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珠股票代码:600568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金涛东街8号101房自编A 13(仅限办公)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0号高志大厦17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二一年 三 月 十七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是按照《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待《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目 录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中珠医疗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珠医疗/*ST中珠/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 指 | 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出让方 | 指 | 叶吉云、王群芳、刘春娇、张德立、陈豪玄、汤雯、谭成斌、陈民欢、陶键续、朱彬雨、李龙、赵兴初、陈毓雯、梁明珠、肖明姣、徐小宁、何淑文、莫介华、马雪娇、翟威、秦佳文、刘萌萌、朱丽冰、黄少霞、陈碧枝、张维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出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中珠医疗102,409,034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中珠医疗的股东。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受让方与出让方签署的《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UNTD75R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韩明勇 |
成立日期 | 2020年7月10日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金涛东街8号101房自编A13 |
通讯方式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0号高志大厦17层 |
经营范围 |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无形资产评估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托管;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营业期限 | 2020年7月10日至长期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韩明勇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韩明霞 | 女 | 监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中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认可,从而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102,409,034股上市公司股份,以期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结合自有资金安排以及市场情况,在与叶吉云等共计26名交易对手股份转让协议所涉公司102,409,034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9,857,394股。
若后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中珠医疗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珠医疗102,409,034股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5.1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市公司102,409,034股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5.1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021年0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受让方与出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协议签署时间
1、协议主体
(1)出让方
出让方一:叶吉云身份证号:530102**********2X出让方二:王群芳身份证号:440402**********25出让方三:刘春娇身份证号:440882**********22
出让方四:张德立身份证号:441721**********36出让方五:陈豪玄身份证号:440883**********15出让方六:汤雯身份证号:310102**********22出让方七::谭成斌身份证号:440882**********77出让方八:陈民欢身份证号:440321**********19出让方九:陶键续身份证号:441721**********18出让方十:朱彬雨身份证号:630103**********23出让方十一:李龙身份证号:500223**********73出让方十二:赵兴初身份证号:642101**********23出让方十三:陈毓雯
身份证号:370202**********21出让方十四:梁明珠身份证号:440301**********21出让方十五:肖明姣身份证号:430524**********66出让方十六:徐小宁身份证号:370203**********13出让方十七:何淑文身份证号:440102**********2X出让方十八:莫介华身份证号:441702**********1X出让方十九:马雪娇身份证号:230302**********2X出让方二十:翟威身份证号:412823**********32出让方二十一:秦佳文身份证号:410603**********24出让方二十二:刘萌萌身份证号:410426**********47
出让方二十三:朱丽冰身份证号:440402**********45出让方二十四:黄少霞身份证号:440822**********24出让方二十五:陈碧枝身份证号:441502**********21出让方二十六:张维身份证号:440232**********29(以上出让方合并简称为“出让方”)
(2)受让方
受让方: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NTD75R
2、协议签署时间
2021年03月17 日。
(二)标的股份转让
1、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中珠医疗102,409,03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5.14%),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转让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1 | 叶吉云 | 12,000,000 |
2 | 王群芳 | 9,160,100 |
3 | 刘春娇 | 2,202,600 |
4 | 张德立 | 7,336,260 |
5 | 陈豪玄 | 13,265,480 |
6 | 汤 雯 | 6,181,160 |
7 | 谭成斌 | 4,240,180 |
8 | 陈民欢 | 3,582,500 |
9 | 陶键续 | 3,157,900 |
10 | 朱彬雨 | 3,143,508 |
11 | 李 龙 | 3,100,000 |
12 | 赵兴初 | 2,982,000 |
13 | 陈毓雯 | 2,750,080 |
14 | 梁明珠 | 1,509,060 |
15 | 肖明姣 | 1,049,800 |
16 | 徐小宁 | 8,083,400 |
17 | 何淑文 | 2,230,000 |
18 | 莫介华 | 3,029,940 |
19 | 马雪娇 | 2,266,960 |
20 | 翟威 | 1,333,800 |
21 | 秦佳文 | 1,390,000 |
22 | 刘萌萌 | 1,298,000 |
23 | 朱丽冰 | 3,220,000 |
24 | 黄少霞 | 1,386,006 |
25 | 陈碧枝 | 1,207,500 |
26 | 张维 | 1,302,800 |
法规享有和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三)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单价为1.71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75,119,448.14元。
2、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各个出让方相对应股份的转让价款至出让方们分别指定账户。
(四)股份过户安排
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至少50%的全部股份转让总价款。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且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非因出让方原因未能办理的除外),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总价款的剩余款项。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间内,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出让方、股东和受让方的规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和责任,并不得因此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股东之权利和利益。
2、过渡期间内,出让方应履行中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性质及转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的上市公司102,409,034股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中珠医疗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中珠医疗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出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告知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 ||
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 1号 |
股票简称 | *ST中珠 | 股票代码 | 6005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金涛东街8号101房自编A13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不适用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数量:102,409,034股 变动比例: 5.14%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时间: 不适用 方式: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