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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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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ino-Agri United Biotechnology Co.,Ltd.

(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个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农联合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农有限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供销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供销集团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中农集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中农上海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农农服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合国能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联合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潍坊中农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中农作物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联合作物United Plant Protection Co., Limited,中文名称为“联合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墨西哥公司UNITED CROP PROTECTION MEXICO,S.DE R.L. DE C.V,系联合作物在墨西哥的控股子公司
泰安联合泰安联合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原中农有限全资子公司,2011年11月被山东联合吸收合并
山东高新投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科创投山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科创投济南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红桥创投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高科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德方长兴德方锦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德方锦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创信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鲁信工业转型山东省鲁信工业转型升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恒鑫汇诚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信睿诚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鲁信康大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鲁信新材料聊城鲁信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鲁信资本市场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企投资山东银企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华宸基石山东华宸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泰民福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永格宁波永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供销财务公司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农立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农集团控股子公司
江苏丰山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丰山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
南通泰禾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泰禾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世佳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河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海利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海利贵溪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浙江中山化工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山进出口浙江省长兴县中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西天宇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中农汇德丰山东中农汇德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申宏上海申宏农药有限公司
漯河中农漯河中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沃尔得化工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沃尔得化工有限公司
安道麦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致同会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天健兴业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瑞华会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农药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2011年修订本),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农药原药、原药农药活性成分,一般不能直接使用,必须加工配制成各种类型的制剂,才能使用
农药制剂、制剂
农药中间体、中间体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在农药行业中,是生产原药的前道工序
杀虫剂用以防治有害昆虫的农药
杀菌剂用以防治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农药
除草剂用以防除农田杂草的农药
吡虫啉化学名称:1-(6-氯-3-吡啶甲基)-N-硝基亚咪唑烷-2-亚胺,一种新烟碱类广谱杀虫剂
啶虫脒化学名称:(E)-N-【(6-氯-3-吡啶基)甲基】-N2-腈基-N-甲基乙酰胺,一种新烟碱类广谱杀虫剂
烯啶虫胺化学名称:(E)-N-(6-氯-3-吡啶甲基)-N-乙基-N’-甲基-2-硝基亚乙烯基二胺,一种新烟碱类广谱杀虫剂
哒螨灵化学名称:2-特丁基-5-(4-特丁基苄硫基)-4-氯-3-(2H) 哒嗪酮,一种广谱、触杀性杀螨剂
可湿性粉剂含有原药、载体、填料、表面活性剂和辅助剂等,并经过粉碎成一定粒径的粉状制剂,在兑水稀释使用时,能形成一种稳定的可供喷雾的悬浮液
二氯五氯甲基吡啶一种农药中间体,主要用于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等烟碱类农药原药以及医药品的生产
咪唑烷一种农药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吡虫啉
氰基乙酯一种农药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啶虫脒

注:本招股意向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释义 ...... 2

目 录 ...... 5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 7

二、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8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 10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 1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5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 18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 23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 26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9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9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1

十二、发行人关于股权情况的承诺 ...... 3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6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 36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1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7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4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8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74

九、财务会计信息 ...... 7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01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103

一、风险因素 ...... 103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09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19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119

二、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121

三、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 1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740万股,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定价方式: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1)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2)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3)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投入自有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0、发行费用的分摊: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由公司承担。

11、决议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二、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中农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控制的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合国能、中农农服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中农联合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中农联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3、本企业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许辉、齐来成、肖昌海、李凝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中农联合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农联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中农联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中农联合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

5、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创信、鲁信工业转型、华信睿诚、恒鑫汇诚、鲁信康大、鲁信新材料、鲁信资本市场(上述股东单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四)其他股东承诺

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中农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控制的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合国能、中农农服持股与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中农联合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中农联合在减持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要求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中农联合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农联合并同意归中农联合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农联合,则中农联合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中农联合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辉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中农联合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同时,在本人作为持有中农联合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人将通过中农联合在减持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要求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中农联合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农联合并同意归中农联合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农联合,则中农联合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中农联合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每年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须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每年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农上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方案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中农上海、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行的稳定股价措施。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中农上海及其委派的代表将确保投票赞成。

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出现本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以不低于前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的资金,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中农上海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中农上海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金额,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增持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以不超

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三)公告程序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每5个工作日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四)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如中农上海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可等额扣减负有增持义务的一方当年度或者未来年度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应分配利润,直至与其该次负有的增持义务所应增持的金额相等。

3、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任且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受聘时应作出相关承诺。

(五)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每年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规定条件,并且按照《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确定由本公司回购公众股,则本公司将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以不低于前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

的资金,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

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上述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如本公司未按上述回购计划实施,则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计划或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并在5个交易日内自动冻结本公司账户内投资者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并用以赔偿相应损失,直至履行上述相关承诺,并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中农上海承诺

中农联合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中农联合股票每年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中农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规定条件,并且按照《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确定由本企业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本企业将所获得的中农联合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如出现下述情形,控股股东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1)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中农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上述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中农联合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中农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

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2)控股股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本企业未按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则将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农联合可等额扣减本公司当年度或者未来年度在中农联合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应分配利润,直至与本企业负有的增持义务所应增持的金额相等。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中农联合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中农联合股票每年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中农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规定条件,并且按照《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确定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本人承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增持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中农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上述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中农联合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中农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如本人未按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则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予以扣留并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投产等过程,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出现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及承诺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农药业务多年,积累了广泛的优质客户和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利润率。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现产品销量和盈利的持续增长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力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充分发挥先进成熟的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整体竞争力,实现产品销量和盈利的持续稳定增长。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公司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已对《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审议,对长期分红回报进行了规划并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控股股东中农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由供销总社社属企业的管理公司供销集团代为出具)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

4、承诺切实履行本企业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本公司未履行上述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计划或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并在5个交易日内自动冻结本公司账户内与投资者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并用以赔偿相应损失,直至履行上述相关承诺。

(二)控股股东承诺

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若中农联合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中农联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企业将督促中农联合就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进行退款,并指示本企业提名的董事在中农联合董事会上就该等退款事宜投赞成票。若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中农联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企业将督促中农联合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本企业提名的董事在中农联合董事会上就该等退款事宜投赞成票。同时,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中农联合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判决后,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企业未履行上述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将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农联合将当年及其后年度中农联合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本企业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履行相关承诺。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承诺(由供销总社社属企业的管理公司供销集团代为出具)如下:

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若中农联合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中农联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企业将督促中农联合就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进行退款,并指示本企业、中农集

团以及中农上海公司提名的董事在中农联合董事会上就该等退款事宜投赞成票。

若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中农联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企业将督促中农联合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本企业、中农集团以及中农上海公司提名的董事提议召开中农联合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的议案,并指示其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等方式。同时,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中农联合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判决后,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企业未履行上述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将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农联合将当年及其后年度中农联合应付本企业、中农集团以及中农上海、中农农服及中合国能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本企业、中农集团以及中农上海、中农农服及中合国能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履行相关承诺。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并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薪酬(如有)、津贴(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除上述措施外,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现金分红和应付薪酬予以扣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履行相关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本所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本所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的承诺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单位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本单位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应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将督促承诺事项涉及的股东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除另有特别约束措施外,若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其在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控股股东中农上海,以及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由供销总社社属企业的管理公司供销集团代为出具)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若本企业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相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即履行承诺事项情况下该等收入无法获取)的,所得的收入归中农联合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中农联合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中农联合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中农联合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在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了有关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如届时本人为公司股东)。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分红(如有)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如届时本人为公司股东)。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的;

(2)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70%;

(4)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进入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年)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截至2018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农药生产企业为719家(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仍以生产专利期满的农药品种为主,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同时,近年来国际农药行业并购重组加快,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较早引入吡虫啉、啶虫脒等产品,经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剂型开发和生产工艺改进,主要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是与国际农药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农药行业并购的加剧以及国内农药企业仿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二)环境保护风险

农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虽然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开展环保治理,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提高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排污企业环保责任加强,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如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

的要求,则有可能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若相关环保标准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如预警机制、处理机制等,并配备较为完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但仍存在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受国际农药行业巨头纷纷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行业供求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引起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滑,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2,175.44万元、141,280.06万元、136,678.24万元和86,43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646.72万元、24,367.14万元、14,713.64万元和7,637.48万元;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5.95%、-3.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28.87%、-39.62%,2020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1%、-40.02%。如果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将有可能面临利润继续下滑的风险。

2020年受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海外制剂生产客户未能开工,对原药产品的采购有所延缓,直接影响了公司原药外销业务,2020年1-6月公司境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48%,因疫情影响,国外订单的执行效率减慢导致执行中的制剂在手订单较多。若上述国家和地区新冠疫情无法好转,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随着中美贸易形势紧张,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农药行业对美国的出口。我国除草剂产品出口最主要的海外市场为美国,因此,公司除草剂类产品麦草畏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销量较小。报告

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非洲,欧洲市场又集中在俄罗斯,对美国出口销售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各期均在1%以下,占比较低,即使美国对来源于我国的农药禁止进口,亦不会对发行人对外销售、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波及范围持续扩大,公司存在因国际贸易磨擦而对公司产品的出口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部分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联合部分自建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证房产总面积为16,842.99平方米,占公司房产总面积的13.79%;子公司潍坊中农部分自建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证房产总面积为4,412.48平方米,占公司房产总面积的3.61%。上述无证房产占用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该等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受到罚款、限期拆除的风险。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编制了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致同会所审阅并出具致同审字(2021)第371A000139号《审阅报告》。根据审阅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35,733.48万元,负债总额为136,131.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99,602.34万元;2020年1-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6,78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40.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9.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76.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9.34%。2020年7-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349.27万元,较2019年7-12月增长37.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2.69万元,较2019年7-12月增长36.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5.74万元,较2019年7-12月增长52.85%。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但受制于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影响,净利润存在一定幅度下滑。

发行人自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十二、发行人关于股权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已就公司股权情况出具承诺如下:

1、公司自然人股东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公民,非自然人股东均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集体企业或合伙企业。发行人股东具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发行人本次发行所聘用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发行人及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7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发行人【】年经审计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1.78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值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一、控股股东中农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控制的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合国能、中农农服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中农联合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中农联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3、本企业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许辉、齐来成、肖昌海、李凝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中农联合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农联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所持中农联合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中农联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中农联合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 5、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创信、鲁信工业转型、华信睿诚、恒鑫汇诚、鲁信康大、鲁信新材料、鲁信资本市场(上述股东单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四、其他股东承诺: 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5,540.674552万元
其中,承销费、保荐费:4,144.910400万元
审计费、验资费:679.245283万元
律师费:252.83018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24.528302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39.160378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Sino-AgriUnitedBiotechnologyCo.,Ltd.注册资本:8,22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春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731011X2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9月3日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邮政编码:250100电话:0531-88977160传真:0531-88977160互联网网址:http://www.sdznlh.com电子信箱:dongban@sdznlh.com经营范围:生物、化学农药、化工产品及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中农有限于2012年9月3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农有限全体股东中农上海、许辉、山东高新投、江苏高科、齐来成、肖昌海、关瑞云、李凝、山东科创投、济南科创投、红桥创投,以经中瑞岳华审计的

中农有限截至2012年7月31日的净资产142,927,946.15元为基础,按1:

0.46177113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6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上述净资产中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相应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发起人按照各自在中农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2年9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7000001808603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农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中农上海3,350.0050.7575
2许辉1,050.0015.9090
3山东高新投800.0012.1212
4江苏高科500.007.5757
5齐来成200.003.0303
6肖昌海200.003.0303
7关瑞云100.001.5152
8李凝100.001.5152
9山东科创投100.001.5152
10济南科创投100.001.5152
11红桥创投100.001.5152
合计6,600.00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是8,22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740万股普通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中农上海3,350.0040.75433,350.0030.5657
2许辉1,050.0012.77371,050.009.5803
3中农集团738.008.9781738.006.7336
4司勇260.003.1630260.002.3723
5宁波永格257.003.1265257.002.3449
6江苏高科240.002.9197240.002.1898
7齐来成200.002.4331200.001.8248
8肖昌海200.002.4331200.001.8248
9供销集团200.002.4331200.001.8248
10青岛创信200.002.4331200.001.8248
11中合国能200.002.4331200.001.8248
12鲁信工业转型130.001.5815130.001.1861
13华信睿诚110.001.3382110.001.0036
14恒鑫汇诚110.001.3382110.001.0036
15关瑞云100.001.2165100.000.9124
16李凝100.001.2165100.000.9124
17红桥创投100.001.2165100.000.9124
18华宸基石100.001.2165100.000.9124
19国泰民福100.001.2165100.000.9124
20长兴德方90.001.094990.000.8212
21鲁信康大80.000.973280.000.7299
22鲁信新材料80.000.973280.000.7299
23中农农服70.000.851670.000.6387
24鲁信资本市场70.000.851670.000.6387
25徐厚华60.000.729960.000.5474
26银企投资20.000.243320.000.1825
27江磊5.000.06085.000.0456
28A股公众股东--2,740.0025.0000
合计8,220.00100.00%10,96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1、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农上海、中农农服、中合国能

供销总社持有供销集团100%股权,供销集团持有中农集团100%股权、持有中合国能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中农集团分别持有中农上海、中农农服100%股权。因此,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农上海、中农农服、中合国能均受供销总社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股东属一致行动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分别持有发行人2.4331%、8.9781%、40.7543%、0.8516%、

2.4331%的股份。

2、青岛创信、鲁信工业转型、华信睿诚、恒鑫汇诚、鲁信康大、鲁信新材料、鲁信资本市场

为实现对发行人经营决策事项的有效表决,发行人股东青岛创信、鲁信工业转型、华信睿诚、恒鑫汇诚、鲁信康大、鲁信新材料、鲁信资本市场决定将各自针对发行人所享有的股东权利通过一致行动关系集中行使,并于2020年3月18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上述发行人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分别持有发行人2.4331%、1.5815%、1.3382%、1.3382%、0.9732%、0.9732%、0.8516%的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9.4891%的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中农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控制的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合国能、中农农服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中农联合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中农联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3)本企业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许辉、齐来成、肖昌海、李凝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中农联合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联合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农联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所持中农联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中农联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中农联合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股份。

(5)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创信、鲁信工业转型、华信睿诚、恒鑫汇诚、鲁信康大、鲁信新材料、鲁信资本市场(上述股东单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承诺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4、其他股东承诺

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隶属于供销总社,是其专业从事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全产业链农药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哒螨灵等农药原药、中间体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产品。

公司是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员单位,位列“2019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排名”第35名。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潍坊中农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公司致力于“做中国农化领域的典范”,坚守“创新创优,品牌品质,精诚精益,共创共赢”的企业价值观,专注于生产“高效低毒、生态安全”的农药产品,坚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服务标准,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完整的农药研发、生产与销售体系,构建了安全、环保、健康、质量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具备“中间体+原药+制剂”完整产业链优势,为国内外农化行业及广大用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低毒的农药原药、制剂产品。

厂区设计鸟瞰图厂区实景图

公司已形成以“新产品、新剂型、新技术”为导向的完整研发体系,具备化合物结构设计、构效关系研究及大田应用技术研究的综合研发能力。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先后承担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防治流行性病害的农药创制开发”子课题“四氟苯氧基烟碱胺类化合物合成与应用研究”、“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农药新品种创制研究”子课题“氟醚菌酰胺的创制研究”、“大豆及花生高效安全农药新产品研发与施用技术”子课题“大豆花生地上病害、地上虫害、主要杂草高效安全农药新产品研发与施用技术”,成功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创制产品“氟醚菌酰胺”并推向市场。公司研发中心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子公司山东联合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构建了质量、环境、安全、健康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农药行业HSE管理体系合规企业”。

公司致力于构建全球一体化的营销服务体系,已建立覆盖国内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产品远销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美、非洲。公司自创的“焦点营销”服务模式,以“省心省力、增产增收”为服务目标,协助经销商引导农民科学种田,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获评“第十届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最佳营销案例”。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哒螨灵等环保、高效、低毒农药原药及其中间体,以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制剂产品。

(三)公司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已形成“原药+中间体+制剂”一体化产品结构和“国内市场+国外市场”、“直销+经销”的协同发展销售格局,通过原药及中间体业务与制剂业务相统一、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相平衡、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相协调,以减少农药行业的季节性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生产的中间体主要用于原药生产或对外销售,公司生产的原药主要用于制剂生产或对外销售,公司生产的制剂均对外销售。就销售模式而言,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收入。报告期内,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58,554.4667.85%102,634.9075.36%114,603.7181.21%90,947.2381.34%
经销27,743.4732.15%33,566.8624.64%26,521.4118.79%20,861.4518.66%
合计86,297.93100.00%136,201.76100.00%141,125.12100.00%111,808.68100.00%

1、直销模式

公司原药及中间体产品除自用外采取直销模式对外销售,客户主要为境内外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贸易公司。公司的制剂产品在向境外销售时亦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公司设销售部负责原药及中间体和少量制剂产品的境内直销业务,设海外市

场部负责原药及中间体和制剂产品的境外直销业务,中农作物负责制剂产品的境内经销业务。

2、经销模式

因农药制剂产品终端用户比较分散,公司内销的制剂产品主要以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向终端用户销售,即“公司-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渠道模式,由子公司中农作物负责执行具体的制剂销售任务并向经销商销售。

公司目前已与国内近千家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经销商网络。公司根据产品推广战略及区域市场的差异,选择省级经销商、地市级经销商或县级经销商,各级经销商购买制剂后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分销或直接销售给农场和农户。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协议,约定产品名称、规格、销售区域、结算方式、验收方式等条款。同时,为保障货款清收,公司内部针对规模较大的经销商制定最高赊销额,按照最高赊销额来管控经销商回款及发货,对于规模较小的经销商,公司未对其审批相关的赊销额,一般采取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销售政策。每个业务年度截止前进行货款清收,达到经销协议约定的考核条款时对经销商给予相应的折扣,在当年度销售货款两清后,与经销商签订下一年度的年度经销协议。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有丙烯腈、丙烯醛、苄硫醇、三氯甲基碳酸酯、乙二胺、双氰胺、单氰胺、糠氯酸等。

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原材料、中间体、包装物等各种物料的采购工作。公司建有原料供应商评价制度,并建立了相关诚信档案。每次采购由生产部门发起,生产部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和仓库实际库存状况填写采购申请单交至采购部办理货物采购;采购部通过对多家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比较,综合考虑运输时间、采购数量等因素,最终确定供应商并进行下单采购;货物运抵公司指定地点后,经抽检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货款的审核和支付手续。公司原则上要求每项原材料的供应商名单至少在两个以上,并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和供应商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

(五)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农药行业竞争格局

农药行业价值链分工主要基于核心技术、新药创制、原药、中间体及制剂生产、渠道及品牌等关键环节和要素,其中,核心技术、新药创制、销售渠道和品牌价值具有较高附加值。全球农药行业的竞争格局基于农药行业价值链的分工。第一梯队专注于创制农药的研发、生产、品牌及销售渠道建设,专利产品优势明显,销售额约占据全球60%的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第二梯队以安道麦为代表的国际农药仿制型企业,通过生产、销售专利过期农药,凭借成本优势抢占市场;住友化学等经过长期努力,也已形成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该类企业通常具备一定的研发创制能力或全产业链优势。

第三梯队以我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大型仿制原药与制剂企业为代表。我国农药企业基于市场需求及工业技术要求,通过与国外知名农化企业合作及技术引进,国内一批具有资源、工艺及成本优势的企业成长较快,我国已成为世界精细化工原料的生产基地和后专利时期农药原药产品的生产基地。由于国外农药产品登记的难度较大,国内农药产业目前主要是为国外跨国生产企业做配套生产,或通过国外经销商销售,未大规模直接面对国外零售商和终端消费者。

2018年以来,全球农化领域完成多笔并购重组,农药市场格局发生显著变化: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先正达,杜邦和陶氏合并成立陶氏杜邦公司(杜邦和陶氏合并后重新组建农化企业科迪华),拜耳收购孟山都,国际农化巨头企业的重组并购形成目前全球农药市场四大农化企业:先正达集团(中国化工—先正达—中国中化)、拜耳—孟山都、巴斯夫、科迪华(陶氏—杜邦)。随着全球农药行业并购整合不断加快,大型跨国农化企业将凭借自身行业影响力,通过规模化并购整合,持续打造自身优势品牌,无法快速扩大市场份额的中小型企业可能会面临较大压力。

2、我国农药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农药企业大致可分为农药原药企业、制剂企业和原药制剂一体化企业三大类,国内农药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为三类企业间的竞争。因原药与制剂产品在产业链上的位置、技术特点、客户群体、销售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

三类企业在竞争策略上亦存在差异。

农药原药企业的竞争主要围绕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展开。国内原药企业主要为仿制农药生产企业,其下游客户为农药制剂企业,客户数量少且对产品鉴别能力较强;同时,国内原药企业多为仿制型农药生产企业,难以通过产品的差异化战略获取竞争优势,因此,市场竞争在保证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围绕产品质量与成本控制展开,具备稳定质量且成本优势明显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农药制剂企业的竞争主要围绕销售渠道和服务展开。制剂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农药经销商,最终用户为广大农户,客户数量众多且对产品鉴别能力较弱。由于国内农药制剂品牌众多且剂型繁杂,终端用户往往缺乏农药专业知识,通常以经验为导向进行选购,另外其购买行为容易受农药经销商的宣传引导,因此销售渠道是制剂企业的竞争焦点。

原药制剂一体化企业需兼顾原药产品与制剂产品的市场竞争特点。与单纯的原药企业或制剂企业相比,原药制剂一体化企业具备产业链协同优势,一方面充分利用原药业务的质量与成本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制剂业务的品牌和渠道优势,拓展盈利空间,在行业竞争中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国家供给侧改革、去库存、环保监管等产业政策积极引导下,我国农药行业围绕核心技术、新药创制、制剂品牌、销售渠道等关键要素,充分把握国际农药产业生产转移的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构建农药企业的竞争优势,行业竞争格局向创制型、仿制型、作物方案解决型竞争新格局转变,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不断通过并购或快速规模扩张来提升市场占有率,市场份额将向龙头企业集中。

(六)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地位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排名,发行人位列第41位、第44位、第35位,在国内新烟碱类杀虫剂农药原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完整的农药研发、生

产与销售体系,构建了安全、环保、健康、质量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具备了“中间体+原药+制剂”完整产业链优势,为国内外农化行业及广大用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低毒的农药原药、制剂产品。发行人已取得39项发明专利,先后承担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功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创制产品“氟醚菌酰胺”并推向市场。公司通过多年科技攻关,成功研发出用于防治线虫的新型化合物并获命名为三氟杀线酯,该产品已取得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专利。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折旧年限(年)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43,234.7110,510.0732,724.64
机器设备5-1082,120.0933,421.7948,698.31
运输工具5-101,328.37989.65338.72
电子设备及其他53,676.012,526.981,149.03
合计130,359.1847,448.4882,910.70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5宗土地使用权、489项商标权、39项境内专利权,10项境外专利权、3项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中农上海控制的企业中无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交易、采购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关联方的销售情况如下: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药(啶虫脒、哒螨灵)--1,723,746.910.13%----
上海申宏农药有限 公司制剂(20%啶虫脒、扑思、昌勇等)3,410.000.00%470,750.000.03%1,174,097.000.08%--
丰山集团原药(烯啶虫胺、啶虫脒等)、制剂 (霜霉威盐酸盐)--302,752.280.02%348,290.730.02%1,918,399.780.17%
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沃尔得化工有限公司制剂(品典、嘉悦、卡塔拉等)--31,340.000.00%45,912.000.00%149,090.000.01%
漯河中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制剂(瑞腾1号、亮粒、 联秀等)--19,000.000.00%63,700.000.01%--
中山集团原药(吡虫啉、烯啶虫胺、40%腈菌唑可湿性粉剂, 样品采购)--366.970.00%--6,283.190.00%
上海泰禾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原药(哒螨灵)----81,081.080.01%--
山东中农汇德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制剂(品典等)------150,720.000.01%
合计3,410.000.00%2,547,956.160.19%1,713,080.810.12%2,224,492.970.20%

注:本表中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00%”的系因交易金额较低,占比两位小数点后尚有数字。“丰山集团”包括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中山集团”包括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中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是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原药、制剂等相关产品销售行为,按市场价格交易,定价公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关联方销售的具体背景和原因如下:

①浙江世佳:该关联方为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杰担任董事的企业,为农药生产企业,其采购发行人啶虫脒原药用于生产农药制剂。

②上海申宏:该关联方为中农立华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向中农联合采购的制剂产品主要用于贸易销售。

③漯河中农、中农汇德丰:该关联方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公司,为农药产品自用的客户,漯河中农向中农联合采购制剂产品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自用农药,中农汇德丰向中农联合采购制剂产品主要用于制作种子产品农药包衣。

④丰山集团:丰山集团为发行人原独立董事李钟华任独立董事的公司,作为农药生产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公司的原药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丰山集团销售产品啶虫脒、哒螨灵及霜霉威盐酸盐等。

⑤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沃尔得化工(为发行人董事蔺益在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山集团(为发行人原独立董事李钟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上海泰禾(为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杰担任独立董事的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原药及制剂产品主要用于销售。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药 (烟嘧磺隆、毒死蜱等)--850,454.540.09%1,623,853.410.15%70,088.500.01%
泰禾集团原药(嘧菌酯、肟菌--637,431.860.07%1,629,144.960.16%9,837,534.911.10%
关联方关联 交易内容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
酯、 百菌清等)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药(莠去津、莠灭净)--270,600.500.03%73,636.360.01%49,911.500.01%
海利集团原药(仲丁威、灭多威、丁硫克百威等)----850,000.000.08%230,901.700.03%
合计---0.19%4,176,634.730.40%10,188,436.611.14%

注:“泰禾集团”包含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海利集团”包含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各关联方采购的具体背景和原因如下:

①丰山集团:发行人向丰山集团采购原药原材料作为生产制剂产品的原料。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泰禾集团、浙江中山化工、海利集团(为发行人原独立董事李钟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采购原材料作为生产制剂产品的原料。3)同一个关联方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丰山集团存在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情形,具体原因是:

丰山集团作为一家农药原药生产、销售企业,与发行人生产、销售的原药产品品种存在差异,互相发生占比很小的销售行为也仅为满足各自的生产需求,同时针对各自的销售产品对方均非唯一客户,价格公允,销售量占各自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也均很小。

时间发行人交易类型关联方 名称内容金额(元)交易背景
2020年上半年度------
2019 年度中农联合对关联方销售江苏丰山原药(啶虫脒)302,752.28正常 销售业务
山东联合向关联方原药(毒死蜱)277,727.27正常
时间发行人交易类型关联方 名称内容金额(元)交易背景
采购采购业务
潍坊中农向关联方采购原药(烟嘧磺隆)572,727.27正常 采购业务
2018 年度中农联合对关联方销售南京丰山原药(吡虫啉、哒螨灵)、制剂(霜霉威盐酸盐)268,745.28正常 销售业务
江苏丰山原药(啶虫脒)79,545.45正常 销售业务
山东联合向关联方采购原药(毒死蜱)945,454.55正常 采购业务
潍坊中农向关联方采购原药 (烟嘧磺隆)678,398.86正常 采购业务
中农联合对关联方销售上海泰禾原药(哒螨灵)81,081.08正常 销售业务
山东联合向关联方采购原药(百菌清)254,054.05正常 采购业务
2017 年度中农联合对关联方销售南京丰山原药(啶虫脒、哒螨灵)、 制剂(霜霉威盐酸盐)863,213.96正常 销售业务
江苏丰山原药(烯啶虫胺、高氯苯油)1,055,185.82正常 销售业务
潍坊中农向关联方采购原药 (烟嘧磺隆)70,088.50正常 采购业务

4)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定价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产品价格管理机制和考量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定价,不存在通过差异定价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①发行人产品的价格管理机制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影响力以及市场信息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在日常的合作过程中,由于公司掌握了第一手的市场动态信息,又具有丰富的农药流通服务经验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因此,公司会从双方合作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与客户进行协商并调整销售价格。

②影响发行人同一产品在不同客户、供应商处购销价格的因素

A交易时点的市场价格

农药产品由于受基础化工材料价格、生产供应状况、气候变化以及病虫害的突然爆发等多种因素影响,其市场价格呈现较强的波动性。因此,由于农药市场价格的快速变化,使得公司产品在不同客户、供应商处的购销价格会因为交易时点的不同而出现较大差异。B 购销规模通过给予购买量大的客户以相对较大的价格折扣是业内最为常用的营销手段。同一客户的销售规模越大,其享受的价格折扣幅度就会越大,从而使得公司同一产品对不同业务规模客户的销售价格出现差异。同理,公司在采购批量较大时,也会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从而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进行采购。C 销售区域农药产品会由于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作物品种、种植环境以及病虫害特点的不同而出现局部的供求关系差异,因此,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区域的销售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③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A 报告期内,针对单一客户年交易累计额在30万元以上且单项产品年交易累计额在1万元以上的关联方主要销售交易产品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关联方存货核算名称规格关联方交易情况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金额(元)平均单价 (元/吨)最低价格 (元/吨)平均价格 (元/吨)最高价格 (元/吨)
2020年上半年度
--------
2019年度
浙江世佳啶虫脒25Kg/桶1,666,055.08141,631.25121,700.06146,437.38221,158.89
哒螨灵25Kg/桶57,691.83109,774.2083,355.4191,563.79132,043.70
上海申宏20%啶虫脒50*10*10362,250.0070,000.0050,000.0060,380.6670,000.00
扑思200*20108,500.0035,000.0035,000.0040,789.2750,000.00
江苏丰山啶虫脒25Kg/桶302,752.28154,055.16121,700.06146,437.38221,158.89
合计2,439,557.3697.96%
2018年度
上海申宏昌勇100*4069,400.0050,000.0025,000.0036,260.1755,500.00
20%啶虫脒50*10*10824,417.0069,162.5029,600.0053,736.4468,000.00
扑思200*20280,280.0035,000.0029,250.0034,917.5645,000.00
江苏丰山啶虫脒25Kg/桶79,545.45162,437.10143,784.80171,624.03234,613.22
南京丰山哒螨灵25Kg/桶204,954.9584,374.8583,355.4187,597.90132,043.70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存货核算名称规格关联方交易情况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金额(元)平均单价 (元/吨)最低价格 (元/吨)平均价格 (元/吨)最高价格 (元/吨)
霜霉威盐酸盐200Kg/桶63,063.0631,531.5320,000.0023,093.3537,230.72
合计1,521,660.4688.83%
2017年度
江苏丰山烯啶虫胺25Kg/桶991,150.42147,357.76100,667.17145,211.93249,896.22
高氯苯油180Kg/桶64,035.4029,646.0227,024.8129,042.6431,531.53
南京丰山哒螨灵25Kg/桶673,236.0969,778.7866,371.5171,835.77107,103.92
啶虫脒25Kg/桶84,668.14149,216.0081,222.27137,795.65219,462.03
霜霉威盐酸盐200Kg/桶105,309.7323,934.0319,026.5521,642.7440,707.97
合计1,918,399.7886.24%

注:上表合计占比为各期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列示金额合计占当期关联交易总额的比例。

B 报告期内,针对单一供应商年交易累计额在30万元以上且单项产品年交易累计额在1万元以上的关联方主要采购交易产品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关联方存货核算名称规格关联方交易情况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金额(元)平均单价 (元/吨)最低价格 (元/吨)平均价格 (元/吨)最高价格 (元/吨)
2020年上半年度
--------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存货核算名称规格关联方交易情况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金额(元)平均单价 (元/吨)最低价格 (元/吨)平均价格 (元/吨)最高价格 (元/吨)
2019年度
江苏丰山烟嘧磺隆20kg/袋572,727.27259,070.55
毒死蜱250kg/桶277,727.2743,951.1442,088.3443,496.4146,838.75
上海泰禾嘧菌酯25kg/桶331,818.18331,818.18318,181.82329,247.86334,862.39
2,4-滴异辛酯原药250kg/桶305,504.5916,972.48
合计1,487,777.3184.61%
2018年度
江苏丰山烟嘧磺隆20kg/袋678,398.86258,417.97272,727.27272,727.27272,727.27
毒死蜱250kg/桶945,454.5548,593.8742,512.0445,304.1748,716.19
南通泰禾肟菌酯500kg/贷567,272.73481,883.05595,267.99595,267.99595,267.99
嘧菌酯25kg/桶804,545.45268,181.82229,090.91242,887.70268,181.82
肟菌酯25kg/袋3,272.73556,586.73499,205.13499,205.13499,205.13
湖南海利丁硫克百威200kg/桶763,636.3695,454.5583,783.7883,783.7883,783.78
灭多威25kg/袋86,363.6488,036.3368,946.5079,995.8584,415.58
合计3,848,944.3292.15%
2017年度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存货核算名称规格关联方交易情况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金额(元)平均单价 (元/吨)最低价格 (元/吨)平均价格 (元/吨)最高价格 (元/吨)
上海泰禾嘧菌酯25kg/桶7,672,566.40153,451.33156,637.17156,637.17156,637.17
百菌清25kg/袋44,247.7923,789.13
南通泰禾嘧菌酯25kg/桶1,082,882.88216,576.58156,637.17156,637.17156,637.17
江苏新河百菌清200L/桶1,037,837.8428,828.83
合计9,837,534.9196.56%

注:上表合计占比为各期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列示金额合计占当期关联交易总额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同类产品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采购价格基本一致,但因销售折扣、规格、包装、区域等因素,单价略有差异,二者不存在重大异常的价格差异。部分关联方与非关联方、最低价和最高价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①公司客户数量众多,不同客户的业务规模和单次采购量存在较大差异,而采购批量的不同会导致其享受的价格折扣存在差异,从而使得公司对不同规模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或者同一客户不同批次的采购价格出现较大波动;②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可能因客户所在区域的不同而出现差异;③由于公司经营的农药产品会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其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而公司对不同客户的销售会由于销售时间的不同而出现较大差异。

(2)关联往来-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漯河中农--5,050.00-
合计--5,050.00-

(3)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无对外担保的情形。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自身资本实力有限,中农集团为本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权方担保 金额担保债权起始日担保债权到期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000.002016/10/192017/6/30
2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和平支行1,000.002016/10/202017/10/19
序号债权方担保 金额担保债权起始日担保债权到期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4,500.002016/12/302017/12/30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000.002017/7/282018/7/28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500.002018/2/82018/12/7注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1,000.002018/11/162019/11/14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750.002018/10/262019/10/26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150.002019/5/132020/5/13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4,000.002019/3/222021/3/19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1,000.002019/12/172020/12/16
11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5,000.002019/6/282020/6/27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5,000.002020/2/282021/2/28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4,000.002020/3/52021/3/4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5,000.002020/3/172021/3/16
1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000.002020/3/252020/9/25
16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00.002020/4/212021/4/21
1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4,000.002020/5/282021/5/27
1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00.002020/6/282021/6/28

注:该笔1,500.00万元借款原借款期限为2018年2月8日至2019年2月8日,已于2018年12月7日提前还款。

(4)注册商标关联授权许可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中农集团签署的《中农集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农集团无偿许可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2项商标,许可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案注册人商标号类别许可使用期限
1中农集团5460679第1类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2中农集团5478851第5类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5)关联方委托贷款

1)关联委托贷款报告期内,因发行人经营所需资金与自有资金存在缺口,为提高经营效率,需要进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同时,发行人从中农集团等关联方借款具有审批效率高、时间成本低等优势,因此,报告期内,通过供销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的形式向中农集团及中农农服借款,并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度分别确认利息支出20,926,408.33元、22,129,461.33元、13,430,783.33元和3,399,800.00元。发行人从中农集团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中农农服借款主要用于“新网工程”项目。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借款类型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借款 金额 (万元)起始日实际 到期日利率委托人 /债权人
短期借款C0220160000312016/3/23,000.002016/3/22016/7/15.00%中农集团
2016/7/12017/3/15.22%
C0220160001192016/9/124,000.002016/9/122017/9/115.22%中农集团
C0220160001312016/10/133,000.002016/10/132017/10/125.22%中农集团
C0220160001462016/11/93,000.002016/11/92017/11/85.22%中农集团
C0220160001542016/11/225,000.002016/11/222017/11/215.22%中农集团
C0220160001982016/12/232,000.002016/12/232017/12/22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0322017/3/63,000.002017/3/62018/3/5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1342017/6/264,000.002017/6/262018/6/25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1532017/7/264,000.002017/7/262018/7/171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1842017/9/284,000.002017/9/282018/9/27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1902017/10/163,000.002017/10/162018/10/15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2042017/11/213,000.002017/11/212018/11/205.22%中农集团
C0220170002102017/11/295,000.002017/11/292018/11/285.22%中农集团

该笔4,000.00万元借款原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5日,已于2018年7月17日提前还款。

借款类型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借款 金额 (万元)起始日实际 到期日利率委托人 /债权人
C0220170002162017/12/262,000.002017/12/262018/12/25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232018/3/73,000.002018/3/72019/3/6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382018/4/47,740.002018/4/42018/10/222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732018/7/54,000.002018/7/52019/6/18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792018/7/274,000.002018/7/272019/7/26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852018/10/124,000.002018/10/122019/10/11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962018/11/283,000.002018/11/282019/11/275.22%中农集团
C0220180000972018/12/173,000.002018/12/172019/12/165.22%中农集团
C0220190000272019/6/133,000.002019/6/132020/6/125.22%中农集团
C0220190000412019/7/313,000.002019/7/312020/7/305.22%中农集团
C0220190000522019/11/62,000.002019/11/62020/11/55.22%中农集团
C0220190000572019/12/53,000.002019/12/52020/12/45.22%中农集团
C0220190000612019/12/173,000.002019/12/172020/12/165.22%中农集团
长期借款C0220150000242015/3/123,000.002016/7/12017/3/65.70%中农集团
C02201600013432016/10/217,740.002016/10/212018/4/444.35%中农农服
1,260.002016/10/212018/7/14.35%
2018/7/12018/10/2252.00%
C0220160002012016/12/285,000.002016/12/282019/12/275.70%中农集团
C0220170000312017/3/63,000.002017/3/62020/3/55.70%中农集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农集团委托贷款资金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以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报告期借款本金(万元)合同约定起始日合同约定截止日具体原因资金用途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决策 程序
2017 年度3,000.002016/3/22017/3/1采购农药补充流动2017/3/1销售回款股东大会

该笔7,740.00万元借款原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3日,已于2018年10月22日提前转股。

该借款分别用于中农联合新网工程项目项下“‘中国农资’现代农业服务中心(29家)项目”、“标准化高效环保除草剂农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中农集团董事会通过并同意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固定回报。

该笔7,740.00万元借款原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1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已于2018年4月4日提前还款。

该笔1,260.00万元借款原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1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已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转股。

报告期借款本金(万元)合同约定起始日合同约定截止日具体原因资金用途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决策 程序
产品资金决议
4,000.002016/9/122017/9/11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7/9/11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6/10/132017/106/12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7/10/12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9,000.002016/10/21增资扩股完成之日具体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建设该笔7,740.00万元借款已于2018年4月4日提前还款。该笔1,260.00万元借款已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 转股。债转股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6/11/92017/11/8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7/11/8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5,000.002016/12/282019/12/27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12/27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5,000.002016/11/222017/11/21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7/11/21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2,000.002016/12/232017/12/22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7/12/22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7/3/62018/3/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3/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7/3/62020/3/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3/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4,000.002017/6/262018/6/2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6/2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4,000.002017/7/262018/7/2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7/17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4,000.002017/9/282018/9/27采购农药补充流动2018/9/26销售回款股东大会
报告期借款本金(万元)合同约定起始日合同约定截止日具体原因资金用途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决策 程序
产品资金决议
3,000.002017/10/162018/10/1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10/1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7/11/212018/11/20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11/20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5,000.002017/11/292018/11/28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11/28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2,000.002017/12/262018/12/2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12/2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7/3/62020/3/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3/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2018 年度3,000.002018/3/72019/3/6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3/6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7,740.002018/4/42019/4/3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8/10/22已转股权股东大会决议
4,000.002018/7/52019/7/4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6/18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4,000.002018/7/272019/7/26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7/9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4,000.002018/10/122019/10/11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10/11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8/11/282019/11/27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11/27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8/12/172019/12/16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19/12/16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2019 年度3,000.002019/6/132020/6/12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3/12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9/7/312020/7/30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7/21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2,000.002019/11/62020/11/5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11/5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期借款本金(万元)合同约定起始日合同约定截止日具体原因资金用途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决策 程序
3,000.002019/12/52020/12/4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8/26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3,000.002019/12/172020/12/16采购农药产品补充流动资金2020/4/2销售回款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新增发行人与中农集团关联委托借款共计21笔,除9笔提前还款外,其余均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除2018年4月的7,740万债转股,其余贷款还款的资金来源均为销售回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农农服关联委托借款共计1笔,金额9,000万元,已履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中,7,740万元已提前还款,1,260万元转为股权。

发行人关联委托借款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内部决议程序。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委托贷款,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行人已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中农集团和中农农服通过供销财务公司委托借款给中农联合。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度,中农联合关联借款利率明细如下所示:

借款 类型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短期 借款关联借款利率5.22%5.22%5.22%5.22%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4.35%4.35%4.35%
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利率4.10%-4.50%4.50%-5.22%4.8067%-5.655%5.0025%-5.3505%
长期 借款关联借款利率-5.70%2.00%-5.70%4.35%-5.70%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4.75%4.75%
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利率4.85%-5.70%4.85%、5.70%

注:上表中“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利率”不包含外币借款利率。

供销财务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现持有机构编码为L0191H2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供销财务公司主要职能是积极协助供销集团做好出资企业资金归集和业务结算清算,配合供销集团强化现金流管控和风险防控,发挥供销集团集合信用优势,现有主要业务包括信贷业务、结算业务、同业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等。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关联借款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接近,除2019年一笔银行借款利率上浮10%外,2017年度、2018年度短期借款利率均在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利率波动范围内,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短期借款利率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在2019年向独立第三方(银行)进行长期借款,借款利率与银行利率区间一致。委托借款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2018年度,发行人通过供销财务公司(由中农集团委托)借款的利率为5.22%,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与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的利率相比,委托贷款利率处于独立第三方借款利率波动范围内,关联借款利率具有公允性。中农集团对下属公司的借款有其统一的安排,根据中农集团下发的《关于调整借款利率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向下属企业的借款利率由原基准利率上浮15%统一上调为基准利率上浮20%。虽然该批关联借款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较多,但仍然在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的利率波动范围内,因此,关联借款利率具有公允性。

2019年度,发行人通过供销财务公司(由中农集团委托)短期借款的利率为5.22%,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而同期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银行)借款利率为4.785%-5.22%,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浮10.00%-20.00%,委托贷款利率处于独立第三方借款利率波动范围内但贴近独立第三方最高利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关联借款放款审批速度较快,能够快速满足发行人资金需求,时间成本、沟通成本较低;另一方面,2019年短期借款银行为新合作的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与工商银行贷款利率水平较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低,同时由中农集团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银行借款利率略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供销财务公司(由中农集团委托)长期借款的利率根据中农集团下发的《关于调整借款利率的通知》的要求,均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发行人通过供销财务公司(由中农农服委托)的长期借款利率是4.35%,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8.42%,主要是因该批借款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借款,款项来源于供销总社及财政部,中农集团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下发,用于发行人的相关项目建设,因而该批长期借款减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即4.35%)定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借款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符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及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关联借款利率具有公允性。

2)关联委托贷款预计及对发行人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债权融资结构如下:

报告期债务融资增加额(万元)银行贷款融资委托贷款融资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2017年度41,000.0010,000.0024.39%31,000.0075.61%
2018年度38,190.009,450.0024.74%28,740.0075.26%
2019年度36,774.6522,774.6561.93%14,000.0038.07%
2020年1-6月26,358.0026,358.0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借款金额逐步减少,2020年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新增关联借款,仅支付存量委托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委托贷款已全部结清。发行人预计未来与关联方的资金业务类型与现有业务相同,主要包括关联委托贷款、关联委托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发行人2020年全年关联方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预计较上年下降,且不超过8,000万元,2021年全年发生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发行人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受疫情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上半年信贷支持实体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对实体企业的支持力度空前,货币资金供应充足。发行人信用良好,经营相对稳健,资产负债率相对不高,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具备可行性。

(6)其他关联交易

2020年1-6月中农集团为本公司28,0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支付中农集团担保费505,883.12元。

2019年度中农集团为本公司19,0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支付中农集团担保费456,118.97元。

2018年度中农集团为本公司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支付中农集团担保费244,975.11元。

2017年度中农集团为本公司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支付中农集团担保费439,203.34元。

2018年度中农集团通过供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1,000.00万元,公司支付供销财务有限公司手续费5,660.38元。

2017年度中农集团通过供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1,000.00万元,公司支付供销财务公司手续费58,490.57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532,005.905,398,413.006,053,497.673,894,762.80

(2)关联方存款

存放于关联方供销财务有限公司款项: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供销财务 公司43,811.553,103.364,132,098.561,574,989.2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9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公司有3名监事,其中1名职工监事;公司有8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1名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1王春林59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董事长历任中农集团农药部副处长、农药储备处处长、农药一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5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新加坡)私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华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农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新加坡)私人贸易有限 公司董事
华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许辉58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董事、总经理历任山东省石化厅炼化处助理工程师、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山东联合副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农有限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董事、总经理,目前兼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理事长。83.2012.77%--
3柳金宏50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董事历任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及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职员、副经理;中农集团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天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中农上海党委书记、总经理
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
中农集团党委 委员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年10月至今,历任中农集团财会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1月至今,历任中农上海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2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4韩岩46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董事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投资经理、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三级经理、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农集团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中农农服执行董事、经理及中农普惠金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农农服经理、执行董事
中农普惠金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山西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齐来成54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山东省化工设备材料公司科员;任垦利炼油厂副科长;山东恒利达化学品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联合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泰安联合执行董事;山东联合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山东联合执行董事;2006年12月至62.232.43%山东联合执行 董事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2012年9月,任中农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董事、副总经理。
6马展42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董事历任成都德高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控专员;美国世邦魏理仕成都分公司投资部高级市场主任;山东高新投公开市场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山东洛克利鲁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汇(威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山东高新投增值服务部副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董事,目前兼任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天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 高新投增值服务部副部长
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7王冰56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独立 董事历任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科员;国家经贸委主任办公室值班秘书;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3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新事达瑞商贸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中农联合独立董事;同时目前兼任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国资委外部董事、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7.50-北京新事达瑞商贸有限公司经理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8陈杰56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独立 董事历任辽宁省沈阳市农业局植保站农艺师;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生测安评中心主任;2016年1月7.50-杭州思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独立 董事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至今任浙江农林大学教师;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农联合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杭州思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朗宝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9张松旺49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独立 董事历任山东房地产集团公司会计主管;山东中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部主任;山东振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3年7月至今任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8月,任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中农联合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山东国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中天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山东国润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监事、山东玉贵堂拍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5.00-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总经理
山东玉贵堂拍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山东国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中天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10陈聪聪43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监事会主席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技术部高级经理;供----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销集团企管审计部高级主管;2016年12月至今,历任中农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纪检监察部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农联合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上海中农吴泾农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农集团种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青海中农贤丰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农农服监事。
11许钢39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监事历任江苏高科投项目经理、投资经理、投行银行部经理、投资总监;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中农有限董事;2014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江苏精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9月至今任中农联合监事;目前兼任江苏高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新沂五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高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沂五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12郭玉杰47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职工代表监事历任宁阳农药厂科员;山东联合职员、办公室副主任;中农有限办公室副主任、储运部经理;2012年9月至今历任中农联合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职工监事。41.65---
13肖昌海50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副总 经理历任山东联合职员、厂长、副总经理;中农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农作物执行董事;2012年9月至今任中农联合副总54.302.43%中农作物执行 董事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经理。
14李凝47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副总 经理历任山东联合技术员、工厂供销科长、销售部经理、工厂副厂长、供应部经理、工厂厂长、企管部经理;泰安联合常务副总经理;潍坊中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农有限战略规划与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中农联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部经理、任中农联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今任中农联合副总经理48.421.22%--
15姜洪胜45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副总 经理历任山东联合销售员、市场部经理;中农有限市场部经理、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农作物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中农联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41.23---
16唐剑峰50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总工 程师先后任职于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华业化工有限公司、泰兴医药化工厂;2011年2月至2012年9月,任中农有限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2012年9月至今任中农联合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104.10---
17颜世进37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董事会秘书历任山东联合企管部、财务部职员、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董事会秘书。38.95---
18李海磊35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财务负责人历任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42.76---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起止任期职务简要经历2019年 领薪 情况 (万元)持股 比例兼职(董事或高管)
企业名称职务
限公司山东分所审计助理;潍坊中农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中农联合财务总监。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中农上海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132206094H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柳金宏
成立时间1989年8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8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858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通海路27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闵行区
股东持股情况中农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物业资产运营及贸易
经营范围化肥、农用薄膜(含国家规定允许经营的原料)、农机具、农用饲料、钢材、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百货、胶合板、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和授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从事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农上海现持有发行人40.7543%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农上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3,858.00100.00
合计3,858.00100.00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供销总社通过其控制的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农上海、中农农服、中合国能,分别持有发行人2.4331%、8.9781%、40.7543%、0.8516%、2.4331%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55.450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是国务院领导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并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供销总社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对下属企业的管理职责主要由供销集团履行。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供销总社整体划转出资企业的权益并组建供销集团。供销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782632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侯顺利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1,171,560万元
实收资本1,171,56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等销售批发
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的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资产运营管理与咨询;投资并购;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煤炭的销售;电子商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供销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171,560100.00
合计1,171,560100.00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4,819,941.10151,209,538.96263,878,958.51348,940,18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677,795.1919,809,320.453,738,250.005,166,966.35
应收账款300,588,874.19113,235,386.3663,483,200.8051,808,744.03
应收款项融资9,479,004.8319,942,355.89--
预付款项16,793,301.2913,613,145.4221,533,287.0721,204,674.55
其他应收款3,643,821.952,870,493.884,299,250.473,868,674.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74,455,414.11301,914,491.29295,702,745.15205,179,814.1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5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71,590,950.09218,655,584.12179,759,249.5758,975,004.13
流动资产合计1,016,049,102.75841,250,316.37832,394,941.57700,644,061.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29,107,009.66825,410,583.98845,412,090.94624,758,961.62
在建工程13,348,238.8049,969,226.6330,920,771.35200,833,874.1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60,767,244.9018,519,200.5017,333,029.0818,036,477.3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63,221.86868,223.201,747,662.562,360,135.73
递延所得税资产32,135,868.7027,376,797.0818,536,251.2818,306,177.21
其他非流动资产179,637,923.48123,148,133.0543,382,841.3449,549,350.08
非流动资产合计1,115,759,507.401,045,292,164.44957,332,646.55913,844,976.11
资产总计2,131,808,610.151,886,542,480.811,789,727,588.121,614,489,037.56
短期借款308,503,165.16205,899,713.82269,500,000.0038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2,078,069.5042,523,370.40117,739,124.76222,287,583.97
应付账款244,709,574.45219,654,513.64210,321,968.54185,856,586.89
预收款项-96,264,333.9688,567,621.17100,054,543.01
合同负债17,318,256.94---
应付职工薪酬52,554,657.8552,173,520.9852,028,949.4642,984,443.94
应交税费8,331,350.7016,380,395.9712,050,172.412,871,338.86
其他应付款27,565,627.012,066,268.754,508,031.074,437,854.98
其中:应付利息--567,922.97827,442.91
应付股利24,66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53,833.3330,052,250.0050,000,000.0024,381,887.49
其他流动负债283,014,327.23188,167,271.98145,721,444.5541,732,951.00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1,044,128,862.17853,181,639.50950,437,311.961,004,607,190.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3,353,212.41110,180,827.7830,000,000.0017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205,081.981,164,021.842,137,449.25
递延收益5,550,829.946,053,789.777,191,373.148,414,596.64
递延所得税负债820,484.48834,755.15863,296.49909,498.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9,724,526.83119,274,454.6839,218,691.47181,461,543.90
负债合计1,163,853,389.00972,456,094.18989,656,003.431,186,068,734.04
股东权益:
股本82,200,000.0082,200,000.0082,200,000.0072,63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33,805,721.15333,805,721.15333,805,721.15170,615,721.1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11,316.35-271,154.20--
专项储备1,999,821.355,582.519.631,202,143.44
盈余公积41,100,000.0041,100,000.0038,644,922.8928,480,075.53
未分配利润508,960,995.00457,246,237.17345,420,931.02155,492,363.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67,955,221.15914,086,386.63800,071,584.69428,420,303.52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967,955,221.15914,086,386.63800,071,584.69428,420,303.5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131,808,610.151,886,542,480.811,789,727,588.121,614,489,037.5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864,391,774.911,366,782,415.611,412,800,643.411,121,754,355.11
减:营业成本641,897,889.45876,730,859.06795,122,238.93717,512,011.70
税金及附加2,474,767.855,999,702.057,168,670.306,419,579.21
销售费用19,808,260.1262,603,716.0562,484,768.8657,097,974.85
管理费用62,893,291.24177,860,742.15178,109,226.19128,603,146.20
研发费用33,603,863.6361,347,026.5970,571,825.4451,587,528.54
财务费用9,642,709.4417,989,569.8715,318,810.3838,630,814.61
其中:利息费用10,792,779.1519,521,991.3026,760,032.4430,324,961.26
利息收入391,041.381,853,823.282,762,886.211,377,984.67
加:其他收益1,893,482.183,422,254.424,391,615.933,225,290.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53,543.63-79,551.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20,704.19-3,725,406.06-5,654,713.201,833,557.5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22,646.00262,769.41-306,514.6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0,390,227.54162,545,450.62283,024,775.45126,655,633.44
加:营业外收入88,114.04405,987.24587,601.36209,442.26
减:营业外支出641,644.77263,097.766,017,816.582,818,269.74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89,836,696.81162,688,340.10277,594,560.23124,046,805.96
减:所得税费用13,461,938.9815,551,948.0833,923,145.2517,579,559.84
四、净利润76,374,757.83147,136,392.02243,671,414.98106,467,246.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6,374,757.83147,136,392.02243,671,414.98106,467,246.1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6,374,757.83147,136,392.02243,671,414.98106,467,246.12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9,837.85-246,396.10--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9,837.85-246,396.1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9,837.85-246,396.1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76,534,595.68146,889,995.92243,671,414.98106,467,246.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6,534,595.68146,889,995.92243,671,414.98106,467,246.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931.793.291.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79,887,429.91948,946,837.431,079,346,773.49942,118,020.25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5,468,152.0334,573,284.6748,484,808.7436,337,742.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63,709.555,058,848.979,485,106.825,925,34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7,519,291.49988,578,971.071,137,316,689.05984,381,109.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7,219,979.04535,084,846.51443,966,783.87296,226,938.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3,737,650.93192,804,586.72182,009,116.39136,302,525.36
支付的各项税费24,299,994.3728,806,859.2849,253,374.2244,611,904.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007,295.29135,661,055.13219,419,702.48262,960,69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0,264,919.63892,357,347.64894,648,976.96740,102,064.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45,628.1496,221,623.43242,667,712.09244,279,044.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1,000.00325,000.00185,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711,805.981,400,000.001,856,001.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0.00752,805.981,725,000.002,041,00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802,254.0092,504,165.7512,141,351.8543,059,663.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24,138.7611,109,080.5782,032,352.15120,838,132.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526,392.76103,613,246.3294,173,704.00163,897,796.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84,496,392.76-102,860,440.34-92,448,704.00-161,856,795.63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2,26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62,290,833.33367,835,750.00381,900,000.004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7,483.34800,069.422,633,650.34792,215.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2,398,316.67368,635,819.42466,793,650.34410,792,215.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0,535,526.48371,690,061.96511,833,324.80392,344,472.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030,473.7652,418,082.6770,907,904.4567,709,392.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91,236.11483,486.11259,673.62465,555.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2,457,236.35424,591,630.74583,000,902.87460,519,42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941,080.32-55,955,811.32-116,207,252.53-49,727,205.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41,342.51-1,897,297.88226,269.58-2,880,452.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459,598.07-64,491,926.1134,238,025.1429,814,592.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7,709,538.96182,201,465.07147,963,439.93118,148,847.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249,940.89117,709,538.96182,201,465.07147,963,439.93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8,645,948.38124,519,154.18190,469,315.08310,738,830.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670,000.0011,862,715.20895,000.004,855,258.45
应收账款136,780,909.6089,341,492.5753,327,739.3943,378,429.38
应收款项融资5,798,615.7816,143,745.84--
预付款项552,017.80386,857.412,457,683.665,420,832.54
其他应收款381,210,650.54414,280,006.80487,518,985.46422,750,656.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70,000,000.00100,000,000.0070,000,000.00
存货54,812,354.0547,562,669.8145,039,747.0342,806,284.3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8,189,627.5113,369,573.2517,669,204.4316,262,767.39
流动资产合计808,660,123.66717,466,215.06797,377,675.05846,213,058.6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58,687,775.00258,687,775.00258,687,775.00258,187,775.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105,989.767,120,862.758,606,780.968,210,655.2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9,224.5645,259.0081,615.9788,221.6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5,432.29218,155.45
递延所得税资产1,631,763.371,157,905.382,360,643.393,214,163.83
其他非流动资产114,286,412.0044,152,628.0030,000.005,277,012.83
非流动资产合计380,751,164.69311,164,430.13269,862,247.61275,195,983.97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总计1,189,411,288.351,028,630,645.191,067,239,922.661,121,409,042.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0,203,305.97205,899,713.82269,500,000.0036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6,000,000.0067,000,000.00120,000,000.00193,300,000.00
应付账款8,241,092.762,821,893.731,414,102.874,595,026.01
预收款项-14,340,278.2719,605,533.0347,670,413.51
合同负债8,377,350.88---
应付职工薪酬9,471,676.6814,075,647.5115,582,395.5110,693,339.45
应交税费634,344.58400,572.64429,008.44590,147.19
其他应付款25,978,686.92501,464.741,397,362.411,568,640.05
其中:应付利息--567,922.97794,745.41
应付股利24,66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53,833.3330,052,250.00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89,755,025.232,077,668.002,610,000.006,92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508,715,316.35337,169,488.71480,538,402.26625,337,566.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3,321,823.5290,146,300.0030,000,000.0017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3,321,823.5290,146,300.0030,000,000.00170,000,000.00
负债合计602,037,139.87427,315,788.71510,538,402.26795,337,566.21
股东权益:-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股本82,200,000.0082,200,000.0082,200,000.0072,63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33,805,721.15333,805,721.15333,805,721.15170,615,721.1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8,476.65-217,797.5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1,100,000.0041,100,000.0038,644,922.8928,480,075.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30,316,903.98144,426,932.86102,050,876.3654,345,679.76
股东权益合计587,374,148.48601,314,856.48556,701,520.40326,071,476.4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189,411,288.351,028,630,645.191,067,239,922.661,121,409,042.65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24,557,966.44988,364,492.241,152,623,982.07933,739,370.64
减:营业成本463,484,604.39872,530,989.381,047,910,916.61832,011,633.78
税金及附加523,712.55931,931.851,137,607.691,377,215.10
销售费用8,550,812.5026,706,790.9725,495,259.7018,992,283.70
管理费用16,496,443.6432,971,425.4537,458,756.4030,924,315.44
研发费用11,573,311.2427,512,519.3223,486,918.5020,142,177.99
财务费用8,417,802.5417,268,673.3214,137,966.7633,959,917.64
其中:利息费用9,557,475.4918,580,852.4125,362,932.0125,301,022.92
利息收入361,887.721,589,398.792,494,525.60973,367.27
加:其他收益715,609.55731,462.23489,808.37728,204.8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000,000.00100,000,000.007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21,193.14-1,567,232.78--
资产减值损失---979,252.771,461,547.0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7,669.90112,766.9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105,695.9979,606,391.40102,624,781.9168,634,345.93
加:营业外收入10.1073,620.44120,164.9334,812.37
减:营业外支出894.1712,997.49443,382.4434,503.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104,811.9279,667,014.35102,301,564.4068,634,655.20
减:所得税费用3,554,840.802,826,285.10853,520.44-112,571.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49,971.1276,840,729.25101,448,043.9668,747,226.9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49,971.1276,840,729.25101,448,043.9668,747,226.9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9,320.88-217,797.53--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9,320.88-217,797.53--
六、综合收益总额10,719,292.0076,622,931.72101,448,043.9668,747,226.9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1,754,864.63654,973,547.56875,497,962.33707,207,506.95
收到的税费返还15,468,152.0334,573,284.6748,484,808.7436,337,742.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0,657,695.81294,703,989.27159,970,582.62235,919,062.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7,880,712.47984,250,821.501,083,953,353.69979,464,311.47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1,066,425.73749,574,167.40646,405,821.80525,337,907.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227,198.3642,177,284.0938,896,696.7529,867,407.86
支付的各项税费3,299,243.765,790,172.7511,119,084.5016,872,268.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747,339.48186,260,370.01394,127,891.24382,160,338.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340,207.33983,801,994.251,090,549,494.29954,237,92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59,494.86448,827.25-6,596,140.6025,226,389.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100,000,000.0070,000,000.003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20,000.00115,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000,000.00100,000,000.0070,120,000.0030,11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0,422,234.0045,652,208.873,444,023.425,764,514.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422,234.0045,652,208.873,444,023.425,764,514.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234.0054,347,791.1366,675,976.5824,350,485.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2,26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3,580,000.00327,835,750.00361,900,000.0039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3,580,000.00327,835,750.00444,160,000.00390,000,000.00
项目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0,535,526.48351,690,061.96452,400,000.003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456,057.0751,511,471.5669,917,554.4566,460,119.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91,236.11483,486.11618,277.80465,555.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482,819.66403,685,019.63522,935,832.25381,925,67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97,180.34-75,849,269.63-78,775,832.258,074,325.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41,342.51-1,897,297.88226,269.58-2,880,452.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43,206.01-22,949,949.13-18,469,726.6954,770,747.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019,154.18113,969,103.31132,438,830.0077,668,082.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075,948.1791,019,154.18113,969,103.31132,438,830.00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1,322,646.00-4,699,468.54-1,784,987.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22,176.413,308,875.784,316,483.503,264,782.7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53,530.73142,889.48-392,844.84-1,169,846.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268,645.682,129,119.26-775,829.88309,948.40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04,484.41429,106.03-30,831.46118,139.4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64,161.271,700,013.23-744,998.42191,808.9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964,161.271,700,013.23-744,998.42191,808.9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6月30日/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 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0.970.990.880.70
速动比率(倍)0.710.630.560.4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50.6241.5447.8470.9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0914.6722.2812.99
存货周转率(次)2.232.933.173.7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5,238.6328,328.5939,094.4422,657.28
利息保障倍数(倍)9.329.3311.375.0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0.641.172.953.3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2-0.780.420.4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170.190.010.0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总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 资产101,604.9147.66%84,125.0344.59%83,239.4946.51%70,064.4143.4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资产111,575.9552.34%104,529.2255.41%95,733.2653.49%91,384.5056.60%
合计213,180.86100.00%188,654.25100.00%178,972.76100.00%161,448.9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1,448.90万元、178,972.76万元、188,654.25万元和213,180.86万元,资产规模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2018年末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长了17,523.86万元,增幅为10.85%,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了9,681.49万元,增幅为5.41%,2020年6月末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长了24,526.61万元,增幅为13.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资产总额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规模增长以及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增长所致。近年随着环保核查要求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回暖,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呈大幅升高后缓慢下降趋势,使得公司销售规模整体较前期呈较大增长,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增大存货的储备,增加固定资产投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总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 负债104,412.8989.71%85,318.1687.73%95,043.7396.04%100,460.7284.70%
非流动负债11,972.4510.29%11,927.4512.27%3,921.873.96%18,146.1515.30%
合计116,385.34100.00%97,245.61100.00%98,965.60100.00%118,606.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整体有所降低。2018年末,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到期还款,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均有较大幅度减少;2019年末,流动负债略有降低,非流动负债较2018年增幅较高,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增加较多。2020年上半年流动负债有一定的增幅主要是由短期借款的增加导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分别为118,606.87万元、98,965.60万元、97,245.61万元和116,385.34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比均在80%以上。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等为主,非流动

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86,297.9399.84%136,201.7699.65%141,125.1299.89%111,808.6899.67%
其他业务收入141.250.16%476.480.35%154.940.11%366.760.33%
营业收入合计86,439.18100.00%136,678.24100.00%141,280.06100.00%112,175.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收入,即农药原药、制剂及中间体等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1,808.68万元、141,125.12万元、136,201.76万元和86,439.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67%、

99.89%、99.65%和99.8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发展趋势良好。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管理费用6,289.337.28%17,786.0713.01%17,810.9212.61%12,860.3111.46%
研发费用3,360.393.89%6,134.704.49%7,057.185.00%5,158.754.60%
销售费用1,980.832.29%6,260.374.58%6,248.484.42%5,709.805.09%
财务费用964.271.12%1,798.961.32%1,531.881.08%3,863.083.44%
合计12,594.8114.57%31,980.1123.40%32,648.4623.11%27,591.9524.6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整体呈先增长后保持稳定的状态,各期期间费用合

计金额分别为27,591.95万元、32,648.46万元、31,980.11万元和12,594.81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维持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4.569,622.1624,266.7724,42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49.64-10,286.04-9,244.87-16,185.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94.11-5,595.58-11,620.73-4,972.7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4.13-189.7322.63-288.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45.96-6,449.193,423.802,981.4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24.9911,770.9518,220.1514,796.34

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度,公司经营活动累计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公司累计净利润的0.92倍,而且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保持了相当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回款情况良好,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公司在销售上对中小客户采取预收款或现销的政策、对大客户采取控制赊销额和信用期并加强业务年度结算、账款催收等措施,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维持较高水平。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72,630,000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权益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315,000.00元(含税)。本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72,630,000股为基数,向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578,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6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82,200,000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880,000.00元(含税)。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5月6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82,200,000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24,660,000.00元(含税)。2019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2019年10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之“(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2)本次发行后的分红回报规划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③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的;

b.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c.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70%;

d.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进入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⑤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⑥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A.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B.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C.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3)上市后三年具体回报规划

①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②最低分红比例

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③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建议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4)制定规划的周期及决策程序

A.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订,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的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B.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公司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山东联合

公司名称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8689X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齐来成
成立时间1995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大辛村胜利路中段路南1号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
股东及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农药生产
经营范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农药的生产、加工及自产农药的销售;盐酸

2、潍坊中农

的生产。(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化工、仪器仪表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95318708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宝修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74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2,740万元
注册地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东及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化工制造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硫酸(18%)10956t/a、硝酸胍7000t/a、硝基胍7500t/a、甲醇697t/a(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产品,在环评批复允许的范围内生产经营)、农药(产品以许可证为准);销售:塑料制品;技术转让及咨询;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中农作物

公司名称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1361528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存帅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260万元
注册地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股东及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农药销售
经营范围农肥、草坪、水果、蔬菜、农机具、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粮油作物、果树、蔬菜、茶树、草坪的营养配方施肥、种

4、联合作物

子处理及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服务;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联合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注册号2549464
成立时间2017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10万港元
实收资本0万港元
注册地中国香港
主要生产经营地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农药销售,暂未实际经营

5、墨西哥公司

公司名称UNITED CROP PROTECTION MEXICO,S.DE R.L. DE C.V
注册号201800044027
成立时间2018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100.10万墨西哥比索
实收资本0万墨西哥比索
注册地墨西哥哈利斯科州瓜达拉哈拉
主要生产经营地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联合作物持有99.90%股权,Octavio Andrade Castro持有0.1%股权
主营业务农药销售,暂未实际经营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740万股。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确定,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期拟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数额
1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2年39,13425,000.000000
2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1年40,11820,000.000000
3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30,0008,533.725448
合计-109,25253,533.725448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按以上项目列示的顺序为准。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保持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发行人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先行置换截至募集资金到位之日已投入项目的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建设地点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本项目由1,300t/a联苯菊酯、1200t/a吡蚜酮和800t/a虫螨腈组成,项目总投资为39,134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2,882.56万元。联苯菊酯、吡蚜酮、虫螨腈(溴虫腈)为新型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

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山东联合,建设地点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大辛村。项目总投资为40,118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081.05万元。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卫生和环保问题的日益关注,许多国家已逐步停止使用高毒农药。我国于2007年在国内全面停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及甲基对硫磷,取而代之

发展一些高效、低毒的新型杀虫剂,以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二氯五氯甲基吡啶是重要的烟碱类杀虫剂的中间体,而烟碱类杀虫剂目前是全球第一大类杀虫剂,其应用广泛,高效,低毒,从烟碱类杀虫剂应用到市场起,一直处于迅猛的发展趋势中。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截至2018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农药生产企业为719家(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仍以生产专利期满农药品种为主,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同时,近年来国际农药行业并购重组加快,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较早引入吡虫啉、啶虫脒等产品,经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剂型开发和生产工艺改进,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是与国际农药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农药行业并购的加剧以及国内农药企业仿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

1、环境保护风险

农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虽然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开展环保治理,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提高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排污企业环保责任加强,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如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若相关环保标准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如预警机制、处理机制等,并配备较为完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但仍存在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受国际农药行业巨头纷纷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行业供求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引起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滑,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2,175.44万元、141,280.06万元、136,678.24万元和86,43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646.72万元、24,367.14万元、14,713.64万元和7,637.48万元;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5.95%、-3.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28.87%、-39.62%,2020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1%、-40.02%。如果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将有可能面临利润继续下滑的风险。

2020年受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海外制剂生产客户未能开工,对原药产品的采购有所延缓,直接影响了公司原药外销业务,2020年1-6月公司境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48%,因疫情影响,国外订单的执行效率减慢导致执行中的制剂在手订单较多。若主要境外客户所属国家和地区新冠疫情无法好转,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随着中美贸易形势紧张,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农药行业对美国的出口。我国除草剂产品出口最主要的海外市场为美国,因此,公司除草剂类产品麦草畏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销量较小。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非洲,欧洲市场又集中在俄罗斯,对美国出口销售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各期均在1%以下,占比较低,即使美国对来源于我国的农药禁止进口,亦不会对发行人对外销售、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波及范围持续扩大,公司存在因国际贸易磨擦而对公司产品的出口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1、农药产品研发和审批风险

国内种植结构的不断变化以及病虫草害的复杂多样性和抗药性要求农药企

业持续跟进主要农作物的病虫草害与新化合物的应用研究,新开发产品及创制性产品的防治能力是否高效,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同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内生产和进口农药必须经试验、风险评估并执行相应标准后,向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获得农药登记证后方能生产和销售,如果公司新研发的农药产品未能通过上述审批,其先前投入可能无法收回,预期的经济效益也可能无法实现,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农药品种被禁限用风险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高效、低毒农药产品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各国严控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生产使用,并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我国亦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对部分农药产品实施禁限用。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但不能排除未来相关市场对该产品采取禁限用措施,从而对公司在相关市场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丙烯腈、丙烯醛、苄硫醇、三氯甲基碳酸酯、乙二胺、双氰胺、单氰胺、糠氯酸等化工产品,属于石化行业的下游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各期采购金额占当期总采购额比重分别为19.38%、21.08%、

22.15%和18.39%。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是导致公司毛利率变动的重要因素。受上游石化行业产能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主要原材料存在供应不及时及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六)研发人员流失及泄密风险

1、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强大的研发实力是公司发展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创新激励机制,培养了一支研发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公司为研发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总体稳定,但无法完全避免关键研发人员流失给公司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研发人员在长期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目前已经取得39项发明专利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制定和实施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与研发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研发人员的保密义务,但仍无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七)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517.98万元、29,570.27万元、30,191.45万元和27,445.5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28%、35.52%、35.89%和27.01%。公司存货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以及周转材料等。公司建立了系统的存货管理流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控制原材料和库存量,并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等措施,进一步控制产品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未发生大额减值。若未来农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品严重滞销,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形,可能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80.87万元、6,348.32万元、11,323.54万元和30,058.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39%、7.63%、13.46%和29.58%。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88.17%、

92.15%、96.45%和97.09%,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整体回收风险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加大。此外,农药行业或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使得公司存在坏账损失的风险。

3、每股收益及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6,795.52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2020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6%,每股收益为0.92元。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股本、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一定的实施周期,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股本、

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2,063.01万元、54,213.15万元、42,660.52万元和20,746.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8.68%、38.41%、

31.32%和24.04%。公司境外销售均以美元即期汇率及跨境人民币进行报价和结算,报告期内汇兑损益(负数为收益)分别为767.42万元、-972.15万元、-86.97万元和-157.89万元,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但由于汇率波动受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影响较大且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农药产品由于其在环保政策、食品安全方面的特殊性,会受到较为严格的国际贸易管制,公司农药产品出口面临一定的国际贸易政策风险。此外,国家政治经济环境、进出口国家的贸易政策和国际市场供求等因素也会影响公司产品出口,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八)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和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有重要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若未来农药监管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容量、产品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项目预期收益将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九)税收风险

1、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子公司山东联合已于2019年11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2019年至2021年,山东联合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未来如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导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山东联合将不能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增值税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农药产品适用13%的优惠税率。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调减为17%、11%和6%三档,公司及国内销售农药原药、制剂产品适用11%的优惠税率;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公司国内销售农药原药、制剂产品适用10%的优惠税率;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公司国内销售农药原药、制剂产品适用9%的优惠税率。

根据《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子公司中农作物批发农药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未来农药产品增值税免征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税务成本,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3、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2,063.01万元、54,213.15万元、42,660.52万元和20,746.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8.68%、38.41%、

31.32%和24.04%。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出口退税政策,主要退税率情况如下:

产品2020年 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农药原药9%10%、9%11%、10%13%、11%
农药制剂6%、9%6%6%、5%5%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影响公司相关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和产品毛利率。公司与主要海外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价格在议价时亦考虑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因素,以降低政策变化的影响。如未来国家降低农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免征增值税276.89389.90368.51390.21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822.471,688.052,474.771,128.74
税收优惠总额1,099.362,077.952,843.281,518.95
合并口径利润总额8,983.6716,268.8327,759.4612,404.68
税收优惠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2.24%12.77%10.24%12.24%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占当期合并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2.24%、10.24%、

12.77%和12.24%,公司税收优惠占当期合并利润总额比例较小且各报告期基本稳定。

(十)部分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联合部分自建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证房产总面积为16,842.99平方米,占公司房产总面积的13.79%;子公司潍坊中农部分自建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证房产总面积为4,412.48平方米,占公司房产总面积的3.61%。上述无证房产占用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该等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受到罚款、限期拆除的风险。

(十一)租赁无证房产的风险

公司租赁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物资储备中心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泺口李家行45号的仓库作为仓储用房,租赁面积为5,473平方米;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租赁物业的房屋权属证书。上述房产占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的38.02%。如上述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改变用途,将导致公司无法继续承租该处房产。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1、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融资及担保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合同编号借款 单位借款金额(万元)签订日期借款 期限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0160200032-2019年(明湖)字00007号发行人4,000.002019/3/2224个月
2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19年111311法借字第2019040号发行人4,500.002019/9/2936个月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0160200032 2020年(明湖)字00330号发行人1,000.002020/12/2912个月
4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年111311法按借字第007号发行人3,195.742020/3/2012个月
5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812122020借字第00003号发行人2,000.002020/4/1612个月
6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19年111311法借字第2019048号中农作物1,900.002019/11/736个月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Z2005LN15673543发行人4,000.002020/5/2812个月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0621512发行人2,000.002020/6/2812个月
9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年111311法借字第028号发行人4,000.002020/7/1036个月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2020年济中银天借字第007号发行人4,000.002020/7/912个月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2020年济中银天借字第009号发行人1,000.002020/7/2712个月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Z2007LN15631247发行人1,000.002020/8/1412个月
1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年111311法借字第043号发行人3,000.002020/9/2534个月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20银贷字第811258082321号发行人5,000.002020/9/2712个月
15天津银行济南泉城支行20201117001中农作物1,000.002020/11/1912个月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Z2012OR15647727山东联合2,800.002020/12/2958个月

(2)银行承兑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承兑协议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申请人承兑银行合同签订 日期开票金额 (万元)到期日
1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2020/10/212,200.002021/4/21
序号合同名称申请人承兑银行合同签订 日期开票金额 (万元)到期日
(CD74102020880168)公司济南分行
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 (CD74102020880195)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20/11/182,000.002021/5/18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111311法承兑字第076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9/22600.002021/3/22
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2020银承字第811258086315号)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20/12/16600.002021/6/16
5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531XY202000115501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20/2/28600.002021/7/7
6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531XY202000115501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20/2/282,600.002021/7/15
7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1年111311法承兑字第DZ0004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1/1/131,900.002021/7/13
8齐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866111311法承兑字第86608202011129011331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11/1225.962021/5/12
9齐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866111311法承兑字第86608202012159013041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12/15202.112021/6/15
10齐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866111311法承兑字第86608202012159013039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12/15279.632021/6/15
11齐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866111311法承兑字第86608202012159013037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12/15118.262021/6/15
序号合同名称申请人承兑银行合同签订 日期开票金额 (万元)到期日
12齐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1年866111311法承兑字第86608202101209014779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1/01/20359.392021/7/20
13齐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1年866111311法承兑字第86608202101209014781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1/01/2040.612021/7/20
14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111311法承兑字第101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11/271,500.002021/5/27
15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0年111311法承兑字第102号)发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11/27500.002021/5/27

(3)信用证融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信用证融资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申请人包买行及开证银行信用证 号码开证 日期授信情况担保情况
1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国内福费廷业务)合同山东 联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KZ7701200015AC2020/3/17综合授信协议 76992-20-001中农集团在5,000万最高本金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736201JD20000012号)山东 联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736201KL200000052020/8/17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7日在6,000万元范围内申请中农集团在3,000万最高本金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国内信用证开证合作协议 (531XY202000115502)山东 联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LC53120000282020/11/27授信协议 531XY2020001155中农集团在5,000万最高本金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作为被担保人的担保协议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合同编号担保单位签订日期担保期限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0160200032-2019年明湖(保)字0004号中农集团2019/3/2224个月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8121220保字00001中农集团2020/4/1612个月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C200509GR3718129中农集团2020/5/2812个月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0621512号中农集团2020/6/2812个月
5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年111311法保字第028-1号中农集团2020/7/1036个月
6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年111311法保字第028-2号中农集团2020/7/1036个月
7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2020年济中银天保字第006号中农集团2020/7/912个月
8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2020年济中银天保字第011号中农集团2020/7/2712个月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C200724GR3715133中农集团2020/8/1412个月
10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2020年111311法保字第043-2号中农集团2020/9/2534个月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20银最保字第811258082321号中农集团2020/9/2712个月
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0160200032-2020年明湖(保)字0008号中农集团2020/12/2912个月
13交通银行泰安分行C201229MG3799170山东联合土地、房产2021/1/558个月

2、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作为销售方,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合同或订单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1天津联合益农科技有限公司CK20200923-12020/9/23哒螨灵等原药产品945.00
2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LH20200930012312020/9/30吡虫啉等原药产品1630.00
3济南绿霸农药有限公司LH20201103013922020/11/3哒螨灵等原药产品1,834.00
4PARIJAT INDUSTRIES202011180212020/11/18卞甲胺等农药产品USD 75.90
5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ZL008140102202100152021/1/8麦草畏等农1,057.50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份有限公司药产品

3、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作为采购方,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合同或订单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1杭州蓝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20200911-LX2020/9/11PET阻隔瓶等产品注1
2山东华阳农药化工有限公司HY202009280010112020/9/28二甲戊灵等农药产品2,090.00
3宁夏贝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LTSWKJ20210106-0082021/1/6硝基胍等产品561.00
4南京工大开元环保科技(滁州)有限公司WFZN201912132019/12/13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VOCs燃烧装置工程项目1,150.00
5南京工大开元环保科技(滁州)有限公司GDKY-LH-202004302020/4/30山东省联合农药有限公司VOCs燃烧装置工程项目1,950.00
6广州戴普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XMZHT2202004300052020/4/30高温湿式催化氧化装置2,450.00
7大连海伊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XMZHT2202004300042020/4/3090t/d焚烧炉4,300.00
8江苏中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FLH20200902012020/9/5MVR蒸发结晶系统730.00

注1:杭州蓝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与公司于2020年9月签订了编号为20200911-LX的2021年度销售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定公司采购杭州蓝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PET阻隔瓶等产品,根据采购结算单进行结算。

4、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0年5月,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承销商。

5、其他重大合同

(1)商标授权协议

序号合同名称授权方被授权方授权商标商标名称商标 注册号授权期限
1中农集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农集团中农联合中国农资;SINO-AGRI5460679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中国农资;SINO-AGRI5478851
2中农集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农集团山东联合中国农资;SINO-AGRI5460679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中国农资;SINO-AGRI5478851
3中农集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农集团潍坊中农中国农资;SINO-AGRI5460679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中国农资;SINO-AGRI5478851
4中农集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农集团中农作物中国农资;SINO-AGRI5460679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中国农资;SINO-AGRI5478851

(2)技术许可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许可方被许可方许可方式许可内容许可费 (万元)许可期限
1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南开大学发行人排他许可一种农药中间体的合成制备工艺的专有技术;一种农药中间体的小试合成清洁工艺。80.002018.7.16- 2038.7.16
2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南开大学发行人排他许可一种新型烟碱类缩合催化剂的设计、制备及应用150.002016.12.13-2024.12.12

(3)房产买卖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购买方出卖方房屋坐落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
1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3-130571.072019.11.15
2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4-14013,316.932019.11.15
3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3-13013,316.932019.11.15
4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3-1303269.062019.11.15
5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3-1304353.712019.11.15
6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4-1404353.712019.11.15
7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4-140571.072019.11.15
8济南市商品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黄金时代广场A269.062019.11.15
序号合同名称购买方出卖方房屋坐落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
房买卖合同展集团有限公司座14-1403
9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3-1302353.712019.11.15
10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时代广场A座14-1402353.712019.11.15
11银丰生物城工业厂房销售合同发行人山东银丰国际生物城建设 有限公司济南市孙村片区巨野河以东、飞跃大道以南、生物医药园以西三地块工业厂房6#-011,302.912020.1.14
12银丰生物城工业厂房销售合同发行人山东银丰国际生物城建设有限 公司济南市孙村片区巨野河以东、飞跃大道以南、生物医药园以西三地块工业厂房6#-02912.172020.1.14

(二)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诉讼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因与江苏皇马农化有限公司关于产品采购合同纠纷一案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江苏皇马农化有限公司返还公司采购预付款余额人民币2,129,432.98元及其利息。

2020年9月25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鲁0112民初46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苏皇马农化有限公司返还发行人货款2,129,432.98元,并支付发行人利息损失(以2,129,432.98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判决已生效,但被告尚未履行判决。

2、山东联合诉讼情况

2020年6月2日,山东联合收到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新2901民初2169号《应诉通知书》,原告邓永辉及侯龙富就第四被告四川农得利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五被告孙建国向原告推销使用的由第一被告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第二被告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被告山东联合生产销售的农药造成其种植的香梨减产一事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五被告共同赔偿因销售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给原告造成的香梨药害损失3,555,261元;五被告共同赔偿香梨药害二次人工费150,000元;五被告共同赔偿香梨分选费203,065元。

2021年1月30日,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新2901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邓永辉、侯龙富的诉讼请求。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不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其对下属企业的管理职责由供销集团行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供销集团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供销集团与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橡胶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年7月,供销集团与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数份《天然橡胶购销合同》,供销集团向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橡胶。经结算,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尚欠货款201,726,000元。2018年1月3日,供销集团因与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橡胶购销合同买卖纠纷一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提起诉讼,要求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1,726,000元,现该案因青岛大印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海南省公安厅受理而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2、供销集团与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天然橡胶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5年8月,供销集团与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签署数份《天然橡胶购销合同》,供销集团向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橡胶。经结算,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尚欠货款172,586,210.40元。2018年1月3日,供销集团因与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天然橡胶购销合同买卖纠纷一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提起诉讼。要求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2,586,210.40元,现该案因海南大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海南省公安厅受理而被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3、供销集团与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天然橡胶买卖合同纠纷案2016年7月,供销集团与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数份《天然橡胶购销合同》,供销集团向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橡胶。经结算,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尚欠货款251,273,500元。2018年1月3日,供销集团因与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天然橡胶购销合同买卖纠纷一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提起诉讼。要求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1,273,500元。现该案因海南棒达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海南省公安厅受理而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6日出具《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0]0035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供销集团总资产共计137,721,977,966.03元,营业收入共计128,703,883,854.29元,上述案件对供销集团影响较小,不会对供销集团的股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较大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春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电话:0531-88977160传真:0531-88977160联系人:颜世进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秋明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电话:021-22169999传真:021-22169254保荐代表人:胡亦非、姜涛项目协办人:李萌项目人员:王恒宇、佀化昌、黄琳、张桐、卢丹荔、徐梓翔、王海峰、孙力、周波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话:0531-81663606传真:0531-81663607经办律师:袁凤、张璐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李惠琦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电话:010-85665978传真:010-85665040经办会计师:江涛、赵燕廷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建民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2306A室电话:010-68083097传真:010-68081109经办评估师:王红、张迎黎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104

(七)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户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电话:021-68419171传真:021-68419668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164

二、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3月23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2021年3月19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2021年3月24日
申购日期2021年3月25日
缴款日期2021年3月2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查阅地点:

1、发行人: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电话:0531-88977160联系人:颜世进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电话:021-52523333联系人:胡亦非

(本页无正文,《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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