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近日收到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61001858,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陕西必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当年起三年内(即 2020年、2021年、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陕西必康已按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