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8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行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本行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