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0年12月31日
目录
页次 | ||
一、 | 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 | |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1 | |
二、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 | |
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 2 | |
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38556_H04号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贵集团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0年度涉及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剑光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 婧
中国 北京 2021年3月16日
附件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编制单位: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
一、关联方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 1 | 8.86 | 10,611.86 | 10,620.72 | - | - | 5.57 |
二、关联方向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2 | - | - | - | - | - | - |
三、关联方向财务公司进行贷款 | 3 | - | - | - | - | - | - |
此表已于2021年3月16日获以下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李自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