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6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公司已按挂牌公司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告。本次拟对2020年度内已经履行的关联交易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受让子公司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程雷持有的宁易邦58 万元认缴出资额,受让少数股东李纪斌持有的宁易邦57万元认缴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公司持有宁易邦370万出资额,持股比例74%。公司已于2020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股股东股权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担保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
担保方 | 贷款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主合同到期日 | 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 | ||
李江标、田家利、李海航、邓达琴和邓婷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19年7月18日 | 2022年7月17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
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田家利和邓婷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9年8月7日 | 2024年8月6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
邓婷、田家利、李江标、邓达琴和李海航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12月19日 | 2022年12月18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李海航、邓达琴和李江标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 10,000,000.00 | 2020年1月9日 | 2021年1月9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和邓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 15,000,000.00 | 2020年2月20日 | 2021年2月19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李海航、孔晓丹、赵岩松和邓达琴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 | 5,000,000.00 | 2020年2月29日 | 2021年2月28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邓婷、田家利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4月28日 | 2021年4月27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邓达琴、赵岩松、李海航、孔晓丹、李江标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 37,000,000.00 | 2020年7月10日 | 2021年7月9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邓婷、田家利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9月25日 | 2021年9月24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鞠国军、张美杰、王忠伟、张永红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奉新支行 | 2,000,000.00 | 2020年5月10日 | 2021年5月9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18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13日 | 已履行并公告 |
2021 年3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出席董事8名,关联董事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回避表决,3票通过本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海航住所:江西省奉新县恒昌花园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 自然人
姓名:邓达琴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冯川镇怀海路58 号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3. 自然人
姓名:李江标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4. 自然人
姓名:田家利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自然人
姓名:邓婷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6. 自然人
姓名:鞠国军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关联关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和达15%股权
7. 自然人
姓名:王忠伟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关联关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和达15%股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皆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为原则,协商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受让子公司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程雷持有的宁易邦58 万元认缴出资额,受让少数股东李纪斌持有的宁易邦57万元认缴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公司持有宁易邦370万出资额,持股比例74%。 2、关联担保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
担保方 | 贷款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主合同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李江标、田家利、李海航、邓达琴和邓婷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19年7月18日 | 2022年7月17日 | 否 | ||
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田家利和邓婷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9年8月7日 | 2024年8月6日 | 否 | ||
邓婷、田家利、李江标、邓达琴和李海航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12月19日 | 2022年12月18日 | 否 | ||
李海航、邓达琴和李江标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 10,000,000.00 | 2020年1月9日 | 2021年1月9日 | 否 | ||
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和邓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 15,000,000.00 | 2020年2月20日 | 2021年2月19日 | 否 | ||
李海航、孔晓丹、赵岩松和邓达琴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 | 5,000,000.00 | 2020年2月29日 | 2021年2月28日 | 否 | ||
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邓婷、田家利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4月28日 | 2021年4月27日 | 否 | ||
邓达琴、赵岩松、李海航、孔晓丹、李江标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 37,000,000.00 | 2020年7月10日 | 2021年7月9日 | 否 | ||
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邓婷、田家利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9月25日 | 2021年9月24日 | 否 |
鞠国军、张美杰、王忠伟、张永红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奉新支行 | 2,000,000.00 | 2020年5月10日 | 2021年5月9日 | 否 |
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 |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18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13日 | 是 |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拓展、增加流动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发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自2017年起,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事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36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