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续分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分立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立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续分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