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本专项说明专用词汇含义请见2020年度报告,“本年度末”指“2020年度末”)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
(一)2020年度末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 金额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 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 账面价值 | 会计 核算科目 | 资金 来源 |
股票 | 002902 | 铭普光磁注1 | 379.30 | 公允价值计量 | 4,102.22 | (3,722.92) | - | - | 3,127.90 | (1,123.5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300691 | 联合光电注2 | 1,277.63 | 公允价值计量 | 4,743.33 | (3,465.70) | - | - | 4,889.33 | (158.7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002796 | 世嘉科技注2 | 789.69 | 公允价值计量 | 2,776.63 | (1,986.94) | - | - | 3,525.03 | 574.99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002579 | 中京电子注2 | 1,382.31 | 公允价值计量 | - | (174.23) | - | 1,382.31 | - | (163.59) | 1,208.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03068 | 博通集成注3 | 2,175.99 | 公允价值计量 | 9,097.11 | (6,921.12) | - | - | 7,962.49 | (1,453.39)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019 | 安集科技注3 | 4,35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7,512.92 | 1,767.23 | - | - | 52,165.18 | 48,168.46 | 26,609.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300 | 联瑞新材注3 | 1,000.83 | 公允价值计量 | 4,090.50 | 592.50 | - | - | - | 642.50 | 4,683.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595 | 芯海科技注3 | 1,955.00 | 公允价值计量 | 5,046.67 | 6,376.11 | - | - | - | 6,376.11 | 11,422.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135 | 利扬芯片注3 | 1,999.78 | 公允价值计量 | 946.98 | 5,911.75 | - | - | - | 5,911.75 | 6,858.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01258 | ST庞大注4 | 11.85 | 公允价值计量 | - | (0.11) | - | 11.85 | 11.74 | (0.1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权转股权 |
股票 | ENA:TSV | Enablence Technologies注5 | 3,583.26 | 公允价值计量 | 1,003.94 | (289.07) | - | - | - | (289.07) | 714.8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 金额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 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 账面价值 | 会计 核算科目 | 资金 来源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8,905.64 | - | 59,320.30 | (1,912.50) | - | 1,394.16 | 71,681.67 | 58,485.36 | 51,496.96 | - | - |
注1:本公司与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创投”)合计持有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壹号基金”)31%股权,中和春生壹号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相关数据以中和春生壹号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2: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合计持有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股权基金”)31.79%股权,嘉兴股权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科技”)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相关数据均以嘉兴股权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3: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常熟常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三号基金”)25.83%股权,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集成”)、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相关数据以中和春生三号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庞大”)于2020年实施重整方案后,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云服务”)对ST庞大的债权转换为持有ST庞大股票。ST庞大相关数据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云服务为会计主体填写。注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香港”)于2015年1月6日购买Enablence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的初始投资金额为270万加拿大元,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加拿大元兑人民币1:5.15963)折算约为1,393.10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2月2日购买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的初始投资金额为462万加拿大元,以2016年2月29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加拿大元兑人民币1:4.74060)折算约为2,190.16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末账面价值约为850.20万元港币,以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港币兑人民币1:0.84083)折算约为714.87万元人民币。
(二)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持有铭普光磁股票
2020年,中和春生壹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铭普光磁176.82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壹号基金不再持有铭普光磁股票。
2、持有联合光电股票
2020年,嘉兴股权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联合光电
258.35万股。截至本年度末,嘉兴股权基金不再持有联合光电股票。
3、持有世嘉科技股票
2020年,嘉兴股权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世嘉科技
77.13万股。截至本年度末,嘉兴股权基金不再持有世嘉科技股票。
4、持有中京电子股票
2020年,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元盛”)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中京电子并购,并购完成后嘉兴股权基金持有的珠海元盛股份
转为持有中京电子股票。截至本年度末,嘉兴股权基金持有中京电子106.36万股,占中京电子股份总额的0.21%。
5、持有博通集成股票
2020年,中和春生三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博通集成
112.22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不再持有博通集成股票。
6、持有安集科技股票
2020年,中和春生三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安集科技142.10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安集科技89.35万股,占安集科技股份总额的1.68%。
7、持有联瑞新材股票
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联瑞新材100万股,占联瑞新材股份总额的1.16%。
8、持有芯海科技股票
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投资的芯海科技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芯海科技195.65万股,占芯海科技股份总额的1.96%。
9、持有利扬芯片股票
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投资的利扬芯片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利扬芯片177.60万股,占利扬芯片股份总额的1.30%。
10、持有ST庞大股票
202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ST庞大重整,重整方案实施后,中兴云服务对ST庞大的债权转换为持有ST庞大股票,共计10.89万股,并于2020年10月27日将其全部出售,截至本年度末,中兴云服务不再持有ST庞大股票。
11、持有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香港于2014年12月4日与Enablence Technologies签署《SUBSCRIPTION AGREEMENT》。2015年1月6日中兴香港认购Enablence Technologies发行的1,800万股股份,投资金额为270万加拿大元。中兴香港于2016年1月27日与Enablence Technologies 签署《SUBSCRIPTION AGREEMENT》。2016年2月2日中兴香港认购Enablence Technologies发行的7,700万股股份,投资金额为462万加拿大元。截至
本年度末,中兴香港持有Enablence Technologies 9,500万股,占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份总额的14.80%。
12、本年度内,除上述事项,本集团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非上市金融企业及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等证券投资情况。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委托理财概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注1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2,900 | 52,900 | - |
合计 | 52,900 | 52,900 | - |
注1: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三、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新股、基金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2、公司内控及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制程序及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的证券投资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