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和《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6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回复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文件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