的主要原材料、设备、专利、工艺技术,加工费的定价方式;(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加工工序的金额、单价、数量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各类外协加工工序数量与发行人产量、销量之间的匹配关系;(3)主要外协加工商及其交易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外协加工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相关交易金额占外协加工商收入比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

(二)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供应商的清单,了解公司供应商的性质,检查是否存在有为公司提供加工服务的供应商;

(2) 向公司总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访谈,确认公司是否有将部分生产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加工并与其结算加工费用;

(3) 了解公司的生产模式,现场查看公司生产过程中各道工序,检查公司是否具备生产电池产品的整套设备和工序;

(4) 检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访谈问卷,确认是否存在外协加工供应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所有工序均由公司自行完成,不存在将原材料、半成品等发送至外协加工厂进行加工并与其结算加工费的情形。

十一、《问询函》之25、关于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8.98%、

98.72%、98.43%和98.4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33%、29.10%、30.80%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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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

请发行人:(1)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的差异,分析并披露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的合理性;(2)对比可比公司野马电池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品特征、单价、单位成本及其构成,分析并披露报告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3)结合报告期内单价、单位成本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并披露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的合理性;披露部分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同一年度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的原因;披露其他电池、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4)披露报告期外销、内销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的合理性;(5)披露报告期内自产、外购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的差异,分析并披露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及客户情况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业务模式产品结构(2019年)销售市场(2019年)主要客户情况(2019年)
长虹能源主营锌锰电池和锂电池,OEM和自有品牌,内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58.91% 碳性电池占比7.59% 锂离子电池占比29.42%境内收入占比62.02% 境外收入占比37.98%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等、杭州能派电池有限公司、Toshibahome Appliances Corporation、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Maxell及其关联企业
力王股份OEM和自有品牌,内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55.76% 碳性电池占比26.60% 锂离子电池占比13.50%境内收入占比66.66% 境外收入占比33.34%-
亚锦科技自有品牌南孚电池,以经销为主南孚电池占比87.87%国内为主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Ohm Electric Inc、深圳市坤源冠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马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野马电池OEM外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78.67% 碳性电池占比18.28%境外收入占比85.71% 境内收入占比14.29%%L'Image、GBT、Innovent、家乐福、松下集团
公司OEM外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85.19% 碳性电池占比14.16%境外收入占比90.26% 境内收入占比9.74%%Strand、Daiso、Kanematsu、利丰集团、HW.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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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亚锦科技主要依靠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在国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即以自有品牌和内销为主;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OEM外销为主。

产品结构方面,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除了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外,还生产锂离子电池;亚锦科技的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充电电池、锂电池,其中以五号碱性电池和七号碱性电池为核心;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为主,其中碱性电池占80%左右。销售市场方面,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均有外销和内销,但以内销为主,占比在60%左右;亚锦科技主营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在85%以上,但销售市场侧重有所不同,日韩市场占公司销售的30%以上,而亚洲市场(除中国外)占野马电池销售的3%左右。客户情况方面,力王股份未披露客户情况,长虹能源主要客户为品牌商或品牌代理商;亚锦科技前五大客户包括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渠道商,但由于其采用经销模式,客户较为分散,前五大客户合计占比在10%左右;野马电池和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等,但两家公司的主要客户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22.60%20.72%20.50%
力王股份-20.37%19.21%21.22%
亚锦科技-54.31%52.37%50.42%
野马电池-24.63%21.11%18.34%
平均值-30.48%28.35%27.62%
本公司30.08%30.80%29.10%31.33%

8-2-1-151

销售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亚锦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0.42%、

52.37%及54.31%,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主要系公司以贴牌出口销售为主,而亚锦科技主要依靠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在国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且直接面向消费者或经销商,产品售价较高,占据一定的优势,因此其毛利率较高。由于业务模式、销售市场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亚锦科技的销售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公司和野马电池均以贴牌出口销售为主,且均以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为主,其中碱性电池占80%左右,主要客户均为大型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等,但两家公司主要客户不同;同时,销售市场侧重有所不同,日韩市场占公司销售的30%以上,而亚洲市场(除中国外)占野马电池销售的3%左右;此外,双方在原材料采购、销售区域分布、制造费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具有合理性。

(二) 对比可比公司野马电池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品特征、单价、单位成本及其构成,分析并披露报告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1. 主要产品特征对比

根据野马电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碱性电池可达到的电性能指标核心参数与野马电池处于同一水平,均大幅超过IEC标准及国家标准。

2. 主要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其构成对比

由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未披露2020年度财务数据,后续分析仅就2017-2019年度进行分析。2017-2019年度,公司与野马电池分类型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野马电池25.56%22.46%22.59%
公司30.87%29.66%32.55%

8-2-1-152

碳性电池野马电池20.11%16.01%4.10%
公司30.32%25.29%22.11%
项 目2019年公司2019年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030.520.2943.91%32.05%14.07%0.510.3236.98%30.60%11.32%
LR60.570.4422.51%51.74%11.65%0.600.4918.04%54.02%9.75%
LR141.911.3330.17%4.91%1.48%1.921.3828.20%5.52%1.56%
LR202.822.2121.78%6.57%1.43%2.972.4118.88%4.30%0.81%
6LR613.101.6247.70%4.63%2.21%2.951.7640.24%4.68%1.88%
其他碱性5.083.8324.71%0.10%0.02%0.320.2327.67%0.87%0.24%
合 计0.630.4430.87%100%30.87%0.630.4725.56%100%25.56%
项 目2018年公司2018年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030.530.3042.77%30.53%13.06%0.510.3335.28%30.26%10.68%
LR60.570.4521.76%50.91%11.08%0.580.5013.39%51.76%6.93%
LR141.901.3628.83%5.56%1.60%1.911.4324.95%5.63%1.40%
LR202.802.2419.99%7.90%1.58%2.872.4713.84%5.21%0.72%
6LR613.121.6846.23%5.01%2.32%2.861.7638.48%5.43%2.09%
其他碱性3.892.8227.32%0.09%0.02%0.390.2537.02%1.71%0.63%
合 计0.650.4629.66%100%29.66%0.630.4922.46%100%22.46%
项 目2017年公司2017年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030.520.2944.07%29.22%12.88%0.530.3435.96%32.28%11.61%

8-2-1-153

LR60.570.4324.53%49.35%12.10%0.590.5112.87%51.03%6.57%
LR141.931.3132.23%5.77%1.86%1.901.5021.17%5.02%1.06%
LR202.852.1425.14%8.27%2.08%2.882.4714.25%4.69%0.67%
6LR612.991.5049.85%7.22%3.60%2.921.7839.06%5.17%2.02%
其他碱性4.383.5918.14%0.17%0.03%0.320.2036.92%1.81%0.67%
合 计0.660.4532.55%100%32.55%0.630.4922.59%100%22.59%
项 目单价差异影响毛利率单位成本差异影响毛利率毛利率总差异
2019年度碱性电池-0.16%5.47%5.31%
其中:LR031.48%5.45%6.93%
LR6-4.00%8.47%4.47%
LR14-0.45%2.42%1.97%
LR20-4.34%7.24%2.90%
6LR612.99%4.47%7.46%
2018年度碱性电池2.16%5.04%7.20%
其中:LR032.46%5.03%7.49%
LR6-1.11%9.48%8.37%
LR14-0.21%4.09%3.88%
LR20-2.05%8.20%6.15%
6LR615.11%2.64%7.75%
2017年度碱性电池3.17%6.79%9.96%
其中:LR03-1.34%9.45%8.11%
LR6-2.34%14.00%11.66%
LR141.11%9.95%11.06%

8-2-1-154

项 目单价差异影响毛利率单位成本差异影响毛利率毛利率总差异
LR20-0.92%11.81%10.89%
6LR611.41%9.38%10.79%

8-2-1-155

2017-2019年度,公司与野马电池碱性电池的成本构成和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元/支

成本构成恒威电池野马电池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
直接材料16,371.840.381516,834.330.396316,331.380.388449,667.810.409451,588.390.430953,270.050.4340
其中:主材14,570.280.339514,927.620.351414,397.410.339841,939.500.345743,669.090.364745,333.780.3693
包材1,801.560.04201,906.710.04491,933.970.04867,728.310.06377,919.300.06617,936.270.0647
直接人工1,324.650.03091,354.410.03191,294.450.03083,425.950.02823,519.630.02943,765.550.0307
制造费用1,105.680.02581,199.910.02821,158.730.02764,815.840.03974,734.510.03954,731.370.0385
其中:折旧摊销费452.870.0106518.590.0122722.000.01721,563.840.01291,341.330.01121,098.870.0090
机物料消耗369.080.0086414.330.0098167.090.0041,169.460.00961,280.170.01071,400.790.0114
能源消耗200.680.0047199.670.0047206.830.0049642.070.0053597.730.0050612.70.0050
维修费22.670.000532.520.000814.370.0003736.510.0061775.450.0065571.290.0047
职工薪酬------566.440.0047508.290.0042687.480.0056
小 计18,802.170.438119,388.650.456418,784.560.446757,909.600.477459,842.530.499861,766.970.5032

8-2-1-156

公司与野马电池碱性电池的单位成本差异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成本差异差异占比单位成本差异差异占比单位成本差异差异占比
直接材料0.027970.99%0.034679.72%0.045680.71%
其中:主材0.006215.78%0.013330.65%0.029552.21%
包材0.021755.22%0.021248.85%0.016128.50%
直接人工-0.0027-6.87%-0.0025-5.76%-0.0001-0.18%
制造费用0.013935.37%0.011326.04%0.010919.29%
其中:折旧摊销费0.00235.85%-0.001-2.30%-0.0082-14.51%
机物料消耗0.00102.54%0.00092.07%0.007413.10%
能源消耗0.00143.56%0.00184.15%-0.0002-0.35%
维修费0.004812.21%0.00429.68%0.00478.32%
小 计0.0393100.00%0.0434100.00%0.0565100.00%

8-2-1-157

的成本差异。

(2) 碳性电池毛利率对比分析

1) 分型号产品对比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与野马电池的碳性电池各个型号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占碳性电池的收入比例、毛利贡献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恒威电池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2017年度R030.210.1529.37%32.12%9.43%0.210.1814.00%27.85%3.90%
R60.260.2117.88%54.76%9.79%0.260.26-0.52%39.85%-0.21%
R140.670.5320.08%2.20%0.44%0.630.66-4.77%7.63%-0.36%
R201.090.9214.81%5.57%0.82%1.021.02-0.37%15.66%-0.06%
6F221.060.7430.36%5.30%1.61%1.010.9110.27%8.08%0.83%
其他碳性1.711.5310.73%0.07%0.01%4.974.97-0.10%0.93%-0.00%
合 计0.260.2022.11%100.00%22.11%0.310.304.10%100.00%4.10%
2018年度R030.220.1532.54%31.89%10.38%0.230.1823.20%27.51%6.38%
R60.270.2122.10%59.28%13.10%0.280.2510.98%39.57%4.35%
R140.720.5719.75%1.86%0.37%0.780.6220.14%8.42%1.70%
R201.120.9217.45%5.23%0.91%1.170.9816.20%15.71%2.54%
6F221.110.7631.64%1.67%0.53%1.030.9012.52%8.12%1.02%
其他碳性1.851.6510.40%0.07%0.01%5.245.083.11%0.67%0.02%
合 计0.270.2025.29%100.00%25.29%0.350.2916.01%100.00%16.01%
2019年度R030.220.1436.40%31.40%11.43%0.240.1727.62%30.51%8.43%
R60.280.2028.89%55.90%16.15%0.290.2416.39%47.61%7.80%
R140.750.5724.55%2.93%0.72%0.810.6618.47%5.49%1.01%
R201.150.9417.91%5.37%0.96%1.241.0118.59%12.44%2.31%
6F221.050.7924.32%4.36%1.06%1.140.9615.81%3.46%0.55%
其他碳性1.951.911.92%0.03%0.00%6.026.010.22%0.49%0.00%
合 计0.280.2030.32%100.00%30.32%0.320.2620.11%100.00%20.11%

8-2-1-158

降,因此毛利率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但报告期各期,野马电池毛利率均低于公司。

2) 碳性电池毛利率差异影响因素

进一步以连环替代法分析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项 目单价差异影响毛利率单位成本差异影响毛利率毛利率总差异
2017年度碳性电池-19.48%37.49%18.01%
其中:R030.29%15.08%15.37%
R60.52%17.88%18.40%
R146.26%18.59%24.85%
R206.79%8.39%15.18%
6F223.88%16.21%20.09%
2018年度碳性电池-23.42%32.70%9.28%
其中:R03-5.02%14.36%9.34%
R6-3.57%14.69%11.12%
R14-6.25%5.86%-0.39%
R20-3.70%4.95%1.25%
6F226.40%12.72%19.12%
2019年度碳性电池-12.97%23.18%10.21%
其中:R03-4.89%13.67%8.78%
R6-2.10%14.60%12.50%
R14-6.47%12.55%6.08%
R20-6.42%5.74%-0.68%
6F22-7.24%15.75%8.51%

8-2-1-159

单位:万元、元/支

成本构成恒威电池野马电池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
直接材料2,797.820.17402,459.260.17662,574.330.182212,401.410.220118,209.250.255920,450.710.2575
其中:主材2,410.280.14992,177.950.15642,268.370.16059,622.420.170814,585.470.205016,542.120.2083
包材387.530.0241281.310.0202305.960.02172,779.000.04933,623.780.05093,908.590.0492
直接人工279.660.0174250.620.0180246.230.01741,305.310.02321,576.130.02212,020.270.0254
制造费用73.260.004672.660.005269.580.0049737.560.0131908.640.01281,361.040.0171
其中:折旧摊销费30.250.001932.200.002343.240.0031231.910.0041248.330.0035244.310.0031
机物料消耗23.820.001524.410.001810.900.0008146.590.0026202.450.0028220.750.0028
能源消耗13.440.000811.970.000911.970.000814.490.000318.350.0003113.840.0014
维修费1.450.00012.040.00010.790.000176.130.001498.430.0014102.970.0013
职工薪酬------251.810.0045320.770.0045643.490.0081
小 计3,150.740.19602,782.540.19982,890.140.204514,444.290.256420,694.020.290823,832.020.3001

8-2-1-160

(3) 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要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差异分析

公司与野马电池在客户以及产品性能、包装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公司与野马电池在主要产品单价与成本上不完全可比。同时,公司与野马电池产品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单位成本差异不具有可比性。

3.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营业务毛利率差异主要系客户与产品差异、产品成本差异共同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 客户与产品差异

公司LR03、LR6电池具体客户毛利率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及其采购产品类型上与野马电池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不同客户之间采购产品类型、价格敏感性、议价方式等差异,导致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单一客户、单一型号产品售价、成本、毛利率相对平稳。报告期内双方不同的客户与产品结构决定了双方电池产品单价、成本与毛利率差异。

同时,北欧地区对锌锰电池环保性、安全性以及电性能要求较高;日本地区对产品安全性、稳定性及一致性要求很高。由于上述地区客户产品要求高,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因此公司相关地区产品销售毛利率较高。2017-2019年度,公司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03与LR6向北欧地区与日本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LR0341.97%41.92%33.34%
LR640.77%37.42%27.74%

8-2-1-161

因此难以展开量化对比。就公司分析,包材成本差异主要体现在包装形式、规格以及包装材质等方面。根据售卖渠道、目标客户群等不同,不同客户对电池包装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举例如下:

包装形式挂卡装热收缩装
包装规格二支装四支装
包装材质白板纸材质PET材质
项 目包装示例项 目平均单位包材成本

8-2-1-162

项 目包装示例项 目平均单位包材成本
CVS/PharmacyLR030.0789元/支
LR60.0795元/支
KanematsuLR030.0249元/支
LR60.0297元/支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锌粉 (元/千克)野马电池22.7225.0025.46
恒威电池22.9125.1024.76

8-2-1-163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差异率0.84%0.40%-2.75%
锌筒 (元/万只)野马电池815.97967.591,094.73
恒威电池842.921,004.521,006.35
差异率3.30%3.82%-8.07%
电解二氧化锰 (元/千克)野马电池9.979.368.52
恒威电池9.768.937.91
差异率-2.11%-4.59%-7.16%
钢壳 (元/万只)野马电池731.73713.19768.38
恒威电池736.47745.31739.06
差异率0.65%4.50%-3.82%

8-2-1-164

报告期内,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率变动值
2017年度碱性电池27,849.1287.78%32.55%28.57%-
碳性电池3,710.3611.69%22.11%2.59%-
2018年度碱性电池27,564.9387.70%29.66%26.01%-2.89%
碳性电池3,724.6811.85%25.29%3.00%3.18%
2019年度碱性电池27,196.4385.19%30.87%26.29%1.21%
碳性电池4,521.9114.16%30.32%4.29%5.03%
2020年度碱性电池36,002.3574.43%30.66%22.82%-0.21%
碳性电池11,723.2824.24%28.26%6.85%-2.06%
项 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碱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碱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2017年度LR030.520.2944.07%29.22%12.88%
LR60.570.4324.53%49.35%12.10%
LR141.931.3132.23%5.77%1.86%
LR202.852.1425.14%8.27%2.08%
6LR612.991.5049.85%7.22%3.60%
其他碱性4.383.5918.14%0.17%0.03%
合 计0.660.4532.55%100%32.55%
2018年度LR030.530.3042.77%30.53%13.06%
LR60.570.4521.76%50.91%11.08%
LR141.901.3628.83%5.56%1.60%
LR202.802.2419.99%7.90%1.58%
6LR613.121.6846.23%5.01%2.32%
其他碱性3.892.8227.32%0.09%0.02%
合 计0.650.4629.66%100%29.66%
2019年度LR030.520.2943.91%32.05%14.07%
LR60.570.4422.51%51.74%11.65%
LR141.911.3330.17%4.91%1.48%

8-2-1-165

项 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碱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碱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LR202.822.2121.78%6.57%1.43%
6LR613.101.6247.70%4.63%2.21%
其他碱性5.083.8324.71%0.10%0.02%
合 计0.630.4430.87%100%30.87%
2020年度LR030.510.3042.21%32.48%13.71%
LR60.570.4324.21%53.72%13.01%
LR141.911.4126.44%4.03%1.06%
LR202.862.3418.16%5.57%1.01%
6LR613.031.6744.88%4.11%1.84%
其他碱性4.373.3423.49%0.09%0.02%
合 计0.610.4230.66%100.00%30.66%
项 目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2018年度较2017年度
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
LR03-1.32%-0.38%-1.70%-0.39%1.53%1.14%0.55%-1.85%-1.30%
LR6-0.68%2.38%1.70%0.10%0.65%0.75%0.49%-3.26%-2.77%
LR140.07%-3.80%-3.73%0.21%1.13%1.34%-1.07%-2.33%-3.40%
LR200.99%-4.60%-3.62%0.50%1.29%1.78%-1.33%-3.82%-5.15%
6LR61-1.32%-1.49%-2.81%-0.28%1.75%1.46%2.12%-5.74%-3.62%
其他碱性-12.24%11.03%-1.21%17.10%-19.71%-2.61%-10.41%19.59%9.18%
合 计-2.45%2.24%-0.21%-1.67%2.88%1.21%-1.39%-1.50%-2.89%

8-2-1-166

LR03毛利率下降了1.70%,而LR6毛利率上升了1.70%。其中,LR03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有所下降所致,LR6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所致。

(3) 碳性电池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碳性电池毛利贡献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碳性电池毛利率分别为

22.11%、25.29%、30.32%及28.26%,2017-2019年度毛利率存在较大幅度的上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分产品的碳性电池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碳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碳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2017年度R030.210.1529.37%32.12%9.43%
R60.260.2117.88%54.76%9.79%
R140.670.5320.08%2.20%0.44%
R201.090.9214.81%5.57%0.82%
6F221.060.7430.36%5.30%1.61%
其他碳性1.711.5310.73%0.07%0.01%
合 计0.260.2022.11%100%22.11%
2018年度R030.220.1532.54%31.89%10.38%
R60.270.2122.10%59.28%13.10%
R140.720.5719.75%1.86%0.37%
R201.120.9217.45%5.23%0.91%
6F221.110.7631.64%1.67%0.53%
其他碳性1.851.6510.40%0.07%0.01%
合 计0.270.2025.29%100%25.29%
2019年度R030.220.1436.40%31.40%11.43%
R60.280.2028.89%55.90%16.15%
R140.750.5724.55%2.93%0.72%
R201.150.9417.91%5.37%0.96%
6F221.050.7924.32%4.36%1.06%
其他碳性1.951.911.92%0.03%0.00%
合 计0.280.2030.32%100%30.32%
2020年度R030.220.1435.93%26.54%9.54%
R60.280.2028.81%53.60%15.44%
R140.770.6416.07%5.82%0.93%
R201.171.0114.08%9.18%1.29%
6F221.110.8721.80%4.85%1.06%

8-2-1-167

项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碳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碳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其他碳性2.042.22-8.58%0.02%0.00%
合 计0.300.2128.26%100.00%28.26%
项 目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2018年度较2017年度
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
R03-0.19%-0.28%-0.47%0.34%3.52%3.86%3.36%-0.19%3.17%
R6-0.52%0.44%-0.08%2.56%4.23%6.79%4.15%0.07%4.22%
R141.51%-9.99%-8.48%3.75%1.05%4.80%5.46%-5.79%-0.33%
R201.70%-5.52%-3.83%2.19%-1.73%0.46%2.46%0.18%2.64%
6F224.32%-6.84%-2.53%-4.04%-3.28%-7.32%2.91%-1.63%1.28%
其他碳性4.46%-14.96%-10.49%4.69%-13.17%-8.48%6.58%-6.91%-0.33%
合 计4.23%-6.29%-2.06%3.68%1.35%5.03%1.44%1.74%3.18%

8-2-1-168

司对部分高毛利客户销售额及占比提高,其毛利率相对较高;2)受人民币贬值的影响,以美元结算的部分客户的平均销售价格有所上升;3) 碳性电池主要原材料锌筒市场价格下降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具体而言,2019年度碳性电池主要原材料锌筒采购单价较2018年度下降了13.59%,导致公司碳性电池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有所提高。2020年,公司碳性电池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了2.06%。具体而言,主要品种R03和R6毛利率变化较小,受外购电池采购比例增加的影响,R14、R20和6F22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 部分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同一年度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的原因碱性电池各型号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具体为2017年-2018年受主要材料成本上升的影响,主要碱性电池毛利率有所下降;而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碱性电池毛利率变化较小,受外购电池比例增加的影响,主要碱性电池2020年的毛利率较上年略有下降;而2020年LR6电池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当年度该型号电池的外购数量占比相对较少。

其他碱性电池毛利率变动较大,变动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对应的产品型号主要为3LR12,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48.45万元、24.29万元、27.08万元及34.12万元,销售规模很小,毛利率分别为18.14%、27.32%、

24.71%及23.49%,该产品的主要客户为KAPA和MIGROS,由于两家客户对应的产品规格不同,导致毛利率变化趋势和主要碱性电池不一致。

碳性电池各型号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8年、2019年基本处于上升趋势,2020年均有所下降。其中,2018年R14电池毛利率较2017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客户结构变化所致;2019年6F22电池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6F22电池均为外购,当年度光身电池采购单价上涨所致。

其他碳性电池则均为外购电池,报告期内销售规模较小,其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光身电池采购价格的影响。

3. 其他电池、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1) 其他电池毛利率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其他电池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69

项目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率毛利率变动值
2020年646.991.34%30.84%0.41%-2.20%
2019年207.150.65%33.04%0.21%12.89%
2018年142.940.45%20.15%0.09%-13.61%
2017年167.080.53%33.76%0.18%-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房租68.2518.1073.48%130.3837.7171.08%
其他132.4837.6871.56%145.5281.6743.87%
小 计200.7355.7872.21%275.90119.3856.73%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房租123.8136.2070.76%114.2936.2068.32%
其他79.1348.2738.99%48.2123.9550.33%
小 计202.9484.4758.38%162.4960.1562.99%

8-2-1-170

单位:万元、元/支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
外销:
碱性电池35,018.080.6130.61%26,128.630.6431.41%27,043.100.6529.55%27,148.140.6632.66%
其中:LR0311,290.890.5142.19%8,312.350.5344.17%8,244.040.5342.75%7,911.570.5244.21%
LR618,883.820.5724.20%13,596.720.5823.39%13,805.260.5721.72%13,432.380.5724.64%
LR141,440.961.9226.57%1,316.971.9430.96%1,528.131.9028.80%1,575.951.9332.50%
LR201,948.882.8618.19%1,707.862.8722.91%2,131.872.8019.78%2,243.612.8625.50%
6LR611,419.423.0445.12%1,167.643.0847.21%1,309.503.1045.89%1,936.182.9849.93%
内销:
碱性电池984.270.5832.20%1,067.800.5017.44%521.840.6735.33%700.990.7137.68%
其中:LR03400.920.4842.70%402.790.4638.64%171.270.5044.18%224.860.5538.55%
LR6460.530.5724.50%474.750.40-2.58%227.690.5724.33%312.040.6020.64%
LR148.511.483.01%17.830.94-28.25%5.182.1136.75%29.841.9421.54%
LR2055.342.6917.10%79.932.07-2.37%46.043.1029.85%59.302.7211.02%
6LR6158.972.8039.26%92.503.4753.83%71.663.4152.53%74.953.2644.62%
项 目收入单价毛利率
LR0332.890.18-47.40%
LR6184.740.27-49.12%
LR1410.390.71-76.34%
LR2032.341.42-48.21%

8-2-1-171

内销毛利率变动相对较大。由于碱性电池内销销售规模较小,产品毛利率受主要客户产品定价、试制品成本和处理品价格等影响,排除试制品和处理品电池等影响,碱性电池主要产品内外销毛利率总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

2. 碳性电池内外销毛利率变化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碳性电池相关产品内销与外销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支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
外销:
碳性电池9,436.460.3127.62%2,729.890.2929.96%1,877.580.2823.84%1,401.830.2719.87%
其中:R032,384.480.2235.20%848.860.2235.75%493.650.2231.01%357.180.2128.81%
R64,891.820.2828.87%1,472.030.2929.07%1,131.610.2721.57%796.000.2516.34%
R14653.490.7716.01%116.180.7524.83%52.300.6917.93%55.240.6619.04%
R201,023.301.1714.27%199.741.1517.93%153.071.1017.32%131.071.0712.47%
6F22481.591.1221.67%91.681.0623.88%44.291.1032.28%59.881.0830.76%
内销:
碳性电池2,286.820.2630.91%1,792.020.2730.87%1,847.090.2526.77%2,308.520.2623.47%
其中:R03726.920.2238.36%571.240.2237.37%694.180.2233.63%834.470.2129.61%
R61,392.170.2628.59%1,055.930.2728.63%1,076.530.2722.66%1,235.610.2618.88%
R1428.240.7717.64%16.090.7322.57%17.080.8225.31%26.250.6922.27%
R2052.721.1210.54%43.241.1317.80%41.551.1717.92%75.461.1218.87%
6F2286.771.0722.49%105.521.0424.71%17.751.1230.06%136.731.0630.19%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8-2-1-172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自产
LR0344.44%44.33%43.16%44.07%
LR625.12%22.78%21.76%24.53%
LR1432.20%30.17%28.83%32.23%
LR2026.28%21.78%19.99%25.14%
6LR6147.44%47.70%46.23%49.85%
外购
LR0322.16%22.45%21.68%-
LR610.81%10.30%--
LR1420.64%---
LR2011.14%---
6LR6122.77%---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自产
R0336.78%36.40%32.54%29.37%
R629.78%28.89%22.10%17.88%
R1429.34%27.38%19.75%20.08%
R2013.11%21.71%17.45%14.81%
6F22----
外购
R0315.09%---
R617.80%---
R1416.01%21.65%--
R2014.08%14.91%--
6F2221.80%24.32%31.64%30.36%

8-2-1-173

影响。

(六)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查阅和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的差异;

(2) 对比分析了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要种类产品特征、单价、单位成本等情况;

(3) 分析了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报告期各期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4) 对比分析了公司内销与外销、自产与外购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差异及变动情况。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原因包括客户与产品差异、产品成本差异等。相关差异共同影响,导致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差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具有合理性,部分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同一年度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具有合理性;其他电池涉及的各类电池型号较多,受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其他电池的毛利率变动较大;2017-2019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2020年度其他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废料销售收入增加;排除试制品和处理品电池等影响,报告期内外销、内销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总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变化是合理的;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高于外购产品具有合理性,相关变化具有合理性。

十二、《问询函》之26、关于人工成本

招股说明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313人、309人、300人和366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530万元、2,862万元、3,031万元和1,88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703万元、720万元、810万元和648万元。同时,发行人通过退休返聘的员工人数占比较大。

8-2-1-174

请发行人:(1)量化分析并说明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野马电池进行比较;(2)披露报告期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的关系,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产量、销量、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在报告期内变化的合理性;(3)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增长的情形下,员工人数下降的合理性;(4)披露监事沈志林2019年薪酬的合理性;(5)披露退休返聘员工的薪酬及与普通员工对比的情况,返聘员工数量占比较大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招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量化分析并说明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野马电池进行比较

1.报告期内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582,104.6957.70%8.15
管理人员43596.0916.34%13.73
研发人员52723.4919.84%14.05
销售人员8223.196.12%27.90
合 计3613,647.46100.00%10.10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131,448.0653.99%6.81
管理人员37500.5918.66%13.71
研发人员49544.8720.31%11.20
销售人员8188.757.04%23.59
合 计3072,682.27100.00%8.77

8-2-1-175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191,335.4755.12%6.11
管理人员38370.7215.30%9.78
研发人员42534.7522.07%12.73
销售人员8182.047.51%22.75
合 计3072,422.98100.00%7.91
部 门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201,314.2957.68%5.98
管理人员37312.1813.70%8.42
研发人员46475.7720.88%10.46
销售人员8176.207.73%22.02
合 计3112,278.44100.00%7.34
部 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生产人员8.156.816.115.98
管理人员13.7313.719.788.42
研发人员14.0511.2012.7310.46
销售人员27.9023.5922.7522.02
小 计10.108.777.917.34

8-2-1-176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9.158.687.96
长虹能源-6.836.126.65
力王股份-6.706.585.62
亚锦科技-11.8710.929.88
同行业平均值-8.648.087.53
当地平均水平(嘉兴)未发布未发布7.126.27
当地平均水平(浙江)未发布7.156.646.11
公司10.108.777.917.34

8-2-1-177

报告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分配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部 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产成本生产部门2,318.1857.90%1,718.1555.04%1,598.5455.50%1,536.6156.35%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704.9617.61%613.9119.67%490.8017.04%483.8717.75%
研发费用研发部门748.7018.70%588.2718.85%588.2620.42%522.3519.16%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231.665.79%201.216.45%202.737.04%183.886.74%
合 计4,003.50100.00%3,121.54100.00%2,880.33100.00%2,726.71100.00%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率2019年度2019年较2018年变动率2018年度2018年较2017年变动率2017年度
人工成本4,003.5028.25%3,121.548.37%2,880.335.63%2,726.71
其中:生产部门人工成本2,318.1834.92%1,718.157.48%1,598.544.03%1,536.61
员工年平均人数361.2518.12%305.83-0.22%306.50-1.24%310.33
其中:生产部门人数258.3321.47%212.67-2.70%218.58-0.53%219.75
产量90,203.6945.79%61,872.0211.25%55,613.940.62%55,270.32
销量89,371.0554.88%57,702.692.98%56,032.430.08%55,985.28
主营业务收入48,372.6251.52%31,925.491.57%31,432.55-0.93%31,726.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89.3028.29%3,031.735.90%2,862.8413.14%2,530.40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923.9813.99%810.5612.55%720.172.43%703.11

8-2-1-178

2018年度,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与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分别较2017年下降

1.24%和0.53%,公司人工成本和生产部门人工成本分别较2017年度上升5.63%和4.03%,主要系公司对员工实施年度涨薪计划,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情况对员工进行5%-10%的调薪。

2018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862.84万元,与2018年度的人工成本基本匹配,较2017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上涨

13.14%,主要系2018年度员工的人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2018年末,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17年末上升2.43%,变动幅度不大,较为合理。

(2) 2019年度较2018年度

2019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和生产部门人工成本分别较2018年度上升8.37%和7.48%,2019年度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与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分别较2018年下降0.22%和2.70%,主要系公司对生产车间进行自动化改造,生产人员相应减少。

2019年度,公司的产量和销量分别较2018年度上涨11.25%和2.98%,而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以及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略有下降,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对碳性生产线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包装车间设备的投入,从而提升了公司碳性电池生产以及包装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生产人员相应减少。

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上涨1.57%,与公司销量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2019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31.73万元,与2019年度的人工成本基本匹配,较2018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上升

5.90%,主要系2019年度员工的人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3) 2020年度较2019年度

2020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和生产部门人工成本分别较2019年度上升28.25%和34.92%,2020年度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与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分别较2019年上涨18.12%和21.47%,主要系2020年度产销量大幅上涨,相应扩充生产人员所致。

2020年度,公司的产量和销量分别较2019年度上涨45.79%和54.88%,而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以及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增长幅度低于产销量增长幅度,主

8-2-1-179

要系:1)公司的高性能环保电池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毕,大幅提升了公司电池生产以及包装的自动化程度,降低了对生产人员数量的需求;2) 2020年度公司销售订单较为充足,而生产人员短期内无法得到大幅扩充,原有生产人员的工作时长和工作强度有所提升以弥补短期人工的紧缺。

2020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上涨51.52%,与公司销量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保持一致。

2020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889.30万元,与2020年度的人工成本基本匹配,较2019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上升

28.29%,主要系2020年度员工的人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三)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增长的情形下,员工人数下降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产量、销量与员工人数配比表

部 门2020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率2019年度2019年较2018年变动率2018年度2018年较2017年变动率2017年度
产量(万支)90,203.6945.79%61,872.0211.25%55,613.940.62%55,270.32
销量(万支)89,371.0554.88%57,702.692.98%56,032.430.08%55,985.28
员工年均人数361.2518.12%305.83-0.22%306.50-1.23%310.33
其中:生产员工年均人数258.3321.47%212.67-2.70%218.58-0.53%219.75
期末员工人数383.0027.67%300.00-2.91%309.00-1.28%313.00

8-2-1-180

70.81万元,新增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2条,价值25.86万元;2019年度公司又新增较多的自动化包装设备,如:新增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3条,价值282.07万元;新增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4台,价值51.67万元;新增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1台,价值14.51万元。自动化包装设备的大量投入,提升了包装效率,相应减少了包装车间生产人员的数量,包装车间人员由2017年末的127人降至2019年末的124人。2020年度公司的产量、销量 、员工年均人数、生产员工年均人数、期末员工人数均呈现上涨趋势,较为合理。其中产量和销量的上涨幅度高于员工年平均人数以及生产员工年平均人数的增长幅度,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销售订单较为充足,而生产人员短期内无法得到大幅扩充,原有生产人员的工作时长和工作强度有所提升以弥补短期人工的紧缺,此外在机器产能和生产工人短期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外购光身电池对外销售的数量也出现增长。

(四)披露监事沈志林2019年薪酬的合理性

2017年至2019年,沈志林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83.5681.8068.3267.61

8-2-1-181

人员类型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退休返聘普通员工退休返聘普通员工退休返聘普通员工退休返聘普通员工
车间生产人员人员数量(人)44216331823118928194
职工薪酬(万元)8.738.407.087.436.526.535.775.89
后勤管理人员人员数量(人)1326122412231224
职工薪酬(万元)13.018.079.786.489.455.968.955.56
技术研发人员人员数量(人)427421616421
职工薪酬(万元)21.5013.9017.5911.8514.9911.5712.5010.33

8-2-1-182

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公司退休返聘员工多为女性。

车间生产人员中退休返聘员工所承担的工作主要为灵巧类体力劳动,公司聘用技艺熟练的退休返聘人员有助于帮助新入职员工快速提高技能,提升公司整体生产效率。后勤管理人员中的退休返聘人员主要为各部门的负责人,入职公司时间较长,管理经验丰富,对公司忠诚度较高,有利于公司管理结构稳定。并且,公司85%以上退休返聘员工系退休前就是在公司任职的员工,其满足退休年龄后仍然希望留在公司工作,公司经考察其健康状况和退休前工作表现挑选符合要求者继续聘用。

由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报等资料未披露退休返聘人数,该行业缺乏具有可比性的退休返聘人员数据。公司人员结构及薪酬管理体系与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且能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要求,具有合理性。

3. 公司退休返聘员工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公司与报告期内退休返聘员工均签订劳务合同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退休返聘员工确认,劳务合同签署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公司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六)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各个月份的员工花名册,根据花名册统计各个岗位、部门年均人数,根据公司人员工资的计提数据和各个部门的年均人数计算公司各个部门及整体的年均工资;

(2) 查询并计算同行业上市公司、野马电池等可比公司的报告期内的年均薪酬,查询嘉兴地区及浙江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将报告期内公司的平均工资与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及嘉兴、浙江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比较;

(3) 编制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总额的分配表,以及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产量、销量、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在报告期内的变动表并对其进行分析;

(4) 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碳性智能生产线的更新改造以及智能包装设备的投入情况,测算自动化设备的投入对生产人员的节省情况;

(5) 获取报告期内沈志林薪酬的计算表,向公司总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经理

8-2-1-183

了解沈志林薪酬的计算及考核依据;

(6) 统计报告期内退休返聘员工的人数及其薪酬并与普通员工进行比较;

(7) 向公司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经理了解公司退休返聘人员数量较大的原因,了解公司招聘退休返聘人员的流程。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岗位的薪酬水平呈稳定增长趋势,略低于野马电池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相当,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成本总额均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公司的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产量、销量、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合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增长而员工人数下降主要系公司增加了碳性智能生产线以及包装车间智能包装设备的投入使用所致;沈志林的薪酬变化趋势较为稳定,2019年薪酬水平较为合理,且与公司的业务发展相匹配;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薪酬符合其岗位结构,返聘员工数量较大符合公司的业务规模与发展状况,是合理的,退休返聘员工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十三、《问询函》之27、关于期间费用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管理费用率总体上接近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但在2017年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在该年度确认股份支付、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请发行人:(1)披露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披露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的性质,与对应收入、采购金额的匹配关系;(2)披露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维修费和其他的具体构成,披露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的合理性以及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3)结合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及其变动的合理性;(4)分析并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增长的来源;(5)披露发行人如何准确地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是否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披露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与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就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进行专项核查。

8-2-1-184

(一) 披露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披露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的性质,与对应收入、采购金额的匹配关系

1.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4.74%5.12%6.71%
力王股份-2.22%2.46%2.32%
亚锦科技-21.74%20.83%19.34%
野马电池-2.96%2.99%3.79%
平均值-7.92%7.85%8.04%
公司1.10%2.89%2.70%2.97%

8-2-1-185

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主要为公司出口货物对应的货运代理费、拖车费、报关费等;包装费用主要为公司为避免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颠簸、转移对电池稳定性产生影响而对发生的木板盘、托盘衬片、充气垫等费用。公司采购原材料、固定资产等产生的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属于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入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的采购额中,因此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与采购金额不存在完全匹配关系。报告期各期,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与收入的比较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运输费用567.68325.48298.59358.09
包装费用151.74108.88116.14115.80
主营业务收入48,372.6231,925.4931,432.5531,726.56
运输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17%1.02%0.95%1.13%
包装费用/主营业务收入0.31%0.34%0.37%0.36%

8-2-1-186

付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的合理性以及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

1. 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维修费和其他的具体构成

(1) 中介机构费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评估审计费25.7527.5242.63134.93
保荐及辅导费30.00210.00
募投项目咨询费20.0033.45
律师费94.34
翻译费37.54
评审检测及其他25.1830.4020.0832.83
小 计100.9357.92100.25505.56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厂房及办公楼防水维修25.0521.74
厂房改造及维修51.69
卫生间改造及维修23.84
其他零星维修6.663.385.213.55
合 计6.66103.9626.953.55

8-2-1-187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残疾人保障金50.2417.6215.158.92
不良品报废15.7047.071.72
检测认证费1.884.0317.8725.01
绿化保洁费4.273.813.683.98
其他17.949.668.568.61
小 计90.0382.1946.9746.52

8-2-1-18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所述,“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励属于立即授予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的股权激励,因此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合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及相关规定。

(3) 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

1) 2017年4月,由公司管理人员沈志林、徐耀庭、袁瑞英以及恒惠合伙以每元注册资本14.83元的价格认购131.49万元,参照同次外部股东的增资价格(每元注册资本15.97元)确定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176.17万元,扣除股权激励对象支付的增资款1,092.16万元后,确认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84.01万元。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其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认购公司股权,导致员工实际承担的成本低于股权公允价值部分(301.07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

2) 2020年5月,公司管理人员杨菊以225.00万元的价格受让员工持股平台(恒惠合伙)13.89%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250,020股,参照同期外部股东增资价格(10.00元/股)确定杨菊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2万元,扣除其支付的增资款225.00万元后,确认换取的职工服务金额为25.02万元。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杨菊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其通过持股平台购买公司股份,导致其实际承担的成本低于股权公允价值部分(61.78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

(三) 结合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1. 公司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汇兑损益929.00-93.14-178.60682.64

8-2-1-189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形成的汇兑损益受交易金额、交易发生与结算期间的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汇兑损益金额与外币结算的销售金额没有严格的勾稽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682.64万元、-178.60万元、-93.14万元和929.00万元与同期美元的汇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7年、2020年汇兑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当年美元兑人民币贬值较大,产生的汇兑损失较多所致。2018年和2019年汇兑收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当年美元兑人民币升值较大,产生的汇兑收益较多所致。

(四) 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增长的来源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比较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2019年较2018年变动2018年较2017年变动
营业收入48,573.3532,201.3931,635.4931,889.0516,371.96565.90-253.56
减:营业成本33,878.8022,211.0022,369.8121,845.5311,667.80-158.81524.28
销售费用533.69930.46855.45946.03-396.7775.01-90.58
管理费用1,271.841,162.34932.961,672.72109.50229.37-739.75
研发费用1,720.281,199.461,192.821,096.81520.826.6496.01
财务费用671.90-314.45-511.07640.81986.35196.62-1,151.88
加:其他收益429.02353.06273.5742.3475.9679.49231.23
投资收益218.52228.78155.0286.68228.78-155.02
营业利润11,115.697,299.926,796.515,573.223,815.77503.411,223.29
利润总额11,092.697,517.726,791.535,644.703,574.97726.191,146.83

8-2-1-190

减:所得税费用1,508.581,033.15852.38824.23475.43180.7628.15
净利润9,584.116,484.575,939.154,820.473,099.54545.431,118.68

8-2-1-191

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人员管理内控机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等具体规则,实现对研发项目人员的有效管理。在与研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对研究成果归属、保密义务、离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 公司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系由研发项目负责人组织研发小组人员撰写《研发项目立项任务书》,主要内容需包含立项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项目研发费用的预算、研发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与计划等,并提交公司总经理、研发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审批通过后完成立项工作。

(4) 研发核算管控情况

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按项目审核、归集、分配、核算研发支出,并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在核定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时,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按照金额大小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在核算研发项目发生的人工成本时,由研发负责人审批每月研发人员所属项目的研发工时表,财务部根据研发工时表按项目对研发人员工资进行归集和分摊,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归入研发人员所参与的项目。

对于直接投入的管控和核算,各研发小组根据项目实际研发需求填写研发物料领用单,经研发项目负责人或研发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签字后到各原辅料仓库领料,仓库需根据研发领用物料单据做研发出库,并将其中一联物料领用单交财务部复核。

对于折旧费用的管控和核算,在项目立项时研发小组确定项目所需研发设备清单,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公司对研发设备实施专门管理,财务部在财务系统中将上述清单中的固定资产调入对应的研发项目,相应折旧费用按项目进行核算、归集;如共用固定资产的,研发项目负责人需每月提交共用固定资产的研发使用时间表,财务部按研发项目使用固定资产的时间对共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归集和分摊。

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研发费用,需要研发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费用所属的项目名称,便于财务部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

公司已有效执行上述措施和程序,公司已将与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材料、

8-2-1-192

人工、差旅费等计入研发费用,将与生产项目相关的原材料、人工等计入生产成本,核算归类准确,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2.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与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1,720.281,199.461,192.821,096.8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1,684.621,163.691,179.611,057.48
差异35.6635.7713.2139.33
差异率2.07%3.07%1.12%3.72%

8-2-1-193

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支付9.78万元。折旧费用,经加计扣除审核减少房屋建筑物折旧3.43万元。

(4) 2017年度

2017年度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的差异为39.33万元,主要为人工费用、折旧费用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审核调减。因公司部分研发人员兼任其他部门的职务,公司未详细记录该类人员工时安排情况,因此调整减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支付13.01万元。折旧费用调减系审核减少房屋建筑物折旧3.51万元。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调减,因公司科技楼的装修支出摊销不属于研发必要的支出,因此调整减少相关装修支出摊销

10.81万元。

(六) 对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的核查情况

1.主要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对各项费用的管控、报销等相关情况;

(2) 了解与期间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性;

(3)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对报告期内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维修费用、汇兑损益等项目的变动进行分析,获取并检查公司的主要运输合同、中介机构合同、维修合同;

(4) 获取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出纳、公司司机等报告期内的银行对账单。对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交易,了解资金往来的背景、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交易的内容及实质,并对异常的流水记录通过获取相关业务协议,访谈交易对手方等方式进行核查确认;

(5) 获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茂时达、恒惠合伙、嘉兴恒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用于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检查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大额的费用和成本支出。

8-2-1-194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

(七)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对各项费用管控、报销等相关情况;

(2) 了解与期间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的有效性;

(3)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对报告期内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维修费用、汇兑损益等项目的变动进行分析,获取并检查公司主要的运输合同、中介机构合同、维修合同等;

(4)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对跨期的期间费用进行调整;

(5) 获取公司的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记录、恒惠合伙的合伙协议及其工商变更记录,获取公司员工入股的出资银行回单、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员工签订的无息借款协议;取得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的明细表,股份支付费用计算表与资料,复核股份支付费用计算的准确性;

(6) 查询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及其变化趋势;

(7) 编制2017-2020年利润表项目的对比表,分析比较利润表项目的变动情况;

(8) 检查并测试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流程,获取公司2017-2020年的纳税申报表并将纳税申报表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与账面研发费用进行比较,获取公司2017-2020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减的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各公司的销售模式不同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与对应的收入

8-2-1-195

金额具有匹配性,与采购金额不存在明显匹配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规定,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及其变动符合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情况,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进行核算,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017-2020年公司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略小于研发费用主要系公司谨慎性原则对账面记录研发费进行了部分调减,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

十四、《问询函》之28、关于存货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432.26万元、4,379.30万元、5,398.16万元和6,051.80万元,其中,在产品金额分别为2,055.48万元、1,715.15万元、2,733.73万元及2,813.41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46.38%、39.16%、50.64%及46.49%。在产品占存货的比例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的光身电池须有一定时间的静置老化期,待确定其不再存在异常化学反应质量问题后方可进行包装并出库。

请发行人披露:(1)存货周转率低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2)2019年存货金额特别是2019年在产品金额增长近1000万元的合理性,光身电池静置老化期是否系必要的生产流程,如是,请在对应生产流程中进行补充披露静置老化期;(3)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与订单的对应关系;(4)主要种类原材料、在产品期末的金额、数量、单价,与当期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的匹配关系,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参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是否对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实施盘点或其他替代程序。

(一) 存货周转率低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存货周转率列示如下:

单位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8-2-1-196

公司4.535.064.91
野马电池4.855.125.63
项 目2019年末2018年末变动额变动率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原材料1,870.8534.58%2,187.1949.75%-316.34-14.46%
在产品2,745.7450.75%1,732.5439.41%1,013.2058.49%
库存商品610.9611.29%435.199.90%175.7740.39%
发出商品182.633.38%41.770.95%140.86337.23%
合 计5,410.18100.00%4,396.69100.00%1,013.4923.05%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光身电池2,580.9394.00%1,512.9087.32%
正极粉164.816.00%219.6412.68%

8-2-1-197

小 计2,745.74100.00%1,732.54100.00%
项 目期末在手订单实际存货结存情况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光身电池)
2020年末
碱性电池12,426.621,537.821,018.194,024.95
碳性电池10,730.90865.801,217.212,575.52
小 计23,157.522,403.612,235.406,600.47
2019年末
碱性电池6,935.301,352.33145.165,344.25

8-2-1-198

碳性电池4,205.72112.84679.611,544.50
小 计11,141.021,465.17824.766,888.75
2018年末
碱性电池7,536.46946.0375.553,094.17
碳性电池2,306.3710.421,041.00
小 计9,842.83956.4575.554,135.17
2017年末
碱性电池4,370.77709.6822.114,177.80
碳性电池2,190.9919.78619.27
小 计6,561.76729.4522.114,797.06
主要原材料2020年末2019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
锌粉(公斤)167,670.0022.96384.99164,655.0022.01362.34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180,000.008.49152.7550,000.009.2846.38
钢壳(万支)5,337.72690.82368.745,377.31661.45355.68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54,950.007.4440.8850,344.008.9845.19
锌筒(万支)2,113.33706.67149.341,781.11752.31133.99

8-2-1-199

(续上表)

主要原材料2018年末2017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
锌粉(公斤)99,300.0023.98238.09143,610.0026.72383.74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100,000.009.7397.3164,000.008.0451.44
钢壳(万支)7,415.80705.03522.836,548.84674.94442.01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58,200.008.0246.6939,010.007.2628.32
锌筒(万支)1,130.08837.1194.60713.85932.0666.53
主要原材料2020年度2019年度
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
锌粉(公斤)22.9621.347.59%22.0122.91-3.93%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8.498.78-3.30%9.289.86-5.88%
钢壳(万支)690.82695.25-0.64%661.45729.35-9.31%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447.80-4.62%8.988.762.51%
锌筒(万支)706.67640.7210.29%752.31737.821.96%
主要原材料2018年度2017年度
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
锌粉(公斤)23.9825.10-4.46%26.7224.767.92%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739.057.51%8.047.970.88%
钢壳(万支)705.03750.42-6.05%674.94731.81-7.77%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8.027.832.43%7.267.220.55%
锌筒(万支)837.11853.88-1.96%932.06843.2710.53%

8-2-1-2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结存单价与采购单价有所差异。对于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以及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导致不同批次采购单价发生变化。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和碳性电解二氧化锰的采购价格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报告期内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和碳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市场价格呈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

对于钢壳、锌筒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外,还受锌筒、钢壳的采购结构和期末结存结构的影响。由于不同型号碳性电池对应锌筒的型号不同,不同型号的碱性电池对应的钢壳的型号也不同,对应型号尺寸较大的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的锌筒和钢壳的单价较高。

对于报告期内各月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价格的分析详见本专项说明八(四)之说明。

2. 报告期主要在产品期末金额、数量、单价及与当期销售成本的匹配情况

(1) 报告期主要在产品为光身电池,期末金额、数量、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元/支、万元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
LR031,798.610.26460.401,216.540.26318.49
LR62,087.740.39820.583,822.370.411,548.87
LR1468.881.2183.56138.901.21168.60
LR2075.802.14162.2192.242.06189.77
6LR6125.011.3232.9272.251.3093.75
R03956.490.12112.22734.230.1288.72
R61,338.130.17229.86772.200.18136.15
R14134.050.5473.0312.170.526.35
R20109.810.8896.176.590.845.53
项 目2018年末2017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

8-2-1-201

LR031,219.960.27333.481,396.690.25355.65
LR61,711.070.41707.092,560.630.401,022.40
LR1460.441.2575.7090.391.20108.77
LR2082.972.10173.8382.242.03166.59
6LR6119.741.4027.6147.841.3162.56
R03476.350.1361.85313.450.1341.49
R6523.370.1999.24259.740.2051.54
R1413.360.526.993.000.521.55
R2015.030.8512.8214.200.8512.1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
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
LR030.25600.29580.2600-1.54%0.26180.29390.26140.16%
LR60.39300.43090.38671.63%0.40520.44440.4053-0.03%
LR141.21311.40641.2723-4.65%1.21391.33381.2279-1.14%
LR202.14012.33832.1544-0.66%2.05732.20672.0688-0.56%
6LR611.31631.66751.31120.39%1.29751.62241.27391.86%
R030.11730.14040.11373.17%0.12080.13970.11921.41%
R60.17180.19770.16663.12%0.17630.19890.17550.47%
R140.54480.64370.53911.06%0.52230.56710.51212.00%
R200.87581.00700.86870.82%0.83950.94220.8596-2.33%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
LR030.27340.30190.26064.90%0.25460.29210.25400.26%
LR60.41320.44810.40013.28%0.39930.42950.38663.28%
LR141.25241.35541.21243.31%1.20341.31101.19380.81%
LR202.09522.24292.05581.91%2.02562.13581.97182.73%
6LR611.39891.67661.269710.18%1.30771.49771.3203-0.95%

8-2-1-202

R030.12980.14750.12821.26%0.13240.14700.12694.34%
R60.18960.21080.18890.39%0.19840.21100.18944.74%
R140.52320.57500.50753.10%0.51760.53350.48337.10%
R200.85280.92240.84950.40%0.85180.92440.8553-0.42%

8-2-1-203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 公司管理层经减值测试评估后,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在产品17.7912.0117.3912.21
小 计17.7912.0117.3912.21
期末存货余额6,271.475,410.184,396.694,444.47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0.28%0.22%0.40%0.27%

8-2-1-204

方法及在产品的具体核算方法详见本专项说明八(一)之说明。

公司按照上述成本核算、结转方法进行成本结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在产品(光身电池)的结存单位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中光身电池单位成本较为匹配。因此公司不存在应结转而未结转的成本。

(五)参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及对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实施盘点或其他替代的程序

1. 对报告期公司的存货进行监盘,参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盘点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29日2019年5月14日2017年12月29日
盘点范围在库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
盘点地点公司碱性电池车间、碳性电池车间、包装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公司盘点人员仓管部:吴永英、冉红军、朱新英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仓管部:胡明华、朱新英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仓管部:徐世明、徐燕华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仓管部:吴永英、朱新英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
存货余额(万元)6,271.475,410.184,396.694,444.47
公司盘点金额(万元)6,195.565,227.554,354.924,430.15
公司盘点比例98.79%96.62%99.05%99.68%
监盘人员余红健、金斌超等余红健、李博男、邵朱敏等余红健、董哲、杨贵聪等陈超平、董哲、金斌超等
监盘金额(万元)3,061.842,238.002,033.672,696.62
监盘比例48.82%41.37%46.25%60.67%
盘点结果盘亏0.90万元,实物与账面记录基本一致。碱性车间半成品盘亏9.62万元,其余仓库账实相符。实物与账面记录一致。实物与账面记录一致。

8-2-1-205

元,占各期期末存货余额比例均较小。

公司业务主要为外销,产品从装运出库到完成出口报关并装船,时间较短。公司将已装运发出,而客户尚未签收(内销)或未完成报关手续(外销)的商品作为发出商品核算。由于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均为在运输途中、港口仓库等流转途中,无法对上述发出商品执行监盘、函证等程序,我们通过以下替代性程序进行核查:

(1) 检查发出商品对应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发票、出口报关单或客户签收单等相关原始单据并结合期后销售的实现及回款情况来确认期末发出商品是存在的。

(2) 检查期后出口报关单、提单及销售明细表确认销售收入情况,确认发出商品是否存在,各期检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发出商品余额699.61182.6341.7714.32
检查金额699.61182.6341.7714.32
检查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8-2-1-206

(3)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分月的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并执行计价测试程序,分析主要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单位成本变动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少结转或多结转成本的情况;

(4)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存结存明细表,对比分析各期末各类存货结存金额变动的合理性;

(5)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成本表、成本计算表,结合存货收发存对比分析公司主要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与销售成本的匹配性,原材料结存单位成本与采购成本的匹配性;

(6) 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进行复核,评价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尤其是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并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进行重新测算;

(7) 获取并查阅公司盘点计划、盘点报告及盘点表,检查是否按照存货盘点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盘点程序;

(8) 对公司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将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存货是否账实相符;

(9) 结合存货监盘,评价公司存货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

(10) 检查发出商品对应项目的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出库单、发票、出口报关单及货运提单等原始单据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及收款情况;

(11) 了解公司的生产模式,参观公司的生产流程,确认公司公司光身电池静置老化期是否系必要的生产流程,是否存在委外加工的工序;

(12) 对发出商品实施存货计价测试及存货跌价测试。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野马电池是合理的;2019年末公司在产品金额增长1,000万元是合理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与相应的在手订单匹配,符合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期末结存单位成本与当期采购成本匹配,主要在产品期末结存单位成本与当期销售成本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应结转未结转的成本。

8-2-1-207

十五、《问询函》之29、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4,932.78万元、4,704.08万元、4,941.24万元和4,871.12万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主要为公司各型号电池生产线及包装生产线。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1.12万元、593.52万元和1,606.93万元和2,767.01万元,主要是LR6和LR03电池智能化高速生产线。

请发行人披露:(1)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的匹配关系及同行业比较;(2)2017年以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资产成新率低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房屋建筑物按20-40年摊销的合理性,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4)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具体构成,各年度固定资产报废与在建工程转入的具体内容,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能变化之间的关系,披露大额资产处置损益情况;(5)主要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预算金额及其合理性,工程投入和预算支出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混入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的情形,是否存在应结转固定资产未结转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的匹配关系及同行业比较

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匹配情况

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匹配表如下: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15,970.8112,507.3312,112.8211,812.10
专用设备原值(万元)9,084.966,343.786,038.875,740.8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8,372.6231,925.4931,432.5531,726.56
固定资产原值/主营业务收入0.330.390.390.37
专用设备原值/主营业务收入0.190.200.190.18
产能(万支)100,970.0078,640.0068,640.0068,640.00
固定资产原值/产能(支/元)0.160.160.180.17

8-2-1-208

专用设备原值/产能(支/元)0.090.080.090.08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
力王股份-0.120.130.13
亚锦科技-0.240.230.27
长虹能源-0.400.310.27
野马电池-0.220.180.16
公司0.190.200.190.18

8-2-1-209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
野马电池未披露0.100.100.11
公司0.090.080.090.08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2019年度2019年较2018年变动2018年度2018年较2017年变动2017年度
折旧金额711.3791.62619.7517.35602.40-117.59719.99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2020年末
通用设备150.47136.1114.35
运输工具538.83486.5052.33
专用设备2,760.522,484.9529.17246.40

8-2-1-210

小 计3,449.823,107.5629.17313.09
2019年末
通用设备156.63142.3014.33
运输工具538.83486.5052.33
专用设备3,078.432,744.3429.17304.92
小 计3,773.903,373.1529.17371.58
2018年末
通用设备143.63129.7713.86
运输工具603.96544.1359.83
专用设备3,322.772,955.0829.17338.53
小 计4,070.363,628.9829.17412.22
2017年末
通用设备215.56194.0121.55
运输工具595.90536.3159.59
专用设备781.56674.2629.1778.12
小 计1,593.021,404.5929.17159.26

8-2-1-211

已得到明显提升,未来随着公司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主要设备的成新率将进一步提升。

(三) 房屋建筑物按20-40年摊销的合理性,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1. 房屋及建筑物按20-40年摊销的合理性

(1) 同行业公司房屋及建筑折旧年限比较表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长虹能源力王股份亚锦科技野马电池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30-40年20年20-40年20年20年
固定资产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额250.74234.86233.40236.29

8-2-1-212

与在建工程转入的具体内容,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能变化之间的关系,披露大额资产处置损益情况

1. 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具体构成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碱性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451.131,070.592,521.72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98.44346.22259.93184.73
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8.0037.6255.62
碳性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178.95178.95
其他15.446.239.21
小 计1,567.571,648.823,022.45193.94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碳性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345.440.48345.92
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94.4087.67282.07
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20.4331.2451.67
碱性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451.131,451.13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98.4498.44
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8.0018.00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14.5114.51
其他13.9811.3625.34
小 计574.251,712.83719.511,567.57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19.5051.3170.81

8-2-1-213

配电系统15.7227.2142.93
碳性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345.44345.44
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287.5093.10194.40
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46.2925.8620.43
涂胶机视觉系统17.9517.95
其他5.9032.6924.6113.98
小 计41.12808.39275.26574.25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36.5917.0919.50
配电系统15.7215.72
正极制造设备系统160.37160.37
其他5.905.90
小 计218.58177.4641.12
设 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LR20电池生产线95.8386.259.5811.742.16
电池拌锌膏机76.9269.237.691.28-6.41
LR6自动点焊机59.8353.376.462.77-3.70
R6/R03电池生产线55.6150.055.560.76-4.80
校电机35.2331.713.520.48-3.04

8-2-1-214

彩套机31.4628.313.150.43-2.71
R6/R03涂胶机23.1020.792.310.32-1.99
LR20电池试制生产线21.0613.587.481.24-6.23
R6/R03电池套缩机13.5012.151.351.530.18
激光机10.779.291.480.20-1.28
其他59.8851.408.482.29-6.19
合 计483.19426.1357.0623.06-34.01
设 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LR6/LR03点焊机126.72114.0412.684.27-8.40
轿车79.2171.297.9212.64.68
贴标机52.8747.595.281.78-3.51
正极造粒系统51.2846.155.130.28-4.85
集流体组装机42.7332.859.891.46-8.43
LR14/LR20压环机20.0018.002.000.11-1.89
校电机17.6215.861.760.59-1.17
自动排壳机13.8112.431.380.08-1.31
其他115.82104.2111.61.37-10.25
合 计520.06462.4257.6422.54-35.13
设 备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空调68.2361.416.821.47-5.35
电脑12.8411.561.280.06-1.21
合 计81.0772.978.101.53-6.57
设 备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8-2-1-215

拌粉设备系统255.01115.87139.14
合 计255.01115.87139.14
电池型号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54,470.0043,640.0043,640.0043,640.00
碳性电池46,500.0035,000.0025,000.0025,000.00
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实际投入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
LR03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1,400.00700.00560.861,260.86

8-2-1-216

LR6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1,400.00751.13509.731,260.86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5350.0098.44346.22444.66
R03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1198.00172.720.24172.96
R6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2396.00172.720.24178.95351.91
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460.0046.2931.2477.53
LR6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2210.40136.3049.90186.20
LR03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213.20151.2037.76188.96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583.0036.5951.3114.51102.41
R06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生产线240.0012.0019.0831.08
R03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生产线240.006.0018.5424.54
其他328.85181.9977.8511.3715.44286.65
小 计4,719.45218.58808.391,712.831,648.824,388.62

8-2-1-217

在建工程转入的明细表,检查主要固定资产报废设备以及在建工程转入设备与公司碳性、碱性电池产能变动的匹配性;

(5) 取得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预算投入表,检查预算投入的具体情况;

(6) 取得各期大额在建工程投入的对应的合同审批表、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发票、付款审批表、付款回单、设备验收单等资料,并与各期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核对,核实各期主要设备的采购情况;

(7) 获取大额固定资产处置对应的审批表、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回单等资料,并与各期设备处置表进行核对,核实报告期设备的处置情况;

(8) 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现场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观察公司各项监盘资产的使用状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匹配,与同行业公司对比较为合理;2017年以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下降的原因系2018年度有较多的专用设备折旧年限到期停止折旧,主要资产成新率较低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房屋建筑物折旧政策为20-40年,实际执行中按20年折旧,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折旧金额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也较为稳定;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预算金额基本合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报废与在建工程转入与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产能变化相匹配;公司不存在混入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的情形,不存在应结转固定资产而未结转的情形。

十六、《问询函》之30、关于收购茂时达电池经营业务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于2017年5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以承接公司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

请发行人披露:(1)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收购发行人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是否构成业务合并,如是,披露合并日及其确定依据,相关交易对价及其确定依据,相关对价的支付及其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情况;(2)2017年收到茂时达公司电池业务占用资金293.52万元的原因,相关交易是否构成业务合并的一部分;(3)茂时达投资、参股的公司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8-2-1-218

(一) 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收购发行人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是否构成业务合并,如是,披露合并日及其确定依据,相关交易对价及其确定依据,相关对价的支付及其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情况

(1) 香港恒威收购公司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构成业务合并

2017年6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与茂时达签订的相关协议,香港恒威自2017年6月起承接茂时达与电池经营相关的业务,购买其与电池经营相关业务的资产并接收其人员。由于公司与茂时达均由相同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该事项为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 (2) 业务合并日及其确定依据,相关交易对价及其确定依据,相关对价的支付及其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情况

被合并方名称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交易对价(万元)
茂时达电池业务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2017-6-30购买其与电池经营相关业务的资产并接收其人员,办妥移交手续152.07

8-2-1-219

报告期内,除在2017年4月前曾持有公司54.62%的股权外,茂时达不存在其他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四)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茂时达的银行流水,核查茂时达是否存在对外投资的流水记录;

(2) 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茂时达的纳税申报表,检查茂时达是否存在股权投资收益等事项;

(3) 获取茂时达的注册资料,并核查茂时达公司对外的股权投资和参股情况;

(4) 获取茂时达及其执行董事出具的关于茂时达不存在对外股权投资的确认函;

(5) 获取香港恒威与茂时达签订的关于茂时达电池业务的《业务承接协议》以及《债权债务低销协议》;

(6) 了解茂时达电池业务的业务模式,查看茂时达经营电池的经营场所及其人员。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香港恒威收购公司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构成业务合并;2017年收到茂时达电池业务占用资金系为编制比较报表而处理的数据,并非2017年度茂时达电池业务合并的一部分;报告期内,除曾经持有公司的股权外,茂时达不存在其他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十七、《问询函》之31、关于营业外收支等

请发行人:(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逐项披露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涉及的相关事由,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的依据,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2)披露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相关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3)披露报告期内开展远期结汇合约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远期结汇合约履行的审批程序、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员、批准的交易规模、主要风险管控措施、报告期内的交易及报告情况、相关资产、负债、损益和现

8-2-1-220

金流的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4)披露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中的供应商赔款、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涉及的具体事由;

(5)披露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的构成、计量基础和依据、损益情况及相关资产、损益和现金流的列报情况;(6)按性质披露报告期预付帐款的构成,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前5名名称、金额、性质、占比和账龄,披露预付一洲锰业的电解二氧化锰采购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元;(7)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前5名名称、金额、性质、占比和账龄;(8)披露应付账款前5名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性质、金额、占比和账龄、与前5大供应商不一致的原因;(9)按性质披露其他应付款的构成、前5名名称、金额、占比、账龄;(10)披露其他流动资产2020年6月30日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逐项披露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涉及的相关事由,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的依据,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1.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涉及的相关事由,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的依据

(1) 远期结汇合约

公司是一家以外销为主的出口型企业,且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较大。为减轻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远期结汇合约。部分远期结汇合约在2018年末和2019年末并未到期交割,但公司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上述已签约未到期交割部分远期结汇合约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差错。

(2) 市场维护费

根据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HW.USA签订的协议,公司授权HW.USA在美国

8-2-1-221

及其所有领土、墨西哥和加拿大地区非独家销售公司生产的所有碱性干电池和碳性干电池。根据协议,若公司在上述销售区域内向新的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公司需要支付HW.USA客户维护费,客户维护费的金额为新客户在5年内所购产品金额的1%。2018年度公司新增美国客户Dollar Tree,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对其销售464.76万元和1,842.43万元。由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确定是否需支付关于Dollar Tree销售的市场维护费,双方在2020年签订补充协议并确定支付金额,从而导致公司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上述新增美国客户的市场维护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未根据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确认该部分市场维护费,造成2018年度、2019年度少计销售费用,该事项属于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差错。

(3) 股份支付

2017年4月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由公司管理人员沈志林、徐耀庭、袁瑞英以及恒惠合伙以每元注册资本14.83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注册资本131.49万元,同次外部股东的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5.97元。公司确定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176.17万元,扣除股权激励对象支付的增资款1,092.16万元后,确认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84.01万元。

但股权激励对象的部分资金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股权激励对象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其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认购公司股权,导致员工实际承担的成本低于股权公允价值。公司未把上述实际控制人对股权激励对象的无息借款的价值认定为股份支付。由于上述被激励对象部分增资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实际控制人免息金额确认为股份支付的一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股份支付调整事项属于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差错。

2. 会计差错调整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上述事项不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1) 会计差错调整前后各报表项目的差异对比表

单位:万元

8-2-1-222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末
调整后金额(①)调整前金额(②)差异(①-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53.2045.667.55
交易性金融负债50.3150.31
其他应付款130.24107.1723.07
资本公积15,208.2814,907.21301.07
盈余公积1,450.581,487.27-36.69
未分配利润6,157.666,487.87-330.21
销售费用930.46912.0418.42
财务费用-314.45-245.18-69.27
投资收益228.78274.75-45.9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0.31-50.31
所得税费用1,033.151,037.20-4.05
项 目2018年度/2018年末
调整后金额(①)调整前金额(②)差异(①-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52.2248.723.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3.3023.30
其他应付款95.3390.684.65
资本公积15,208.2814,907.21301.07
盈余公积814.57847.12-32.55
未分配利润5,559.105,852.06-292.96
销售费用855.45850.804.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30-23.30
所得税费用852.38855.88-3.49
项 目2017年度/2017年末
调整后金额(①)调整前金额(②)差异(①-②)

8-2-1-223

资本公积15,208.2814,907.21301.07
盈余公积251.63281.73-30.11
未分配利润2,432.892,703.85-270.96
管理费用1,672.721,371.65301.07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4.01资产处置收益-34.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8.21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28.2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8.79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8.79

8-2-1-22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5.8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166.16
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99.73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20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0.80
营业外支出-23.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6.80管理费用-股份支付-86.80
小 计669.89
减:所得税费用100.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69.02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13资产处置收益-35.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8.38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48.3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74.75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274.7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6.2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50.31
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45.98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2.48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68
营业外收入225.81
营业外支出-8.01

8-2-1-225

小 计714.20
减:所得税费用107.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07.07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57资产处置收益-6.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1.79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71.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3.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23.30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9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79
营业外收入4.02
营业外支出-9.00
小 计238.73
减:所得税费用35.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02.92
项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5.34其他收益42.34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43.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2.64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122.64

8-2-1-22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4.34不存在明细勾稽关系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2.38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2.38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48营业外收入(除政府补助)33.59
营业外支出-5.1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85.08管理费用-股份支付-385.08
小 计-1.90
减:所得税费用-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2

8-2-1-227

(4) 审计部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 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内部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董事会秘书进行备案。

2. 业务审批权限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相关部门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1)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1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 构成关联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3. 开展远期结汇合约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开展远期结汇合约涉及的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如下:

(1) 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框架方案;

(2) 销售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向财务部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

8-2-1-228

(3) 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5)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如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报告期内的交易及报告情况、相关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的情况

(1) 远期结汇业务报告期内交易及报告情况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50.31-365.89-149.42-166.16
小 计50.31-365.89-149.42-166.16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23.3096.2869.2750.31
小 计23.3096.2869.2750.31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23.3023.30
小 计23.3023.30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资产166.16投资收益199.7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2-1-22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6.1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9.42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负债50.31投资收益-45.9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3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3.30
(续上表)
项 目2018年度/2018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负债23.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30投资支付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2-1-230

涉及的具体事由

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处置收入资产处置收益
2020年度483.19426.1357.0623.06-34.01
2019年度520.05462.4157.6522.52-35.13
2018年度81.0772.978.101.53-6.57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税收滞纳金0.150.15
伤残赔偿1.86
其他零星支出3.550.11
合 计2.013.700.11
理财产品名称类型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杭州银行“幸福本金3,590.00100.003,690.00

8-2-1-231

99新钱包”利息6.5918.7925.38
小计3,596.59118.793,715.38
理财产品名称计量基础计量依据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型净值产品,根据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该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该产品在本期全部到期赎回,因此按照最终银行与公司结算的收益确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名称类型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本金12,590.009,000.003,590.00
利息201.45194.866.59
小计12,791.459,194.863,596.59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本金7,000.007,000.00
利息73.3073.30
小计7,073.307,073.30
合 计19,864.7516,268.163,596.59
理财产品名称计量基础计量依据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型净值理财产品,根据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该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该产品为非保本型开放式理财产品,根据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该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该产品在本期全部到期赎回,因此按照最终银行与公司结算的收益确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杭州银行交易性金融投资收益18.79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

8-2-1-232

“幸福99新钱包”资产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69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38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交易性金融资产3,596.59投资收益201.45投资支付的现金12,59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4.86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73.30投资支付的现金7,00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3.30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预付货款2,623.891,069.96862.36502.47
预付费用类款项7.963.6526.1226.54
合 计2,631.851,073.61888.48529.02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020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2,616.60预付货款99.42%1年以内
2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6预付货款0.24%1年以内
3嘉兴嘉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3.00预付费用款0.11%1年以内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嘉兴分公司1.15预付费用款0.04%1年以内
5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预付费用款0.04%1年以内

8-2-1-233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合 计2,628.0199.85%
2019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1,058.25预付货款98.57%1年以内
2长安特殊钢有限公司8.06预付货款0.75%1年以内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嘉兴分公司3.11预付费用款0.29%1年以内
4无锡市鼎昌特钢有限公司2.24预付配件款0.21%1-2年
5南通瑞利电器有限公司1.40预付货款0.13%1年以内
合 计1,073.0799.95%
2018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844.20预付货款95.02%1年以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1.58预付关税2.43%1年以内
3无锡勇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52预付配件款0.62%1年以内
4嘉兴五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40预付货款0.50%1年以内
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嘉兴分公司4.04预付费用款0.45%1年以内
合 计879.7499.02%
2017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496.80预付货款93.91%1年以内
2上海昕美报关有限公司23.43预付费用款4.43%1年以内
3无锡精业通用设备厂2.85预付配件款0.54%1-2年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嘉兴分公司2.61预付费用款0.49%1年以内
5深圳市天宁达胶粘技术有限公司0.78预付货款0.15%1年以内
合 计526.4799.52%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020年末1钟露玲15.19房屋租赁押金98.51%2-3年
2THE Hongkong Electric Co.,Ltd0.19电费押金1.23%1年以内
3嘉兴市经开甜润饮用水商店0.04水桶押金0.26%1年以内
合 计15.42100.00%
2019年末1淮安必胜225.81供应商赔款92.48%1年以内
2钟露玲16.16房屋租赁押金6.62%1-2年
3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0固废处理押金0.82%1年以内
4备用金0.21应收暂付款0.08%1年以内
合 计244.18100.00%
2018年末1嘉兴市秀洲区税务局383.42出口退税款94.90%1年以内

8-2-1-234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钟露玲17.70房屋租赁押金4.38%1年以内
3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0固废处理押金0.50%1年以内
4Sun Hung Kai0.88房屋租赁押金0.22%1年以内
5电费押金0.01电费押金0.00%1年以内
合 计404.01100.00%
2017年末1XIPHO Development Co Ltd27.17房屋租赁押金100.00%1年以内
合 计27.17100.00%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预付设备款289.15---
合 计289.15---

8-2-1-235

2020年

名 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94.69预付设备款67.33%1年以内
温州安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57.52预付设备款19.89%1年以内
宁波市鄞州正升药机配件厂18.00预付设备款6.23%1年以内
新乡市三禾振动设备有限公司9.50预付设备款3.29%1年以内
嘉兴飞诚机械有限公司7.44预付设备款2.57%1年以内
合 计287.1599.31%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020年末1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782.14货款15.17%1年以内
2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618.87设备款12.01%1年以内
3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563.51货款10.93%1年以内
4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374.84货款7.27%1年以内
5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369.34货款7.16%1年以内
合 计2,708.7052.54%
2019年末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723.22货款21.74%1年以内
2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629.75货款18.93%1年以内
3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5.77货款11.90%1年以内
4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302.65货款9.10%1年以内
5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12.46货款6.39%1年以内
合 计2,263.8568.06%
2018年末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490.20货款18.64%1年以内
2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471.81货款17.94%1年以内
3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53.75货款9.65%1年以内

8-2-1-236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4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147.10货款5.59%1年以内
5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7货款4.74%1年以内
合 计1,487.4456.56%
2017年末1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425.12货款18.73%1年以内
2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387.48货款17.07%1年以内
3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75.80货款12.15%1年以内
4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20.65货款9.72%1年以内
5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0.04货款8.81%1年以内
合 计1,509.0966.48%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374.841,156.583.55%按正常进度付款,2020年11-12月采购量较大,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369.342,130.386.53%按正常进度付款,2020年11-12月采购量较大,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731.1511.44%全额预付货款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99.592,502.457.67%按正常进度付款,12月份采购额金额略低,导致期末应付账款较低。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5.77589.652.75%系淮安必胜的关联方,由于淮安必胜石墨粉质量赔款未处理完毕,延期支付该供应商货款

8-2-1-237

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未进入2019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698.7417.25%全额预付货款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53.75929.854.57%于2019年1月初支付货款,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7135.640.67%集中在2018年12月采购,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315.0216.30%全额预付货款
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124.18975.484.80%按正常进度付款,其他供应商期末采购金额较大导致应付账款第五名金额略高于此供应商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20.65934.394.82%于2018年1月初支付货款,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0.04564.482.91%于2018年1月初支付货款,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8-2-1-238

单位:万元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174.8716.38%全额预付货款
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97.251,119.665.78%按正常进度付款,其他供应商期末采购金额较大导致应付账款第五名金额略高于此供应商
项 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付暂收款169.91130.2495.33470.50
合 计169.91130.2495.33470.50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性质占比账龄
2020年末1HW.USA103.18市场维护费60.73%1年以内
2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36.56佣金21.52%1年以内
3上海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6.49货代运费3.82%1年以内
4汎韩物流(青岛)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5.97货代运费3.51%1年以内
5RFI(CHINA)CO.,LTD5.52佣金3.25%1年以内
合 计157.7292.83%
2019年末1HW.USA76.11市场维护费58.44%1年以内
2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30.36佣金23.31%1年以内
3RFI (China) Co., Ltd17.24佣金13.24%1年以内
4上海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8货代运费1.44%1年以内
5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63审计费1.25%1年以内
合 计127.2297.68%
2018年末1HW.USA61.84市场维护费64.87%1年以内
2RFI (China) Co., Ltd24.92佣金26.14%1年以内
3上海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76货代运费1.85%1年以内
4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58审计费1.66%1年以内
5上海通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55货代运费1.63%1年以内
合 计91.65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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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性质占比账龄
2017年末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00保荐费36.13%1年以内
2HW.USA133.93市场维护费28.47%1年以内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6.04审计费14.04%1年以内
4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28.93佣金6.15%1年以内
5国浩(苏州)律师事务所28.30律师费6.01%1年以内
合 计427.2090.80%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79.82429.04175.23250.6297.88
上市费用307.95
合 计887.77429.04175.23250.6297.88

8-2-1-240

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期内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情况;

(3) 获取公司进行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初始意图声明,结合公司的经营收入、结汇规模等信息,对比公司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判断相关声明的真实性;

(4) 复核报告期内公司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财务处理过程,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规定;

(5) 获取公司与客户签订《代理协议》,根据代理协议计算报告期各期应计提的市场维护费;

(6) 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员工签订的无息借款协议;

(7) 获取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

(8) 取得并核对了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和预付设备款的相关合同;

(9) 询问财务负责人,了解应付账款前五名和前五大供应商不一致的原因。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不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本次发行的障碍;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合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者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相关报表项目相匹配;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均为公司对外处置闲置的固定资产而产生的损益;公司营业外收入中的供应商赔款为2019年供应商淮安必胜公司供应的石墨粉存在质量瑕疵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经与淮安必胜公司协商后由其对公司的赔偿;营业外支出中的其他主要为公司支付的少量税收滞纳金、伤残赔偿等;报告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一洲锰业公司均保持了全额预付款的采购模式,相关采购模式具有合理性;报告期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其中主要为公司对于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建设需求,按合同约定预付给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设备款;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与当期采购前五大供应商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由分月采购数量波动、货款支付方式等因素综合决定;报告期

8-2-1-241

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5名主要包括市场维护费、佣金、货代运费、保荐辅导费以及审计费等;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020年6月30日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6月公司向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较大所致,相关变动是合理的。

十八、《问询函》之32、关于税项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5月1日前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调整为13%。公司自营生产出口产品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政策,2017年1月-2018年10月出口退税率为15%,2018年11月-2019年3月出口退税率为16%,2019年4月-2020年6月出口退税率为13%。

请发行人:(1)披露报告期内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披露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金额之间的关系,披露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披露报告期内出口退税与外销收入之间的关系、应退金额、实际退回金额,是否存在进项税额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2)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进项税额转出对外销的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的影响,并与内销的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进行比较;(3)披露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主要纳税调整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各期计提数的之间的关系,以及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披露报告期内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披露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金额之间的关系,披露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披露报告期内出口退税与外销收入之间的关系、应退金额、实际退回金额,是否存在进项税额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

8-2-1-242

1. 报告期内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增值税项目勾稽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应交增值税-175.23-250.62-97.88-112.39
加:销项税543.07466.14434.17607.05
加:出口免抵退税额4,535.644,504.114,258.904,512.76
加:进项税额转出0.047.04400.41490.03
减:进项税4,812.493,083.233,450.543,372.88
减:已交税金3.685.706.225.71
减:出口免抵税额667.171,812.961,789.462,216.74
期末应交增值税-579.82-175.23-250.62-97.88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579.82175.23250.6297.88
勾稽差异----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进项税(A)4,812.493,083.233,450.543,372.88
原材料采购额30,905.9020,770.0619,682.1919,023.10
能源采购额307.40228.77209.07192.10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采购额3,468.462,048.92941.25343.36
其他费用类采购额1,403.02437.05444.34162.43

8-2-1-243

小 计 (B)36,084.7823,484.8021,276.8419,721.00
整体税率(A/B)13.34%13.13%16.22%17.1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项税(A)543.07466.14434.17607.05
营业收入(B)48,573.3532,201.3931,635.4931,889.05
其中:内销收入(C)3,471.823,135.722,579.143,172.00
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外销收入[注](D)734.06207.15124.2261.16
营业收入增值税率 (A/B)1.12%1.45%1.37%1.90%
应税收入增值税率(A/(C+D))12.91%13.94%16.06%18.78%

8-2-1-244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出口免抵退税额(①)4,535.644,504.114,258.904,512.76
出口免抵税额(②)667.171,812.961,789.462,216.74
出口应退税额(③=①-②)3,868.472,691.152,469.442,296.02
外销收入45,101.5329,065.6729,056.3528,717.05
出口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10.06%15.50%14.66%15.71%
出口应退税额/外销收入8.58%9.26%8.50%8.0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申报表数账面数申报表数账面数申报表数账面数申报表数账面数
出口免抵退税额4,958.374,535.644,337.244,504.114,387.094,258.904,569.444,512.76
出口免抵税额687.53667.171,721.491,812.961,824.251,789.462,359.522,216.74
出口应退税额4,270.843,868.472,615.752,691.152,562.842,469.442,209.922,296.02
单证齐全收入/外销收入38,141.2845,101.5329,753.4829,065.6729,152.9629,056.3530,462.9228,717.05
出口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13.00%10.06%14.58%15.50%15.05%14.66%15.00%15.71%
出口应退税额/外销收入11.20%8.58%8.79%9.26%8.79%8.50%7.25%8.00%

8-2-1-245

公司账面当期确认的收入并未全部收齐上述单证,因此账面外销收入亦与出口退税申报表中的申报销售额存在一定差异。

(2) 报告期内应退金额、实际退回金额以及与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报告期出口退税额增减变动及勾稽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应收出口退税金额383.42
出口应退税额3,868.472,691.152,469.442,296.02
出口实际退回金额3,868.473,074.572,086.022,296.02
期末应收出口退税金额383.42
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额383.42
勾稽----

8-2-1-246

期间增值税征税率增值税退税率差异
2017年度17%15%2%
2018年1-4月17%15%2%
2018年5月-10月16%15%1%
2018年11月-2019年3月16%16%
2019年4月至今13%13%
项 目主要种类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碱性电池LR030.00710.0087
LR60.00800.0098
LR140.02590.0318
LR200.03740.0475
6LR610.04220.0507
外销碳性电池R030.00260.0037
R60.00400.0049
R140.00870.0123

8-2-1-247

R200.01520.0201
6F220.01580.0187
项 目种类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①外销(剔除进项税转出)②内销③差异 (②-①)外销①外销(剔除进项税转出) ②内销③差异 (②-①)
碱性电池LR030.300.290.280.010.290.280.28
LR60.450.440.440.430.420.42
LR141.361.331.331.311.281.34-0.06
LR202.242.202.170.032.142.082.17-0.09
6LR611.681.641.620.021.501.441.50-0.06
碳性电池R030.150.150.140.010.150.150.15
R60.210.210.210.210.210.21
R140.570.560.61-0.050.530.520.53-0.01
R200.910.890.96-0.070.930.910.91
6F220.750.730.78-0.050.750.720.74-0.02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8-2-1-248

内销单位包装成本外销单位包装成本差异内销单位包装成本外销单位包装成本差异
R140.090.05-0.040.040.05
R200.100.05-0.050.070.06-0.01
6F220.110.06-0.050.060.06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利润总额10,585.827,339.366,480.695,314.83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136.0041.1984.17405.37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216.47-27.01-23.30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1,263.47872.77884.70528.74

8-2-1-249

二、应纳税所得额9,241.886,534.795,703.455,191.46
税率25%25%25%25%
三、应纳税所得额2,310.471,633.701,425.861,297.87
减:减免所得税额924.19653.48570.35519.15
四、应纳税额1,386.28980.22855.52778.72
当期所得税费用1,386.28980.22855.52778.72
勾稽差异----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纳税调整增加
职工薪酬20.1029.7526.54
业务招待费用10.4019.529.4918.80
资产减值准备16.72-28.1924.2114.51
市场服务费18.424.65
股份支付86.80301.07
其他1.9831.4416.0844.45
小 计136.0041.1984.17405.37
纳税调整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6.16-50.31-23.30
投资收益50.3123.30
小 计216.47-27.01-23.3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263.47872.77884.70528.74
小 计1,263.47872.77884.70528.74

8-2-1-250

行纳税调整。2018-2020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额较2017年度增长较大,主要系根据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度开始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由原先的50%提升至75%。

2. 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各期计提数的之间的关系单位:万元

项 目计提数当期所得税费用差异
2020年度1,481.981,481.98
2019年度1,034.131,034.13
2018年度856.86855.311.55
2017年度833.81833.81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386.28980.22855.52778.72
应纳所得税额1,393.83978.40853.51778.72
差异-7.551.822.01

8-2-1-251

税费用的计算过程;

(3) 检查报告期公司主要纳税调整事项表,复核主要纳税调整事项;

(4) 分析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的差异表及当期所得税费用与计提数的差异;

(5) 统计报告期各期进项税转出对外销主要种类碱性和碳性电池单位成本的影响,并与内销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单位成本进行比较;

(6) 查看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对应的增值税征税率以及出口退税率,编制报告期内各时间段公司产品增值税征税率与退税率对比表。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金-增值税和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是合理的;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匹配;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匹配;出口退税与外销收入匹配,不存在进项税额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进项税额转出对外销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影响很小;外销与内销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差异具有合理性;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各期计提数基本勾稽相符,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的差异很小。

十九、《问询函》之33、关于现金流

请发行人披露收到的税费返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的具体构成,与相关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收到的税费返还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3,868.473,074.572,086.022,296.02
项目构成

8-2-1-252

当期应收出口退税3,868.472,691.152,469.442,296.02
应收出口退税减少383.42-383.42
合 计3,868.473,074.572,086.022,296.02
序 号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479.6122,364.7123,717.3120,105.94
项目构成:
A营业成本33,878.8022,211.0022,369.8121,845.53
B进项税额4,183.973,002.293,344.583,354.90
C进项转出0.047.04400.41490.03
D预付账款增加1,558.25185.12359.47-91.76
E存货增加861.291,013.49-47.78-9.23
F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9.2417.3912.216.13
G研发领用材料755.80461.25565.77456.79
H计入成本的折旧572.37534.90563.34682.48
I计入成本的薪酬2,318.181,718.151,594.671,555.46
J计入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2.4514.2016.4316.43
K应付账款减少(剔除长期资产购置款)-1,063.45-730.18-311.89-561.71
L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应付货款2,781.251,521.362,122.23
M其他-28.07
N=A+B-C+D+E+F+G-H-I-J+K-L+M合计34,479.6122,364.7123,717.3120,105.94

8-2-1-253

(三)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690.0016,004.0316,785.10
项目构成: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3,596.59-3,596.5916,785.10
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减少100.0019,59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596.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4,335.10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减少9,450.00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当期增加3,000.00
投资收益-远期结汇业务结汇4.03
合 计3,690.0016,004.0316,785.1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4.80199.35155.10
项目构成:
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50.3127.0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0.31
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2.64
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18.79274.7532.38
投资收益-远期结汇业务结汇199.73-50.00

8-2-1-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59-6.59
应收利息减少4.49
其他0.08
合 计174.80199.35155.10
序 号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31.822,163.271,008.78211.21
项目构成
A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617.64394.50304.1026.11
B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原值[注]483.19520.0581.07115.87
C长期资产进项税额628.5280.94105.9617.98
D在建工程增加-188.931,013.41552.4041.12
E无形资产原值增加127.801.739.348.77
F长期待摊费用增加93.1096.06-13.03-20.75
G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46.7023.1620.0833.11
H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765.3533.41-46.53-11.00
I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289.15
J其他-4.61
K=A+B+C+D +E+F+G+H+ I+J合计3,331.822,163.271,008.78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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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勾稽相符。

(六) 投资支付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19,590.003,000.00
项目构成: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3,596.593,59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增加3,696.5916,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59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增加-9,450.00
其他流动资产当期收回12,450.00
合 计100.0019,590.003,000.00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339.724,760.282,250.0013,738.22
项目构成: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5,850.005,250.002,250.0013,500.00
应付股利减少238.22
分配股利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期末数-期初数489.72-489.72
合 计6,339.724,760.282,250.0013,7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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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的银行回单以及免抵退税申报表;

(2)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回及取得收益的银行回单;

(3) 编制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现金流量勾稽表;

(4) 获取报告期内支付分红款及代扣代缴个税支付款项的银行回单。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到的税费返还为出口退税款,与其他应收款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基本匹配,与营业成本、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投资收益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与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均为公司为利用盈余资金而进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均为支付股东的分红款,与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应交税费等科目勾稽相符。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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