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总体经营情况
1、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6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649.85万元万元;
2、全年保密工作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3、全年科研生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2020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2020年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02.20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04.20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05.11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06.02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07.30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09.01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0.10.19 |
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0.12.20 |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2020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务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具体如下:
1、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并高效执行每一项决议。
2、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尽职开展相关工作。
3、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