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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传化01”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12661债券简称:18传化01

1、发行主体: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传化01”。

3、债券代码:112661。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18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1日,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7.15%,在本期债券的第2年末,若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1年票面利率为7.15%保持不变。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9日、2020年2月20日以及2020年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传化智联:关于“18传化01”公司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传化智联:关于“18传化01”公司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传化智联:关于“18传化01”公司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传化01”的回售数量为2,800,000张,剩余托管量为7,200,000张,剩余规模为7.2亿元。

6、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7、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3月21日。

9、付息日期: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

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发布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转让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进行转让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15%,每10张“18传化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71.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7.2元,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57.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5元。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71.5元。

三、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情况安排

1、债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

2、最后交易日:2021年3月19日

3、本息兑付日:2021年3月22日

4、债券摘牌日:2021年3月22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1年3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传化01”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在本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

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本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本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3月22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3月19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

联系人:朱江英

电话:0571-82872991传真:0571-83782070邮政编码:311215

2、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联系人:朱彤电话:010-66555253传真:010-66555103邮政编码:100033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联系人:赖兴文电话:0755-21899325传真:0755-25987133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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