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818.10万元。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事宜,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号)文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19,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281,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长春傲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傲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农安一万头母猪场项目 | 23,500.00 | 15,000.00 |
2 | 滨州傲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滨州傲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滨州傲农种猪繁育基地项目 | 20,500.00 | 13,300.00 |
3 | 泰和县富民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 泰和县富民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项目(一期) | 17,600.00 | 14,200.00 |
4 | 广西柯新源原种猪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柯新源原种猪有限责任公司(宁武项目) | 12,000.00 | 8,000.00 |
5 | 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 | 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 | 16,000.00 | 12,500.00 |
6 | 漳州傲华畜牧有限公司 | 傲华畜牧10,000头商品母猪生态化养殖基地 | 18,000.00 | 7,000.00 |
7 | 偿还银行贷款 | - | 30,000.00 | |
合计 | - | 100,000.00 |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长春傲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傲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农安一万头母猪场项目 | 23,500.00 | 15,000.00 |
2 | 滨州傲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滨州傲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滨州傲农种猪繁育基地项目 | 20,500.00 | 13,300.00 |
3 | 泰和县富民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 泰和县富民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项目(一期) | 17,600.00 | 14,200.00 |
4 | 广西柯新源原种猪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柯新源原种猪有限责任公司(宁武项目) | 12,000.00 | 8,000.00 |
5 | 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 | 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 | 16,000.00 | 10,728.10 |
6 | 漳州傲华畜牧有限公司 | 傲华畜牧10,000头商品母猪生态化养殖基地 | 18,000.00 | 7,000.00 |
7 | 偿还银行贷款 | - | 30,000.00 | |
合计 | - | 98,228.10 |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
1 | 长春傲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傲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农安一万头母猪场项目 | 8,606.84 | 8,606.84 |
2 | 滨州傲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滨州傲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滨州傲农种猪繁育基地项目 | 10,151.62 | 10,151.62 |
3 | 泰和县富民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 泰和县富民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项目(一期) | 7,754.67 | 7,754.67 |
4 | 广西柯新源原种猪有限 | 广西柯新源原种猪有限责任公 | 4,820.16 | 4,820.16 |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
责任公司 | 司(宁武项目) | |||
5 | 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 | 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 | 36.00 | 36.00 |
6 | 漳州傲华畜牧有限公司 | 傲华畜牧10,000头商品母猪生态化养殖基地 | 5,377.11 | 5,377.11 |
合计 | 36,746.40 | 36,746.40 |
序号 | 项目 | 含税金额 |
1 | 律师费 | 31.80 |
2 | 发行登记及上市费 | 14.90 |
3 | 资信评级费 | 25.00 |
合计 | 71.70 |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197号),确认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16日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197号)。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