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规范公司运作,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开、公正,保障所有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为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对董事、监事选聘方法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在财务、法律、合规、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口合规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均在其职能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2020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2020年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工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7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兴和泰签订<房地产及设备设施租赁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华通签订<软件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2020-2022年年度框架>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南昌软件签订<软件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2020-2022年年度框架>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航天欧华签订<2020年中兴通讯渠道合作框架协议-总经销商>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2020年2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0年3月27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关于二〇一九年下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二〇一
九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申请二〇二〇年度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二〇二〇年度为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二〇一九年度总裁绩效考核情况与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二〇一九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与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关于向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二〇一九年度总裁工作报告》、《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〇一九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关于公司申请二〇二〇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授权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改<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湖南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集团成员调整并修改<中兴通讯集团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度总裁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奖金确定原则的议案》。
5、2020年5月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土耳其公司NETA? TELEKOM?N?KASYON A.?.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
6、2020年5月19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2020年6月19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度薪酬预算情况报告》、《关于拟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2020年7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9、2020年8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10、2020年8月28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〇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二〇二〇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〇二〇年下半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按规则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1、2020年9月10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仁兴科技收购微电子24%股权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与恒健欣芯、汇通融信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2、2020年9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认购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
13、2020年10月12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管理层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4、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〇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15、2020年11月6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16、2020年11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7、2020年12月21日,公司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航天欧华签订<2021年中兴通讯渠道合作框架协议-总经销商>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二〇二〇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土耳其公司NETA?TELEKOM?N?KASYON A.?.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集团成员调整的议案》。
(二)2020年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6月19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二〇一九年年度财务报告)》、《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〇一九年度总裁工作报告》、《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申请二〇二〇年度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二〇二〇年度为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航天欧华签订<2020年中兴通讯渠道合作框架协议-总经销商>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二○二○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授权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仁兴科技收购微电子24%股权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与恒健欣芯、汇通融信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2020年11月6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管理层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12月21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主要执行情况
1、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完成发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0年1月15日,公司与10名认购对象签订了认购协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1元/股,发行数量为381,098,9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12,999,823.28元人民币。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20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决议,于2020年8月12日组织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H股股东)股数为基数,即总股本4,613,434,898股(其中A股为3,857,932,364股,H股为755,502,5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A股、H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分别为2020年8月11日、2020年6月30日。
3、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决议,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按规则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间结束时尚未行权的6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6.86元人民币。
4、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总量不超过16,349.20万份的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5,849.20万份,预留权益500万份。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公司取消上述1人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原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2万份。因此,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6,124人调整为6,123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不超过16,349.20万份调整为16,347.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849.20万份调整为15,847.2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仍为500万份。董事会确定2020年11月6日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847.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47元人民币。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
5、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授权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1%的授权额度内决定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2020年8月1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9月1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股份,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2,9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8.8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8.40元/股,回购A股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14,765,557.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6、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本次管理层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2,973,900股本公司A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114,765,557.00元人民币管理层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本公司已设立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作为委托人与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金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2,973,900股。
三、公司董事任免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公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Yuming Bao(鲍毓明)先生于2020年4月10日提出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以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职务。Yuming Bao(鲍毓明)先生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
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庄坚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即2022年3月29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增补选举庄坚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出口合规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庄坚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出口合规委员会召集人。
四、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部控制体系。2020年度,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截至2020年度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未收到被中国有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公司已建立能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使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能够给予各个议案充分的讨论时间,使之成为董事会与股东沟通的良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此外股东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与公司联络,亦可通过指定电子信箱及深圳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公司联络及沟通。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实现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聘董事,保证了董事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独立,为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聘董事。公司已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并及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监督及指导公司管理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出口合规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公司管理层进行日常经营及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提供充分的资料,确保其在知情情况下做出决定,且各董事均有权向公司管理层索取进一步资料。
4、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2020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建立与公司业绩和长期战略紧密挂钩的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整体薪酬结构体系,为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专业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事务。2020年,董事会重视信息披露,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全体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
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五、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情况
(一)发行情况
根据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86,836,019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含13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4号文)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098,968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12,999,823.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0,000,000.00元及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81,098.97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9,418,72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4日到账。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20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2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390,000.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使用742,429.46万元人民币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3,816.06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费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2月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恒健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汇通融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8.8219%股权,交易价格为261,082.70万元人民币;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1,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的数量需满足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符合一般性授权的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5G关键芯片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于2020年12月1日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回复请见与本报告同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