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奥福环保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奥福环保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奥福环保业务情况,对奥福环保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0年度奥福环保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 2020年度奥福环保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奥福环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奥福环保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奥福环保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0年度,奥福环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0年度,奥福环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0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 2020年度,奥福环保未发生该情况 |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0年度,奥福环保不存在该情形 |
现了可以取代堇青石材料、碳化硅材料并大规模应用于尾气后处理载体中的新型材料,且公司无法获取或制备该材料,将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优美科、山东宇洋、中自环保、威孚环保等国内外知名催化剂厂商,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未来发生经营风险,从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2、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商用车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 SCR 载体主要用于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和轻型商用货车。我国汽车产业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商用货车产量呈现波动态势,其中重型商用货车产量波动更为明显。2010年重型商用货车产量高峰年产106万辆,2015年低谷年产54万辆,2017年至2020年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分别为114.97万辆、111.24万辆、119.32万辆和165.47万辆。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未来我国商用货车产量大幅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新能源汽车带来产业格局变化的风险
随着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扶持,2020年1-12月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发展较快,较2019年同期增长10.9%。从目前汽车整体市场来看,新能源汽车占比依然较低。在相当长的时间中,特别是对于我国大客运、大货运、大船运、大农业等领域,内燃机将会以独立驱动或以混合动力的形式,仍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如果新能源汽车未来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大规模取代内燃机汽车,将对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的市场规模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下游机动车厂商、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商和船舶厂商提供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公司以排放法规为导向,不断生产满足各个阶段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受机动车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船舶排放标准的影响。如果将来我国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尾气排放政策无法如期实施或公司未能抓住排放法规政策升级的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将会面临着国内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风险
2020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严峻复杂,海外市场受到贸易战和疫情等影响,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明显增多,外部挑战变数增加,海外市场需求短期内对公司海外业务减少的影响仍将持续。对此,公司将深入研究海外市场的政策与环境,努力降低海外市场的运营风险;同时,逐步实施海外市场的本土化经营战略,寻求与当地客户保持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公司在海外市场发展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14,146,544.04 | 268,078,301.10 | 1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020,844.70 | 51,622,910.58 | 5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293,946.13 | 48,878,873.32 | 41.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04,780.29 | 19,959,482.92 | 67.86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末 | 2019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5,870,461.68 | 831,306,333.78 | 7.77 |
总资产 | 1,218,186,072.84 | 1,068,357,564.29 | 14.02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0.85 | 22.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0.85 | 22.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81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7 | 12.16 | 减少2.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2 | 11.51 | 减少3.4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16 | 10.81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35,064,125.31元,较2019年度研发支出同比增长
20.9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1.16%,较2019年度研发费用率10.81%提升0.35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0年12月公司完成碳化硅DPF研制,孔隙率:42±3%,抗压强度:>10MPa(A轴),>2MPa(B轴);热震450℃三次不开裂;微孔分布窄,背压低;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批量生产,产品已经提供给催化剂厂商、主机厂进行评价验证。碳化硅DPF研制成功,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目录,满足更多顾客需求,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
2020年12月公司完成高孔密度、超薄壁带皮三元催化剂载体(750目/2mil)研制,产品性能指标(孔密度750±75cpsi,壁厚0.063-0.102mm,热膨胀系数≤
0.5×10
-6
/℃,热冲击达到 800℃三次循环不开裂,吸水率:20-28%,同组偏差≤3%。);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批量生产,产品已经提供给催化剂厂商、主机厂进行评价验证。750目/2.0mil产品研制成功,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目录,满足更多顾客需求,有助于公司快速扩大乘用车载体市场。
2020年度,公司获得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专利类型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5 | 3 | 47 | 14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3 | - | 5 |
外观设计专利 | - | 1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2 | 2 | 3 | 3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30 | 9 | 51 | 23 |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47.6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46.72万元;(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2.3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14,546.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165.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4,516.7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万元)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72 | 活期存款 | 229.71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65 | 活期存款 | 1,048.46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58 | 活期存款 | 1.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31170101040020562 | 活期存款 | 6,835.3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31170101040020570 | 活期存款 | 6,401.82 |
合计 | 14,516.77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人民币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截至2020年末是否赎回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 齐鲁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0.3.16 | 2021.2.24 | 否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0.3.12 | 2020.9.11 | 是 |
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0.9.11 | 2020.9.14 | 是 |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18,000,000.00 | 2020.9.30 | 2020.12.31 | 是 | ||
12,000,000.00 | 2020.10.9 | 2020.12.31 | 是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潘吉庆 | 董事长、总经理 | 10,743,827 |
于发明 | 董事 | 9,388,460 |
王建忠 | 董事 | 9,234,967 |
刘洪月 | 董事、副总经理 | 1,518,466 |
倪寿才 | 董事、副总经理 | 961,221 |
吕建华 | 董事 | - |
赵 振 | 独立董事 | - |
李俊华 | 独立董事 | - |
王传顺 | 独立董事 | - |
张旭光 | 监事会主席 | 161,895 |
闫鹏鹏 | 职工监事 | 10,899 |
张哲哲 | 监事 | - |
武雄晖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21,762 |
孟 萍 | 副总经理 | - |
刘 坤 | 副总经理 | 32,697 |
冯振海 | 副总经理 | 223,401 |
曹 正 | 财务总监 | 10,899 |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