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科审(审核)〔2021〕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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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于2019年12月25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依法进行了审核,并经2021年第18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
本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审核期间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衢州康鹏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导致长时间停产、子公司浙江华晶由于废气排放问题被衢州生态环境局罚款、衢州康鹏安全事故导致的资产损失和减值及业绩下滑等事项,以及相关事项对发行人内控有效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行政处罚,在审期间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和环保违法事项,导致重要子公司停工停产,进而导致公司重要业务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发行人在内控方面存在缺陷,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
结合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所申请复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科创板 终止 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1年0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