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根据核查情况,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担保原则和审批程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