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邓涛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赵永德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董治国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告编号:2021-020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