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03月17日在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总行大楼3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董事孙杨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本行变更住所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行变更住所后在原址新设分理处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住所相关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