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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重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同意,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111,600股,发行价格为29.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01,308.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70.4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0,138.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869,760.00470,000.00
2高性能桥壳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36,879.0030,00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
合计1,106,639.00700,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0,138.33万元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00,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869,760.00470,000.00360,138.33
2高性能桥壳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36,879.0030,000.00-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200,000.00140,000.00
合计1,106,639.00700,000.00500,138.33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是基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在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樊灿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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