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