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部分表述有误,经认真复核,现对上述公告更正如下:
原披露为:
“独立董事张俊民、沙宏泉认为:本次变更……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柳士明认为:”现更正如下:
“独立董事张俊民、沙宏泉、柳士明认为:本次变更……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